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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海寧市政府采購有關規定要求,海寧市民政局對****年預算金額**萬元以下的服務項目向社會公開采購,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采購項目內容
| 序號 | 項目名稱 | 項目預算(萬元) |
| * | 慈善文化“五進”活動項目 | **.* |
| * | 困難家庭發展能力提升計劃 | *.* |
服務周期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年內(具體簽訂時間另行通知);承接方根據購買方需求開展項目,項目實施周期結束后,由購買方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評估,結果為優秀和良好的,視為完成項目。
二、承接機構資格要求
*.擬承接機構為依法在民政部門注冊登記的社會組織。
*.擬承接機構應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備提供服務所必需的設施、人員和專業技術能力。承接項目需根據購買方項目需求書配備相應數量的執行人員,項目執行人員在服務周期內原則上不得更換。
*.擬承接機構組織運作狀況良好,具備較強的項目實施、組織創新和持續發展能力;有規范的財務制度,能確保資金正常按規運作;有相關慈善服務項目經驗者優先。
三、材料提交要求
*.材料清單:
(*)項目申報書及預算表(見附件*、*);
(*)社會組織(單位)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有效期內);
(*)社會組織(單位)評估等級資質證明。
*.提交流程:
(*)供應商向市民政局領取由各購買方提供的項目需求書;
(*)供應商根據項目需求書及相關文件,填寫項目申報書及預算表。
(*)項目申報材料由擬承接機構蓋章后,于****年*月*日前報送至市民政局***辦公室,同時電子稿發送至電子郵箱(*********登錄后查看**.***),逾期不再接收。
(*)市民政局審核擬承接機構資質后,將于**日內召開項目評審會,評審組由相關專家組成,具體另行通知。
聯系人:魏素雅,聯系電話:****-********。
附件:*. ****年海寧市民政局購買服務項目申報書
*.****年海寧市民政局購買服務項目經費預算安排申請表
海寧市民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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