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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激發和創造北京文化和旅游新消費,賦能文化和旅游高質量發展,根據《北京市擴大文化和旅游新消費獎勵辦法》及其實施細則,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面向社會公開征集****年度北京市擴大文化和旅游新消費獎勵項目,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報主體
申報主體應是在北京地區注冊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二、申報時間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獎勵方向和申報條件
對在北京地區開展的文化和旅游消費領域新產品、新場景、新業態和新商品等“四新”項目進行獎勵。其中新產品側重體現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新場景注重科技賦能,新業態突出產業融合,新商品聚焦“北京禮物”。具體獎勵方向包括:
(一)支持開發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旅游消費新產品
對以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以及首都文化內涵為主題開發的專題旅游新線路,圍繞古都文化、紅色文化、京味文化、創新文化,包括但不限于大運河、長城、西山永定河三條文化帶和中軸線,以及建黨、抗戰、新中國成立、新時代建設成就,賦能城市副中心和“兩區”建設等開發的文化資源深度轉化類新產品,同時也包括圍繞工業(遺產)旅游、科技旅游、體育旅游、影視旅游、康養旅游、研學旅游、鄉村旅游、夜間旅游等開發的跨界融合類新產品,鼓勵基于文化主題開發的具有沉浸感、互動性、特色化的旅游體驗產品,按銷售收入給予資金獎勵。
(二)支持科技賦能旅游消費新場景
對具有數字、綠色、智能等特征的新型旅游消費場景,包括景區、文博場館、街區、工業遺產等,運用新一代三維建模、空間智能交互、空間計算、人工智能、大數據、區塊鏈、云計算、物聯網、**/**、**/**、互聯網*.*、數字孿生、虛擬現實、增強現實、超高清視聽等新技術創造性開發或升級改造的新型旅游消費場景,按銷售收入給予資金獎勵。支持打造沉浸式體驗、演藝、夜間等旅游消費新場景,鼓勵建設空間型虛擬現實體驗項目。
截止申報時項目已運營*年以上且評審期間仍在運營。
(三)支持發展“文旅+”“+文旅”的旅游消費新業態
對在****年*月*日至****年**月**日內獲評文化和旅游領域國家級相關品牌稱號的產業融合業態,包括**級旅游景區、國家級旅游度假區、國家級旅游休閑街區、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國家級滑雪旅游度假地、國家旅游科技示范園區、國家工業旅游示范基地、國家體育旅游示范基地給予資金獎勵。
以往年度已獲得北京市擴大文化和旅游新消費獎勵資金的旅游消費新業態項目不再重復支持。
(四)支持推出“北京禮物”新商品
對在特色化、高端化、精品化、國際化、時尚化發展方向上具有明顯優勢的文化和旅游創意商品,包括但不限于獲得相關領域獎項、在海外銷售、成為省部級及以上外事活動禮品、依托試點文化文物單位資源開發的“北京禮物”商品給予資金獎勵。支持非遺技藝活化、綠色環保等創意型“北京禮物”,鼓勵“北京禮物”與國際品牌聯名推出“北京限定款”。
申報條件為:申報時為“北京禮物”的新商品。
四、獎勵標準
(一)對符合條件的旅游消費新產品項目,經評審給予不超過審定銷售額**%的獎勵(認定銷售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單個項目最高***萬元。
(二)對符合條件的旅游消費新場景項目,經評審給予不超過審定銷售額**%的獎勵(認定銷售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單個項目最高***萬元。
(三)對符合條件的旅游消費新業態項目,經評審給予定額**萬元獎勵。
(四)對于符合條件的旅游消費新商品項目,經評審給予不超過審定銷售額**%的獎勵(認定銷售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海外銷售額根據當時匯率折算),單個項目最高***萬元。
(五)獎勵的項目總數不超過**個。
五、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須按照獎勵方向分類申報;
(二)如有兩個及兩個以上單位聯合申報,須確定其中一個單位作為申報主體,合作單位應出具同意其作為申報主體的證明;
(三)每家單位可申報多個類別的項目,但每家單位在每個類別里只能申報一個項目,同一項目內容只能申報一個類別;
(四)以往年度已取得獎勵資金支持的項目內容不得重復申報;
(五)申報主體作為后期獎勵資金支持單位。
六、下列情形不予獎勵
(一)申報單位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相關部門立案調查的;
(二)申報單位存在嚴重違法失信情形的;
(三)同一項目已享受市級相關資金支持的;
(四)有知識產權爭議的。
七、申報程序
(一)申報單位需登錄北京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策兌現”欄目(登錄后查看),選擇對應項目并按照附件要求填報申報材料,提交預審;
注:申報單位需實時關注系統反饋的初審結果,若材料需補充或修改,須在*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整并重新提交
(二)通過線上初審的材料,申報單位需下載系統自動生成的帶“京策”水印的申報材料并打印,將紙質版蓋章并報送至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地址:北京市通州區留莊路*號院*號樓)(不接收快遞和郵寄);
注:未含水印或未按格式要求提交的材料視為無效
(三)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組織第三方機構及專家對紙質材料進行復核評審,評審結果通過官網公示。
八、申報材料
申報單位應向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提交紙質材料及電子文檔,主要包括:
(一)申報單位按照申報類別須提交的材料
*.申報旅游消費新產品材料
(*)****年度北京市擴大文化和旅游新消費獎勵項目申報材料(旅游消費新產品)(附件*-*);
(*)旅游消費新產品項目銷售金額明細表(附件*-*)。
*.申報旅游消費新場景材料
(*)****年度北京市擴大文化和旅游新消費獎勵項目申報材料(旅游消費新場景)(附件*-*);
(*)旅游消費新場景項目銷售金額明細表(附件*-*)。
*.申報旅游消費新業態材料
****年度北京市擴大文化和旅游新消費獎勵項目申報材料(旅游消費新業態)(附件*)。
*.旅游消費新商品材料
(*)****年度北京市擴大文化和旅游新消費獎勵項目申報材料(旅游消費新商品)(附件*-*);
(*)旅游消費新商品項目銷售金額明細表(附件*-*)。
(二)申報材料制作要求
*.申報材料應規范制作,封面應注明申報單位及項目全稱;
*.全部材料按順序排列,統一采用**紙膠裝成冊;申報書題目用小二號加粗仿宋,正文部分用小四號仿宋,*.*倍行距;
*.紙質材料一式兩份,首頁和右側騎縫處需加蓋公章,于申報時間內報送至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地址:北京市通州區留莊路*號院*號樓)(不接收快遞和郵寄);電子版材料(未加密****文檔)須通過北京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策兌現”欄目(登錄后查看)對應項目入口在線提交。
九、其他事項
(一)申報咨詢
聯系人:張老師,***-******** 梁老師,***-********
【溫馨提示】如遇電話咨詢未接通或未獲明確答復,請將具體問題發送至項目申報咨詢專用郵箱(*****************登錄后查看***.***),工作人員將在*個工作日內通過書面形式給予專業答復,確保您的申報疑問得到準確解答。
(二)申報材料不予退回。
附件*-*.****年度北京市擴大文化和旅游新消費獎勵項目申報材料(旅游消費新產品)
附件*-*.旅游消費新產品項目銷售金額明細表
附件*-*.****年度北京市擴大文化和旅游新消費獎勵項目申報材料(旅游消費新場景)
附件*-*.旅游消費新場景項目銷售金額明細表
附件*.****年度北京市擴大文化和旅游新消費獎勵項目申報材料(旅游消費新業態)
附件*-*.****年度北京市擴大文化和旅游新消費獎勵項目申報材料(旅游消費新商品)
附件*-*.旅游消費新商品項目銷售金額明細表
附件*.《北京市擴大文化和旅游新消費獎勵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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