山東泰安建筑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等與李延廣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8)魯01民終3238號
判決日期:2018-07-19
法院: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山東泰安建筑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以下簡稱泰建公司濟南分公司)、山東泰安建筑工程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建公司)、劉永忠、梁冰因與被上訴人李延廣、王維紅及原審被告山東省魯商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魯商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濟南市長清區人民法院(2016)魯0113民初5336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18年4月26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不開庭進行了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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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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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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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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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8-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