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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關單位、廣大群眾:
為加強城鎮燃氣設施的保護,確保燃氣設施安全穩定運行,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燃氣工程項目規范》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現將城鎮燃氣設施保護范圍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燃氣設施定義
本通知所指的燃氣設施,是從氣源點通過輸配系統到用戶使用的所有設施、設備和裝置,涵蓋市政燃氣設施、建筑區劃內業主專有部分以外的燃氣設施以及戶內燃氣設施等。
二、燃氣設施保護范圍劃定
(一)燃氣輸配管道及附屬設施
*.低壓和中壓輸配管道及附屬設施的最小保護范圍為外緣周邊*.*米范圍內的區域。
*.次高壓輸配管道及附屬設施的最小保護范圍為外緣周邊*.*米范圍內的區域。
*.高壓及高壓以上輸配管道及附屬設施的最小保護范圍為外緣周邊*.*米范圍內的區域。
(二)獨立設置的燃氣調壓站或露天調壓站
*.低壓和中壓調壓站
調壓站有圍墻的,最小保護范圍為圍墻內的區域。
調壓站無圍墻且調壓裝置在調壓室內的,最小保護范圍為調壓室*.*米范圍內的區域。
調壓站無圍墻且露天設置的,最小保護范圍為調壓裝置外緣*.*米范圍內的區域。
*.次高壓調壓站
調壓站有圍墻的,最小保護范圍為圍墻內的區域。
調壓站無圍墻且調壓裝置在調壓室內的,最小保護范圍為調壓室*.*米范圍內的區域。
調壓站無圍墻且露天設置的,最小保護范圍應為調壓裝置外緣*.*米范圍內的區域。
*.高壓及高壓以上調壓站
調壓站有圍墻的,最小保護范圍為圍墻內的區域。
調壓站無圍墻且調壓裝置在調壓室內的,最小保護范圍為調壓室*.*米范圍內的區域。
調壓站無圍墻且露天設置的,最小保護范圍為調壓裝置外緣*.*米范圍內的區域 。
三、燃氣設施最小安全控制范圍
(一)燃氣輸配管道及附屬設施
*.低壓和中壓輸配管道及附屬設施的最小安全控制范圍為外緣周邊*.* - *.*米范圍內的區域。
*.次高壓輸配管道及附屬設施的最小安全控制范圍為外緣周邊*.* - **.*米范圍內的區域。
*.高壓及高壓以上輸配管道及附屬設施的最小安全控制范圍為外緣周邊*.* - **.*米范圍內的區域。
(二)獨立設置的燃氣調壓站或露天調壓站
*.低壓和中壓調壓站
調壓站有圍墻的,最小安全控制范圍為圍墻外*.*米內的區域。
調壓站無圍墻且調壓裝置在調壓室內的,最小安全控制范圍為調壓室*.* - *米范圍內的區域。
調壓站無圍墻且露天設置的,最小控制范圍為調壓裝置外緣*.* - *.*米范圍內的區域。
*.次高壓調壓站
調壓站有圍墻的,最小安全控制范圍為圍墻外*.*米內的區域。
調壓站無圍墻且調壓裝置在調壓室內的,最小安全控制范圍為調壓室*.* - **.*米范圍內的區域。
調壓站無圍墻且露天設置的,最小控制范圍為調壓裝置外緣*.* - **.*米范圍內區域。
*.高壓及高壓以上調壓站
調壓站有圍墻的,最小安全控制范圍應為圍墻外**.*米內的區域。
調壓站無圍墻且調壓裝置在調壓室內的,最小安全控制范圍為調壓室*.* - **.*米范圍內的區域。
調壓站無圍墻且露天設置的,最小控制范圍為調壓裝置外緣*.* - **.*米范圍內區域。
四、在燃氣設施安全保護范圍內的禁止行為
(一)在燃氣輸配管道及附屬設施的最小保護范圍內,嚴禁從事下列活動:
*.建設建筑物、構筑物或其他設施。
*.進行爆破、挖掘、取土等作業。
*.傾倒、排放腐蝕性物質。
*.放置易燃易爆危險物質。
*.種植根系深達管道埋設部位可能損壞管道本體及防腐層的植物。
*.其他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
(二)在獨立設置的燃氣調壓站或露天調壓裝置的最小保護范圍內,嚴禁從事下列活動:
*.建設建筑物、構筑物或其他設施。
*.進行爆破、取土等作業。
*.放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其他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
五、其他安全要求
(一)施工活動要求
在輸配管道及附屬設施的最小保護范圍內從事敷設管道、打樁、頂進、挖掘、鉆探等可能影響燃氣設施安全活動時,建設單位應會同施工單位與燃氣運行單位共同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明確安全保護措施,并嚴格按照方案實施作業 。
在輸配管道及附屬設施的最小控制范圍內從事上述禁止活動或進行管道穿跨越作業時,同樣需與燃氣運行單位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并采取安全保護措施。即便在最小控制范圍以外進行作業,施工單位也應采取必要措施,確保輸配管道及附屬設施的安全。
在獨立設置的調壓站或露天調壓裝置最小控制范圍內從事禁止活動時,建設單位應與燃氣運行單位制定燃氣調壓設施保護方案并采取安全保護措施。在最小控制范圍以外進行作業時,也要保證燃氣調壓設施的安全。
(二)燃氣設施所屬企業義務
燃氣設施所屬企業應按照相關規范和標準,定期對燃氣設施進行巡查、維護和保養,確保設施處于良好運行狀態。同時,要在燃氣設施周邊明顯位置設置清晰、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提醒過往人員和施工單位注意安全。
(三)事故應急處理
若在施工過程中不慎損壞燃氣設施或發生燃氣泄漏、火災、爆炸等事故,施工單位應立即停止作業,迅速向公安、消防、燃氣管理等相關部門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防止事故擴大。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隱瞞不報或擅自處理事故現場。
六、法律責任
任何單位和個人違反本通知規定,在燃氣設施保護范圍內從事禁止活動,影響燃氣設施安全的,相關部門將依照《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嚴肅查處。對造成燃氣設施損壞、安全事故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將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希望各相關單位和廣大市民嚴格遵守本通知要求,共同做好城鎮燃氣設施的保護工作。如發現有危害燃氣設施安全的行為,請及時向燃氣管理部門或燃氣經營企業舉報。
屈家嶺管理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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