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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國土資交示字[****]***號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范》和《寧夏回族自治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經平羅縣自然資源局委托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交易中心”),采用在互聯網上交易,即通過寧夏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自然資源要素交易市場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交易系統掛牌的交易方式出讓。交易中心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掛牌出讓*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并于****年**月**日成交。現將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一、出讓人基本情況
出讓人:平羅縣自然資源局
地 址:平羅縣城寶豐路***號
聯 系 人:王鈺
聯系電話:****-*******
二、地塊的基本情況
| 編號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積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讓年限(年) | 出讓(起始價) (萬元) | 備注 |
| 平地(*)[****]-**號 | 平羅縣紅崖子綠電產業園 | **** | 公用設施用地(供電用地) | ** | **.** |
三、競得人基本情況
| 編號 | 競得單位 | 法定代表人 | 成交價(萬元) | 備注 |
| 平地(*)[****]-**號 | 登錄后查看 | 戚海龍 | **.** |
四、公示期
公示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公示期內如有異議,異議人應在公示期內書面提出,同時向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或出讓人提交以下材料:
*.異議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注:異議人為自然人須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其按手印的身份證復印件;異議人為機構,須提供蓋單位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如異議人委托他人代為提出異議的,委托代理人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
*.異議人簽字或蓋章的異議申請書原件及所附證據材料原件。(注:異議申請書內容應包括具體的異議申請事項、事實與理由等。)
五、聯系方式
地 址:寧夏銀川市金鳳區北京中路**號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聯 系 人:戴女士、吳女士
聯系電話:****-*******、*******
| 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 |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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