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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
受海寧市周王廟鎮聯民股份經濟合作社委托,周王廟鎮聯民村****年耕地功能恢復區塊租賃項目交易信息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網(登錄后查看)進行披露,信息內容如下:
一、項目編號:周農*******
二、標的概況
| 標的序號 | 標的名稱 (含地址、門牌) | 土地面積(畝) | 租賃期限(年) | 交易起始價(元/年) | 保證金(元) | 租金 遞增 情況 | 租賃 用途 | 擬承租方 |
| *號 | 周王廟鎮聯民村****年耕地功能恢復區塊租賃權 | **.** | * | ******.** | *****.** | 無 | 糧食種植 | 登錄后查看 |
注:*. 交易起始價為標的首年的租金。
三、交易方式:公開協商。
四、公開協商時間和地點:**** 年**月**日 *:**。
五、保證金繳納:擬承租方應在****年**月**日**:**前按規定向出租方(海寧市周王廟鎮聯民股份經濟合作社)繳納保證金。
保證金賬戶信息如下:
賬戶名稱:海寧市周王廟鎮聯民股份經濟合作社
賬號:***************
開戶行:登錄后查看
六、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
七、公示期內如有異議,可在公示期間內以書面實名方式向交易中心提出。公示期內無異議的,本項目將于公示期結束后按公示內容進行公開協商。
八、協商流程
談判小組由三人以上單數組成,與擬承租方就該項目的租賃價格、租賃期限、租金遞增、交付日期、租金支款方式等內容進行協商并達成一致,形成公開協商紀要文件,并現場簽訂《成交確認書》。公開協商成交價不低于保留價。
九、簽訂合同和支付租金
按照出租方與擬承租方協商形成的《公開協商紀要》及《成交確認書》內容簽訂合同并支付租金。
十、違約責任
承租人未在規定期限內與出租人簽訂合同或未在規定期限內付清應付價款,視為違約,取消其承租資格,該承租人的保證金不予退還,還需承擔賠償委托方經濟損失的違約責任。
十一、聯系方式
*.出租人信息
名稱:海寧市周王廟鎮聯民股份經濟合作社
地址:周王廟鎮聯民村村委
聯系人:許忠強
聯系方式:****-********
*.交易機構信息
名稱:周王廟鎮農村產權交易中心
地址:周王廟鎮革興路**號一樓
聯系人:許女士
聯系方式:****-********
周王廟鎮農村產權交易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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