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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甘肅省永昌縣南山一帶螢石礦詳查探礦權出讓公告 (公告文號:*****〔****〕***號)
為促進礦產資源勘查開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礦業權出讓交易規則》《自然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完善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登記管理的通知》《自然資源部關于深化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的意見》《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辦法》《自然資源部 財政部關于制定礦業權出讓收益起始價標準的指導意見》《甘肅省自然資源廳礦業權出讓暫行管理辦法》《甘肅省礦業權招標出讓管理暫行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甘肅省自然資源廳委托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對****年甘肅省永昌縣南山一帶螢石礦詳查探礦權采取“掛牌+招標”方式公開出讓。具體流程先啟動掛牌程序,觸發熔斷機制后,若有*個及以上競買人觸發熔斷價,自動轉入招標程序。
一、出讓人
名稱:甘肅省自然資源廳
場所:蘭州市城關區定西南路**號
二、礦業權交易平臺
名稱: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場所:蘭州市城關區雁興路**號
三、出讓探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甘肅省永昌縣南山一帶螢石礦詳查
勘查礦種:***** 螢石(普通)
地理位置:位于金昌市永昌縣
面積:*.******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國家大地坐標):
| 序號 | 經度 | 緯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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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查工作程度:普查
勘查投入要求:按國家規定要求執行
擬出讓年限:*.*年
起始價:**.*萬元
起始出讓收益率:*.*%
四、投標人/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在掛牌階段,參與競買各方為競買人,在招標階段,參與投標各方為投標人。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具備競買資格及投標資格。競買人(投標人)須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不含港澳臺)的營利法人或者非營利法人中的事業單位法人。 *.本次公開出讓不接受聯合體競買(投標)。 *.未被列入“全國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管理系統”中的“嚴重失信主體”,且不存在礦產資源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逾期不履行的情形。 *.在“信用中國”網站中無“行政處罰”記錄,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經營(活動)異常名錄”。 *.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納入甘肅省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交易黑名單的企業及法人不得參與本次礦業權出讓。 *.競買人(投標人)需具備對礦產資源進行綠色勘查開發利用、對礦區進行治理、生態修復以及綠色礦山建設的經濟實力與能力。競買人需對以上要求做出承諾,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交承諾書。 *.參與本次礦業權出讓的意向競買人(投標人)必須開立銀行擔保保函,并在保函中明確“因如下任意情形且被保證人已無力承擔責任的,受益人可向開立保函銀行主張保函權益:包括但不限于在投標有效期內撤銷投標文件、未及時簽署《礦業權出讓成交確認書》或不及時領取《礦業權出讓中標通知書》、未及時簽署《礦業權出讓合同》、未及時繳納礦業權成交價或出讓收益、經出讓人或相關主管部門認定在出讓活動中存在串通投標、串通報價、惡意競價、提供虛假材料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內容。意向競買人(投標人)需確保開立的銀行擔保保函真實有效,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開立保函銀行應當確保擔保保函相關信息可以在銀行主頁或其他官方渠道查詢,確保保函信息真實有效。保函金額見礦業權基本信息。 保函受益人為甘肅省自然資源廳,由甘肅省自然資源廳委托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核查收取,開具時間應在第四條規定的“出讓公告時間”有效期內,保函自開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并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將保函原件送達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自然資源交易處***室(郵寄方式以實際送達簽收時間或送達回證上注明的收件時間為準,建議通過***寄件,其他郵寄方式出現的風險由競買人(投標人)自行承擔,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雁興路**號,聯系人:王大治,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登錄后查看***.***)。未競得的競買人(未中標的投標人)在出讓結果產生后到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退保手續,競得人(中標人)在與甘肅省自然資源廳簽訂探礦權出讓合同并按合同繳納成交價或出讓收益后憑甘肅省自然資源廳書面通知到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退保手續。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掛牌
掛牌時間:****年**月**日—****年**月**日 掛牌時間以公告為準
網上交易:登錄后查看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年**月**日*:**至****年*月**日**:**進入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網(網址:登錄后查看)在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上服務大廳的“數據一網共享”中選擇“礦業權”欄目打開該項目公告,點擊下方的“免費下載招標文件”,免費下載電子版《出讓文件》。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年**月**日—****年**月**日
申請報名方式:(*)用戶注冊。意向競買人點擊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網首頁,進入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上服務大廳,點擊“交易一網通辦”選擇“投標人”后,點擊“交易主體注冊”進行注冊,默認用戶名為注冊的手機號;如意向競買人需要辦理**數字證書,可在“交易一網通辦”欄目下的“數字證書**辦理”中辦理。 (*)報名登記。意向競買人進入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網首頁,點擊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上服務大廳中“交易一網通辦”欄目,以“投標人”(競買人)的身份使用注冊的“用戶名(手機號)密碼”方式或使用數字證書(**)方式登錄“一網通辦”系統,選擇“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 *.*”按要求填寫信息,完成“我要投標”操作。
申請報名需提供的資料:(*)申請人一般情況表(加蓋公章的彩色掃描件,格式見掛牌文件第六章)。 (*)企業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未辦理五證合一的須提交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加蓋公章的原件彩色掃描件)。 (*)競買聲明(加蓋公章的彩色掃描件,格式見掛牌文件第七章)。 (*)意向競買人上年度或本年度最近一期財務審計報告(審計報告由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加蓋意向競買人公章的彩色掃描件)。意向競買人為新注冊公司未滿一年且無本年度最近一期財務審計報告或注冊資本認繳期限尚未屆滿的,其股東或出資人應出具書面承諾書,承諾對意向競買人參與本次礦業權出讓的行為和法律后果承擔連帶責任。其股東或投資人亦為新注冊公司未滿一年且無本年度最近一期財務審計報告或注冊資本認繳期限尚未屆滿的,其實際控制人亦應當出具上述內容的書面承諾書。 (*)本公告第三項競買人(投標人)資格條件中第*、*、*條相關網站及系統查詢結果截圖(加蓋公章的彩色掃描件)。 (*)本公告第三項競買人(投標人)資格條件中第*條內容的書面承諾書(加蓋公章的彩色掃描件)。 (*)銀行擔保保函原件。
七、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掛牌階段 (*)本次出讓為有底價出讓,并設有起始價和熔斷價。首位報價的競買人,可以起始價報價。初次報價后的每次報價應當比當前最高有效報價增加至少一個加價幅度,否則為無效報價。最高報價達到熔斷價時觸發熔斷機制,系統只接受熔斷價報價。 (*)掛牌階段,最高報價未達到熔斷價時,不低于底價的最高報價者為競得人。 (*)掛牌階段,最高報價達到熔斷價時,觸發熔斷機制。掛牌結束或在掛牌期內所有競買人均已觸發熔斷價時,若僅有*個競買人觸發,則掛牌成交;若有*個競買人觸發,則出讓終止;若有*個及以上競買人觸發,自動轉入招標程序。 (*)起始價及熔斷價根據《礦業權出讓交易規則》《自然資源部 財政部關于制定礦業權出讓收益起始價標準的指導意見》《甘肅省自然資源廳礦業權出讓暫行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確定。 *.招標階段 若有*個及以上競買人觸發熔斷價的,轉入投標、開標、評審等公開招標程序。進入招標程序后,所有投標人以熔斷價作為投標報價進行投標。 (*)投標文件遞交截至時間:以進入招標程序公告中公布的具體時間為準。 投標人可使用注冊的用戶名(手機號)密碼或使用**數字證書登錄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一網通辦系統”,點擊進入“網上開評標系統(通用類)”進行投標文件的上傳。本次出讓的開評標活動通過“網上開評標系統(通用類)”進行,投標人須在開標時間前登錄系統,下載“投標文件固化工具”、“網上開評標系統使用幫助”和“固化后的招標文件”,并按照“網上開評標系統使用幫助”來固化投標文件,完成網上投標(上傳已固化投標文件的****編碼)和開標操作,若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沒有上傳已固化投標文件****編碼的,則視為放棄投標。 (*)網上開標時間:同投標截止時間。 網上開標地點:以進入招標程序公告中公布的具體內容為準。 開標以后,投標人需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后*小時內在“網上開評標系統(通用類)”上傳固化投標文件(.****)。未在規定時間上傳的,視為放棄投標。 開標結束后,投標人須對開標結果進行確認。 (*)采用綜合評標法擇優確定中標人,詳見招標文件。
八、風險提示
*.競買人(投標人)應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參與本次礦業權出讓,對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競買人(投標人),將按照《印發〈關于對公共資源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備忘錄〉的通知》(發改法規〔****〕***號)、《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信用管理辦法》(甘發改規范〔****〕*號)的規定,對相關失信企業和失信個人實施聯合懲戒。 *.礦產資源勘查、開采具有高風險、高投入的特點。出讓人提供的相關地質資料基于現階段的認識,僅供參考,這些資料中的描述并不構成出讓人對該礦業權前景、資源品質等出具的保證,競買人(投標人)應自行承擔相關法律風險。 *.本次出讓的探礦權成果為前期省級財政投入資金結果,競買人除繳納本次出讓探礦權的成交價或出讓收益外,還需將前期財政投入資金單獨繳納,同時取得對應單位開具的符合稅收管理法律和政策規定的發票或非稅專用票據。為完成上述事項,省自然資源廳將通知相關單位為競得人做好相應配合工作。具體探礦權的前期勘查投入資金如下: 甘肅省永昌縣南山一帶螢石礦詳查項目前期勘查投入資金共***.**萬元,其中省級地勘基金投入***萬元,甘肅省地礦局水勘院投入**.**萬元。 *.開發利用礦產資源要符合當地產業規劃要求,明確產業發展方向后,加快資源開發步伐。 *.探礦權首次出讓期限為*年,按規定進行延續,每次延續時間為*年。申請探礦權延續登記時應當扣減勘查許可證載明面積的**%,已提交資源量的范圍不計入扣減基數,已設采礦權深部或上部勘查不扣減面積。 競得人(中標人)縮小勘查范圍的,應向甘肅省自然資源廳申請探礦權變更登記,出讓探礦權的范圍以變更登記后的勘查范圍為準;探礦權人對勘查區域內的礦產資源開展綜合勘查、綜合評價的,無須辦理勘查礦種變更(增列)登記,按照實際發現礦產的資源量編制礦產資源儲量報告。對綜合勘查發現的礦產資源,具備轉采礦權條件的,按照相關規定向具有登記權限的管理機關提出采礦權新立登記申請并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 競得人(中標人)在探礦權有效期間,嚴格遵守礦產資源法律法規、相關礦業權管理政策,認真履行礦業權出讓收益、相關稅費繳納等相關義務,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競得人(中標人)在進行勘查時,須按照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爆破作業、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規的要求,辦理相應許可和手續等。競得人(中標人)在勘查過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鐵路、永久基本農田、城市規劃區、林地、草地等相關規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兩側按要求預留通道。勘查過程中需要用地的,競得人(中標人)需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辦理臨時使用土地、土地征收、農用地轉用和供應等相關手續、繳納相關費用。若存在與已設礦業權范圍重疊,需按要求簽訂互不影響和權益保護協議或出具不影響已設礦業權人權益承諾。競得人(中標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予以處罰。 *.競得人(中標人)不依法履行礦區生態修復等義務的,按照《礦產資源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競買人(投標人)為外商投資企業的,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及相關規定。 *.為保障競買人(投標人)的合法權益,具體事宜咨詢甘肅省自然資源廳及當地政府。 **.競買人(投標人)自行承擔交易、政策、不可抗力產生的銀行保函等經濟風險。 **.競買人(投標人)在出讓活動中,一旦成為競得人(中標人),如未能按出讓公告履行責任或義務(包括但不限于在投標有效期內撤銷投標文件、未及時簽署《礦業權出讓成交確認書》或不及時領取《礦業權出讓中標通知書》、未及時簽署《礦業權出讓合同》、未及時繳納礦業權成交價或出讓收益、經出讓人或相關主管部門認定在出讓活動中存在串通投標、串通報價、惡意競價、提供虛假材料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將構成本出讓公告規定的違約行為,出讓人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開立保函的銀行無條件兌付保函,在啟動第二次出讓行為時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之規定,就再行出讓與首次出讓形成的成交價或出讓收益差額,扣除已兌付銀行保函之外的部分作出行政決定向首次競得人進行追索,并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等)。 **.本次“掛牌+招標”出讓活動采用全流程電子化方式進行。競買人或投標人要認真閱讀《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礦業權“掛牌+招標”網上交易操作指南》,按操作指南做好各項準備工作,知曉因參加競買或投標所使用計算機遭遇網絡故障、病毒入侵、硬件故障、配套插件不適配或者遺失數字證書、遺忘或泄露用戶名密碼、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競買人(投標人)自行承擔;競買人(投標人)要管理好用戶名、密碼和**數字證書,知曉必須通過注冊的用戶名(手機號)密碼或**數字證書登錄網上交易系統,登錄后所有操作均為競買人(投標人)單位操作或授權操作,并對進行的所有活動負法律責任。 掛牌只接受網上報價,不接受現場書面報價以及電話、郵寄、口頭等方式報價。 投標只接受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方式、內容和格式提交的投標文件,不接受現場、郵寄等方式提交的投標文件,不接受補充提交;評標委員會或評審專家組要求投標人澄清的除外。
九、對交易礦業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如對本次出讓的探礦權存在異議的,請以書面方式向省自然資源廳提出,聯系電話:****-*******。 *.涉及政策問題的,可向省自然資源廳直接提出,聯系電話:****-*******。涉及掛牌、招標出讓活動等具體事宜的,可向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出,聯系電話:****-*******。 *.對上述內容及公告、文件有異議的請于****年*月**日**:**前以書面形式提出。
十、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競買人(投標人)應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參與本次礦業權出讓,對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競買人(投標人),將按照《印發〈關于對公共資源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備忘錄〉的通知》(發改法規〔****〕***號)、《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信用管理辦法》(甘發改規范〔****〕*號)的規定,對相關失信企業和失信個人實施聯合懲戒。
十一、其他內容
*.本次出讓公告等相關信息同時在自然資源部網站、甘肅省自然資源廳網站、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發布。出讓信息如有變更,變更事項在上述網站發布,請意向競買人(投標人)密切關注。 *.本次出讓不組織現場踏勘,意向競買人/競買人(潛在投標人/投標人)可自行現場踏勘。意向競買人/競買人(潛在投標人/投標人)參加本次出讓項目產生的一切費用自行承擔。 *.其他未盡事宜,由甘肅省自然資源廳和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解釋和通知。
本公告在甘肅省自然資源廳門戶網站、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同時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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