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類型 |
序號 |
監理人應履行的義務 |
監理人的違約行為 |
監理人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
| 人員履約 |
* |
監理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安排本單位相關人員進場 |
監理人不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如投標文件中提出的人員進場計劃)安排本單位相關人員進場,或未全部進場的 |
監理人應按人員類型,從約定時間屆滿的次日起,向委托人支付違約金。其中項目總監*萬元/人/日,其他監理人員*千元/人/日 |
| * |
監理人應當按照合同、承諾組織滿足招標文件、投標承諾資格條件的本單位相關人員到崗履約,否則屬于單方面更換人員或擅自更換人員 |
監理人單方面更換人員或擅自更換人員或作出實質性更換行為的 |
監理人應按人員類型向委托人支付相應違約金。其中項目總監,每人每次按監理合同價款*%的標準;其他監理人員,每人每次按監理合同價款*‰的標準。委托人保留要求監理人按照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及合同約定組織人員到崗履約的權利 |
| * |
在合同履行期內,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中的監理人員,除下列特殊情形外原則上不得更換:……(四)因違法被責令停止執業;(五)無法正常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經項目建設單位“三重一大”會議集體決策認為不稱職需要更換的;(六)因涉嫌犯罪被羈押或者被采取留置措施的;(七)因犯罪被判刑的。 出現特殊情形(四)至(七)項時,發包人應當要求監理人更換人員 |
監理人被委托人要求更換屬于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的監理人員 |
監理人應在規定期限內更換人員,并按人員類型向委托人支付相應違約金。其中項目總監,每人每次按工程合同價款*%的標準;其他監理人員,每人每次按工程合同價款*‰的標準。 |
| * |
當監理人員出現需要更換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的特殊情形時,委托人應當要求監理人在一定期限內(期限根據項目實際而定)更換人員 |
監理人超過限期仍不更換人員的 |
監理人應按人員類型,從超過限期的次日起,向委托人支付違約金。其中項目總監*萬元/人/日,其他監理人員*千元/人/日 |
| 人員履約 |
* |
對工程現場的有關監理人員實行人臉識別電子化考勤:(一)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中的監理人員。其中除項目總監以外的監理人員按照監理合同和工程進度對應當進場的人員實施考勤;(二)項目建設單位認為應當開展電子化考勤的現場其他人員。 |
監理人對施工現場的人臉識別考勤制度未執行到位,如不按委托人指令配合錄入個人信息的、錄入人員數量有缺失或提供虛假資料的 |
委托人要求監理人限期進行整改,如監理人不在限期內整改的,監理人按應錄入人員數量,按*萬/人/次的標準向委托人支付違約金 |
| * |
監理人須按要求進行人臉識別電子化考勤,對于不按規定進行人臉識別電子化考勤或自然月考勤天數不達下列要求的,視同缺崗:項目總監每月現場施工日出勤率超過**%,每日出勤時間累計不得小于*小時(被監理項目合同金額不足****萬元的,每日出勤時間累計不得小于*小時);其他監理人員每月現場施工日出勤率超過**%,且以上人員每日出勤時間累計不得小于*小時方為有效考勤。 |
應進行人臉識別電子化考勤的監理人員不按規定進行人臉識別電子化考勤或考勤時間不達要求的 |
監理人應按人員類型向委托人相應支付考勤不足天數額違約金。其中項目總監按*萬元/天的標準,其他監理人員按*千元/天的標準。若人員累計缺崗達*次,委托人有權認為該人員無法正常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并要求更換。若被更換人員屬于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的,監理人還需按合同條款承擔對應違約責任 |
| * |
須進行人臉識別電子化考勤的監理人員必須在施工現場的人臉識別電子化考勤系統上進行電子化考勤 |
監理人員不在施工現場進行電子化考勤,或存在照片打卡、遠程打卡或修改打卡數據等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 |
監理人應按人員類型向委托人支付相應違約金。其中項目總監按*萬元/次的標準,其他人員按*萬元/次的標準。委托人有權認為該人員無法正常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并要求更換監理人員。若被更換人員屬于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的,監理人還需按合同條款承擔對應違約責任 |
| 人員履約 |
* |
被考勤監理人員在施工工地開工期間如有特殊情況需離開施工現場,須事先告知委托人并在考勤系統上進行請假報備。其中外出參加會議的,需由委托人在考勤系統上傳會議通知、簽到表后,可將外出參會時間計入考勤 |
被考勤監理人員未經事先報備擅自離開施工現場 |
一經發現被考勤監理人員未經事先報備擅自離開施工現場或不到崗的,監理人應按人員類型向委托人支付相應違約金。其中項目總監須按*萬元/人/次的標準,其他監理人員按*千元/人/次的標準。若人員累計此情況達*次,委托人有權認為該人員無法正常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并要求更換監理人員。若被更換人員屬于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的,監理人還需按合同條款承擔對應違約責任 |
| * |
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被鎖定后,鎖定期間不得再參與市內、市外建設項目投標,也不得到其他建設項目新任職 |
監理人員被鎖定后,鎖定期間仍參與市內、市外建設項目投標,或到其他建設項目新任職的 |
監理人應按人員類型向委托人支付相應違約金。其中項目總監,每人每次按監理合同價款*%的標準;其他監理人員,每人每次按監理合同價款*‰的標準 |
| ** |
監理人在人員更換過程中不得有弄虛作假行為 |
監理人在人員更換過程中弄虛作假的 |
監理人應按人員類型向委托人支付相應違約金。其中項目總監,每人每次按監理合同價款*%的標準;其他監理人員,每人每次按監理合同價款*‰的標準。委托人保留要求監理人限期整改弄虛作假更換人員行為的權利 |
| 職業操守 |
** |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監理人和監理人員行為要保持公正,不得違規收取加班費,不得“吃拿卡要”向承包人索要各種費用、物品或器具。 |
監理人員收取承包人或施工隊伍加班費,或者“吃拿卡要”向承包人、施工隊伍索要各種費用、物品或器具的 |
監理人應按**萬元/次的標準向委托人支付違約金,委托人有權認為該監理人員無法正常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并要求更換監理人員。若被更換人員屬于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的,監理人還需按合同條款承擔對應違約責任 |
| 職業操守 |
** |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監理人和監理人員行為要保持公正,不得與承包人串通,弄虛作假、增加工程投資或影響工程質量安全。 |
監理人與承包人串通,弄虛作假、增加工程投資或影響工程質量安全的 |
監理人應按造成損失的**%的標準(最多不超過***萬元)向委托人支付違約金,按照監理合同約定向委托人支付賠償金。委托人有權認為涉事監理人員無法正常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并要求更換監理人員。若被更換人員屬于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的,監理人還需按合同條款承擔對應違約責任 |
| ** |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監理人和監理人員行為要保持公正,不得向施工單位推薦工程材料、設備、工程施工隊伍。 |
監理人員向承包單位推薦工程材料、設備、工程施工隊伍的 |
監理人按照**萬元/次的標準向委托人支付違約金,按照監理合同約定向委托人支付賠償金。委托人有權認為該監理人員無法正常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并要求更換監理人員。若被更換人員屬于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的,監理人還需按合同條款承擔對應違約責任 |
| ** |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監理人和監理人員行為要保持公正,不得行賄、受賄。 |
監理人或監理人員行賄、受賄,經生效的司法判決證明行賄、受賄犯罪的。 |
監理人應按**萬元/次的標準向委托人支付違約金,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涉案監理人員。若被更換人員屬于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的,監理人還需按合同條款承擔對應違約責任。情節嚴重的,委托人將單方面終止監理合同,并沒收監理人的履約擔保。 |
| ** |
監理人應當按照監理規范要求開展監理工作。 |
監理人員不按規范開展監理,應旁站未旁站、不及時檢查和簽認現場資料、不負責任亂簽字、不按要求建立有關工作臺帳及監理日志等 |
監理人應按*千元/次的標準向委托人支付違約金 |
| 監理 行為 |
** |
監理人應當根據有關規定和委托人委托,對質量安全等事項進行監督和審核把關。 |
監理人員未對質量安全等事項盡到監督和審核把關職責。如隱蔽工程未全過程旁站、不按規定審批危大工程方案、未能發現施工現場嚴重違規作業或發現但沒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發現轉包、違法分包未及時報告,未對施工單位人員履約情況進行監理等 |
監理人應按*千元/次的標準向委托人支付違約金 |
| 監理人被認定在質量、安全事故中有責任的 |
監理人應按照一般事故*萬元/次,較大事故*萬元/次,重大事故**萬/次,特大事故**萬元/次的標準向委托人支付違約金 |
| 監理單位將不合格的建設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按照合格簽字的 |
監理人應按*萬元向委托人支付違約金,按照監理合同約定向委托人支付賠償金。 |
| ** |
監理人不得轉讓監理業務 |
監理人轉讓監理業務的 |
委托人要求監理人立即改正,監理人應當按照監理合同金額的**%向委托人支付違約金。 |
| 注:監理人的違約行為按《監理人違約情形一覽表》執行(如《監理人違約情形一覽表》與合同其他條款約定不一致,以《監理人違約情形一覽表》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