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宏偉與陜西安康市長達工程監理有限公司、陜西安康市長達工程監理有限公司平利分公司勞動合同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7)陜09民終602號
判決日期:2017-07-24
法院:陜西省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楊宏偉因與上訴人陜西安康市長達工程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達公司)、上訴人陜西安康市長達工程監理有限公司平利分公司(以下簡稱長達平利分公司)勞動合同糾紛一案,不服陜西省平利縣人民法院(2015)平民初字第00489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17年5月10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楊宏偉及委托訴訟代理人王友涼,上訴人長達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黨禮長、長達平利分公司的負責人陳彥芳及共同委托訴訟代理人徐生明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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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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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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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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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7-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