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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項目名稱:福州市汽車流通消費改革試點城市申報服務項目
(二)預算金額:**萬元(人民幣)
(三)最高限價:**萬元(人民幣)
(四)采購數量:*項
(五)采購需求:編制《福州市汽車流通消費改革試點方案》,并提供試點申報配套服務工作。
(六)項目時間:方案編制周期**個日歷日,申報周期根據商務部工作要求設定。
二、項目相關要求
(一)試點城市工作方案編制
根據商務部政策要求,對福州市汽車流通體系的現狀進行摸底調研,收集相關資料和數據,并針對現狀調研提出問題。在全面調查了解、全面對比分析的基礎上,根據商務部和省廳印發的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本地優勢和市場特點,科學謀劃汽車流通消費改革的總體思路、目標任務、試點內容和保障措施等,提出指導性強、前瞻性遠、實用性高和可操作性好的對策措施建議,形成實施方案。成果內容應確保數據不缺項、不錯項,綜合分析全面、透徹、到位,提出對策建議科學、準確、實用。
(二)試點城市申報配套服務工作
*.溝通協調商務部,明確申報要求,推動福州獲評試點城市。
*.根據商務部提出的申報條件,及時修改完善申報方案,并提供相應的申報配套服務。
(三)項目團隊
組建項目組編制《福州市汽車流通消費改革試點方案》,并提供試點申報配套服務工作。項目組配備一定數量的中級(含)以上職稱人員。
三、供應商資格條件
(一)法定條件: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供應商應是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有能力提供采購內容及服務的國內企事業單位或自然人。供應商為企業的,提供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供應商為事業單位的,提供事業單位登記證書,并加蓋單位公章。自然人提供身份證復印件。
*.財務狀況報告。提供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度或****年度財務審計報告,至少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開戶許可證(或基本賬戶開戶證明)和響應截止時間前六個月內基本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或者提供財政部門認可的政府采購專業擔保機構出具的擔保函。
*.提供響應截止時間前六個月(不含響應截止時間的當月)中任意一個月份的依法繳納稅收的憑據復印件,依法免稅的應提供證明其免稅的相應文件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
*.提供響應截止時間前六個月(不含響應截止時間的當月)中任意一個月份的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憑據復印件,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應提供證明其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相應文件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
*.在參加本項目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二)特定條件
*.服務承諾書:在項目履行期間若因供應商原因造成項目無法按時完成,期間對采購人造成的損失均由供應商承擔;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本項目終止,在項目執行期間所產生的費用由供應商自行負責;承諾推動福州獲評汽車流通消費改革試點城市,如此批未獲評,服務期則相應延長至獲評試點城市為止。(供應商須提供相關承諾書,格式自擬,并加蓋單位公章)
*.響應承諾書:供應商無條件按照采購人及市政府的要求編制、修改、完善本項目,在接到采購人的調整要求,能夠在第一時間響應。(供應商須提供相關承諾書,格式自擬,并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
(三)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有關政策
*.小型、微型企業,適用于本項目,按照《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號)執行,應當出具《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規定的《中小企業聲明函》。監獄企業,適用于本項目,根據其提供的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進行認定,監獄企業視同小型、微型企業。促進殘疾人就業,適用于本項目,供應商為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根據其提供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進行認定,根據財政部、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號)和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民政廳、福建省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關于進一步落實政府采購支持殘疾人就業政策的通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執行。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屬于小型、微型企業的,不重復享受政策。
*.信用記錄。供應商通過“信用中國”網站(登錄后查看)查詢并打印信用記錄,一并裝入響應文件。若查詢結果存在供應商應被拒絕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相關信息的,其資格審查不合格。
四、響應文件要求
(一)資格證明文件
*.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登記證書或身份證)復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若供應商代表非法定代表人,須同時提供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的授權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及供應商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響應截止時間前六個月(不含響應截止時間的當月)中任意一個月份的依法繳納稅收的憑據復印件;
*.財務狀況報告;具體要求詳見“供應商資格條件”
*.響應截止時間前六個月(不含響應截止時間的當月)中任意一個月份的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憑據復印件;
*.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二)特定資格證明文件,包括:服務承諾書、響應承諾書等,原件加蓋單位公章;
(三)“信用中國”網站打印的法人和其他組織信用信息概況,加蓋單位公章;
(四)項目相關要求偏離表、商務及技術評分標準對照情況點對點應答表;
(五)報價一覽表(含詳細報價書,原件加蓋單位公章);
(六)提供項目服務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項目理解、技術方案、工作計劃等);
(七)供應商提交的其他資料(包括但不限于評分標準中規定的可體現項目能力及經驗的證明材料);
(八)符合政府采購政策的證明材料(若有)。
五、響應截止時間
*.響應截止時間為*月**日**:**,供應商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將稿件密封送(寄)達(封面請注明汽車流通消費改革試點城市申報服務響應材料)。
*.收件地址:福州市倉山區南江濱西大道***號東部辦公區*號樓**層****室;
聯系電話:****-********
*.郵寄以郵戳時間為準,逾期視為廢件。
六、評審
由福州市商務局邀請專家,按綜合評分法評審,綜合得分最高者為成交人,評分標準見附件。
附件:福州市汽車流通消費改革試點城市申報服務項目評分標準
福州市商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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