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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酒泉市金塔縣****西建筑用砂礦采礦權 掛牌出讓結果公示 (公示文號:金礦掛公示〔****〕**號)
一、中標人/競得人
名稱:登錄后查看
場所:甘肅省酒泉市金塔縣中核產業園金瑞科創城商業綜合*號樓*-*鋪;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二、成交時間、地點
時間: ****年**月**日
地點:酒泉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甘肅省權益類電子交易系統”
三、成交采礦權基本情況
礦山名稱:甘肅省酒泉市金塔縣****西建筑用砂礦
開采礦種:建筑用砂
地理位置:位于酒泉市金塔縣***°方位,直距約****,行政區劃隸屬金塔縣西壩鄉管轄
面積:*.******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國家大地坐標):
| 序號 | * (起標高) | * (止標高) | 礦體標識 | 面積標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資源儲量:評估利用可采儲量**.**萬立方米
開采標高: ****.*米至 ****.*米
資源開發利用情況:競得人在采礦權有效期間,嚴格遵守礦產資源法律法規、相關礦業權管理政策,依法有效保護、合理開采、綜合利用礦產資源,依法保護生態環境,建設綠色礦山,認真履行礦業權出讓收益、相關稅費繳納等相關義務,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復墾要求::競得人不依法履行土地復墾、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等義務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擬出讓年限:*.*年
起始價:**.**萬元
起始出讓收益率:*.*%
四、采礦權成交價及繳納時間、方式
成交價:**.**萬元
繳納時間:
繳納方式:一次性支付
五、申請辦理礦業權登記的時限
競得人應在《出讓合同》簽訂生效后,按《自然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完善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登記管理的通知》等法規的規定,持相關資料向金塔縣自然資源局申請辦理采礦許可證。
六、對公示內容提出異議的方式及途徑
公示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
在公示期內若對出讓采礦權有異議,請于****年*月*日**:**前以書面材料形式報送金塔縣自然資源局礦保股。 受理部門:金塔縣自然資源局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酒泉市金塔縣解放路**號 郵政編碼:******
七、其他內容
本公示在 金塔縣自然資源局門戶網站、酒泉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甘肅省權益類電子交易系統”交易大廳同時發布。
金塔縣自然資源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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