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0
江西省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將于****年*月*日**時至****年*月*日**時止(延時的除外),在江西省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淘寶網司法拍賣網絡平臺上(網址:登錄后查看戶名:江西省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公開拍賣活動,現公告如下:
一、拍賣標的:樟樹市仁和路*號金岸銀河小區**幢*-*層**號房產。
起拍價:*,***,***元,保證金:***,***元,增價幅度:**,***元。
特別提示: *、以上起拍價不含買賣雙方交易的稅費及各種欠費;
*、標的物已辦理預售,暫未辦理相關產權證,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及需交納的相關稅、費請意向競買人參與競買前自行到相關職能部門咨詢;
*、標的物評估面積為預測面積,房屋產權面積應以登記部門的確權面積為準,預測面積可能與房屋產權面積存在差異。請意向競買人參與競買前進行實地看樣,如競買人參與本次競買視為知曉以上風險,相關利益溢損自負。
競買人條件:凡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參加競買。如參與競買人未開設淘寶賬戶,可委托代理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參與拍賣,但須在開拍前*日到江西省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辦理委托手續;競買成功后,競買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負責人)須與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江西省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辦理交接手續。拍賣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為買受人, 開拍*日前無委托或委托手續不全的,競買活動認定為參拍人是本人行為, 拍賣成交后裁定參拍人為買受人。因不符合條件參加競買的,由競買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咨詢、展示看樣的時間與方式: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節假日休息)接受咨詢,有意者請自行到標的物所在地進行看樣,本院不統一安排看樣。
三、本次拍賣活動設置延時出價功能,在拍賣活動結束前,每最后*分鐘如果有競買人出價,將自動延遲*分鐘。 四、拍賣方式:設有保留價的增價拍賣方式,保留價等于起拍價,至少一人報名且出價不低于起拍價,方可成交。 五、特別提醒:標的物以實物現狀為準,本院對拍賣標的物所作的說明和提供的視頻資料、圖片等僅供參考,不構成對標的物的任何擔保,不承擔本標的瑕疵保證。有意者請親自實地看樣,未看樣的競買人視為對本標的實物現狀的確認,責任自負。 六、標的物轉讓登記手續由買受人自行辦理,交易過程中產生的稅費(包括但不限于契稅、印花稅、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稅、營業稅等)及欠繳費用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承擔。
七、對上述標的權屬有異議者,請于****年*月*日前與本院聯系。
八、與本標的物有利害關系人員【案件當事人、擔保物權人(質押權人)、優先購買權人等】均可參加競拍,不參加競拍的請關注本次拍賣活動的整個過程。 九、本標的物優先購買權人相關說明:優先購買權人須提前*個工作日,向法院提交書面資料確認,取得優先購買資格以及優先競買代碼、參拍密碼,并以優先競買碼參與競買;未經確認的,不得以優先購買權人身份參與競買,享有優先購買權。 十、拍賣競價前將通過網拍系統將在競買人支付寶賬戶內凍結相應資金作為應繳的保證金,拍賣結束后未能競得者凍結的保證金自動解凍,凍結期間不計利息。本標的物競得者原凍結的保證金自動轉入法院指定賬戶。 十一、拍賣競價前淘寶系統將凍結競買人支付寶賬戶內的資金作為應繳的保證金,拍賣結束后未能競得者凍結的保證金自動解凍,凍結期間不計利息。本標的物競得者原凍結的保證金自動轉入法院指定賬戶,拍賣余款在****年*月**日(由于節假日順延)前通過線下繳入法院指定賬戶(戶名:江西省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開戶銀行:登錄后查看,賬號:*******************)
*、支付寶網上付款方式:登錄我的淘寶-我的拍賣支付,付款教程: 登錄后查看) *、拍賣未成交的,競買人通過網絡報名繳納凍結的保證金自動解凍,凍結期間不計利息。 十二、司法拍賣因標的物本身價值,其起拍價、保證金、競拍成交價格相對較高的。競買人參與競拍,支付保證金及余款可能會碰到當天限額無法支付的情況,請競買人根據自身情況選擇網上充值銀行。各大銀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額情況可上網查詢,網址: 登錄后查看 十三、依照法釋〔****〕**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競買人成功競得網拍標的物后,淘寶網拍平臺將生成相應《司法拍賣網絡競價成功確認書》,確認書中載明實際買受人姓名、網拍競買號信息。 競買人在拍賣競價前請務必再仔細閱讀本院發布的拍賣須知。 特別約定:因法院拍賣屬于司法強制拍賣行為,有別于一般的社會交易行為,有符合法定撤拍情形的,本院可依職權予以撤銷已成交的拍賣,撤銷之日起**日內將保證金、拍賣款退回競買人。如競買人參與本次競買,視為同意本約定。 舉報監督電話:****-******* 案件承辦人:****-*******嚴法官
本規則其他未盡事宜,請向拍輔機構咨詢
咨詢電話:*********** 徐 淘寶技術咨詢:***-***-****
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載
意見反饋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