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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編號: | **********號 | 宗地總面積: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大公鎮 | ||
| 年限: | **年 | 容積率: | *.***≤ 并且 ≤*.*** | 建筑密度(%): | ≤**.*** | ||
| 綠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商務金融用地 | |||||||
| 用途明細: | |||||||
| 用途名稱 | 面積 | ||||||
| 商務金融用地 | **** | ||||||
| 投資強度: | 保證金: | **.****萬元 | 估價報告備案號: | ************* | |||
| 起始價: | **.****萬元 | 加價幅度: | *.***萬元 | ||||
| 掛牌開始時間: | ****年**月**日 | 掛牌結束時間: | ****年**月**日 | ||||
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 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 申請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本次出讓土地的申請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
三、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 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南通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平臺(登錄后查看) 獲取 掛牌出讓 文件。
五、 申請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南通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平臺(登錄后查看) 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年**月**日 **時**分。經審核,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 ****年**月**日 **時**分 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活動 在 南通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平臺(登錄后查看) 進行。各地塊掛牌時間分別為: **********號 號地塊:****年**月**日 **時**分 至 ****年**月**日 **時**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競得人如為海安市外注冊企業,則需在海安市注冊設立一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由新公司從事受讓地塊的開發建設。競得人如為海安市內注冊企業,擬注冊設立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從事受讓地塊的開發建設的,需在競買申請時按規定申請。在項目竣工前,新公司股權不得擅自轉讓,本條款由數據局負責落實,大公鎮人民政府負責監督。不按規定組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的,將取消其中買資格,所繳納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競買報名時上傳簽署的《按期開發履約承諾書》,承諾若競得后未按約定開發建設的,受讓人、受讓人控制的子公司、控制受讓人的母公司和受讓人母公司控制的其他子公司等關聯公司納入違背承諾暫停競買資格名單;未提交承諾書的,不得參與競買報名。 *.出讓金繳納:競得人于簽訂出讓合同后**日內將土地出讓金繳清。 *.土地交付:在出讓金繳清并在受讓人申請交地后一個月內由大公鎮人民政府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因土地交付產生的任何經濟、法律責任均由大公鎮人民政府和競得人承擔。 *.開竣工約定:土地交付后*個月內開工,土地交付后**個月內竣工。競得人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合同約定進行開發建設,須在簽訂出讓合同后**日內提交詳細開發計劃(含開工、竣工、投資進度節點)。 *.成交后地塊競得人須持與大公鎮人民政府簽訂的地上建筑物處置協議至我局簽訂出讓合同,否則將取消其中買資格,所繳納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大公鎮人民政府聯系人:張海軍,聯系電話:***********)。建筑物作價款由競得人另行支付,地上建筑物處置協議由所在區鎮負責監督、監管。地上建筑物安全責任由大公鎮人民政府與競得人共同負責,涉及不動產登記過程中需要辦理的建筑物相關手續由受讓人自行辦理。 *.開發建設中涉及周邊地塊的,由土地競得人自行與周邊地塊使用人協商解決;競得人除按合同約定繳納土地出讓金外,還須按國家、政府有關規定繳納費、稅。 *.競得人不得建設帶有私家花園的低層獨立式住宅的別墅類房地產開發項目。 *.本公告內容由海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解釋。其他未盡事宜按本期掛牌出讓須知及有關附件辦理。
八、 聯系方式與銀行賬戶: 聯系地址:海安市長江中路**號 聯 系 人:曹艷燕 陳靜 聯系電話:****-******** 開戶單位:海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開戶銀行:競買申請人在網上交易平臺上自行選定 開戶賬號:網上交易平臺自動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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