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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新一代電子政務外網服務項目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項:采購文件
更正內容:
(一)原招標公告修改的內容:
*.原招標公告“項目概況”中“……并于****-**-** **:**(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修改為“……并于****-**-** **:**(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原招標公告“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中“****-**-** **:**(北京時間)”修改為“****-**-** **:**(北京時間)”。
*.原招標公告“六、其他補充事宜”中“(一)投標文件的遞交” 中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年**月**日**:**”修改為“*.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年*月*日**:**”。
(二)原招標文件修改內容:
*.原招標文件中“投標截止時間”全部修改為:****年*月*日*:**。
*.原招標文件中“開標時間”全部修改為:****年*月*日*:**。
*.原招標文件中“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全部修改為:****年*月*日 *:**。
*.原招標文件“第七章 投標文件相關格式中**.采購需求符合性條件響應表”修改為:具體見本更正公告附件;
*.原招標文件“第五章 擬簽訂的合同文本”中“七.服務考核與驗收”中“(四)驗收標準”的內容修改為:
*.驗收時按照乙方投標文件中的參數響應表驗收(詳見附件*《技術參數響應表》)。
*.驗收時按照服務實際使用量進行核對驗收。
*.按照考核辦法進行驗收。
(三)其他事項不變。
更正日期:****-**-**
(一)采購代理機構可以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以所發布的本項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發布本項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購代理機構已盡通知義務。敬請各潛在投標人關注本項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則,將自行承擔相應的風險。
(二)詢問和質疑
*.根據徐州市政府采購中心與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黨政辦公室(采購人)簽訂的本采購項目的《委托代理協議》,供應商對政府采購活動事項有疑問的,向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黨政辦公室(采購人)提出詢問;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和中標、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黨政辦公室(采購人)提出質疑。詢問和質疑由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黨政辦公室(采購人)依法處理。
*.供應商在法定質疑期內一次性提出針對同一采購程序環節的質疑。
*.質疑函
接收質疑函的方式:供應商直接送交或供應商通過***郵寄。
聯系部門: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黨政辦公室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徐州市城東大道*號科技大廈***室
*.采購人信息
采購包*、采購包*
單位名稱: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黨政辦公室
單位地址: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徐海路*號
聯系人:李文亞
聯系電話:********
*.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如有)
單位名稱:徐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單位地址:江蘇省徐州市云龍區新安路*號
聯系人:劉穎
聯系電話:******** ********
*.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劉穎
電話:******** ********
更正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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