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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法律法規及民政業務需要,為建立健全代理機構選取管理機制,云霄縣民政局現公開征集代理服務機構,擇優選擇*家組建招投標代理機構庫(報名≤*家直接入圍),歡迎有意向的代理服務機構前來報名并提交相關材料。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代理服務范圍
(一)代理服務內容:承擔云霄縣民政局貨物類、服務類和工程類等項目的采購招標代理業務。
(二)服務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三)服務期滿后,按服務效果進行動態管理。
(四)服務內容:
(*)項目開展前簽訂《項目委托代理協議》;
(*)必要時協助采購人準備項目合理性追溯文件,協助開展采購需求調查和編制采購實施計劃;
(*)編制、發售、解釋采購文件;
(*)在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指定媒體上發布采購信息公告;
(*)供應商資格預審(邀請招標等方式時采用);
(*)協助擬定評審細則,必要時對項目中涉及的特殊資質文件進行釋義及需求對應;
(*)依法按項目性質抽取專家,組建評審委員會(評審小組、談判小組、詢價小組、磋商小組等);
(*)視情況邀請監管部門或紀檢監察部門有關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落實評審地點,主持評審活動,并做好評審記錄;
(**)組織評審工作;
(**)整理評審報告報送或送至采購人及有關部門;
(**)在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指定媒體上發布中標、成交公告,發送中標(成交)通知書;
(**)答復供應商的詢問和質疑;
(**)采購活動有關文件報送備案及存檔;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二、入庫代理機構的具備條件
(一)依法注冊成立,且已在福建省政府采購網登記的代理機構,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擁有熟悉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具備編制采購文件和組織采購活動等相應能力的專職從業人員。
(三)具有健全的服務質量控制及內部管理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信譽,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五)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報名截止時間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上午*:**至**:**;下午*:**至*:**)。聯系人:方女士,電話:****-*******
四、報名提交材料
(一)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需附法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三)法人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需附被授權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四)福建省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名錄查詢結果網頁截圖;
(五)單位簡介;
(六)滿足代理機構入選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
各代理機構應對所報送資料的真實、準確和有效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入選資格。以上資料請加蓋單位公章,裝訂成冊交云霄縣民政局存檔備查(材料封面應標明單位名稱和材料清單)。
五、資質認定
招標代理機構庫擬入庫招標代理機構*家,民政局對報名對象統一進行資格審核。再根據實際需求情況,組織綜合測評。
六、其他事項
(一)入選采購代理機構庫的代理機構名單,我局將另行通知,未入選的代理機構不再另行通知。入選機構不再簽訂入圍協議,具體采購項目委托代理協議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二)各報名機構應自覺遵守工作紀律,誠信履約,如提供虛假材料或虛假承諾的,一經發現,直接清退,不再入庫。
(三)未能按照民政局要求更換不稱職代理人員的,民政局有權暫停其采購代理資格;待人員更換到位后,由民政局通知其恢復采購代理資格。
(四)經民政局認定,因代理機構行為導致重大采購事故的,民政局有權終止其采購代理資格。
(五)代理機構被縣級、市級及以上的審計、紀檢等部門發現其在行使代理職權的過程中涉嫌存在違約、違規、違法等行為的,民政局有權暫停其采購代理資格;若經調查確認行為屬實的,情節嚴重的,民政局有權終止其采購代理資格。
(六)在服務期內受到市級以上財政部門通報批評、警告、處分的,民政局有權暫停其采購代理資格;經民政局認定,情節嚴重的,民政局有權終止其采購代理資格。
(七)代理機構無故不接受民政局委托,拒絕代理民政業務的,民政局有權終止其采購代理資格。
云霄縣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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