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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甘肅省平川區平順南部煤礦采礦權掛牌出讓公告 (公告文號:*****〔****〕***號)
為促進礦產資源勘查開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礦業權出讓交易規則》《自然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完善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登記管理的通知》《自然資源部關于深化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的意見》《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辦法》《自然資源部財政部關于制定礦業權出讓收益起始價標準的指導意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甘肅省自然資源廳委托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對****年甘肅省平川區平順南部煤礦采礦權掛牌出讓。
一、出讓人
名稱:甘肅省自然資源廳
場所:蘭州市城關區定西南路**號
二、礦業權交易平臺
名稱: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場所:蘭州市城關區雁興路**號
三、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礦山名稱:甘肅省平川區平順南部煤礦采礦權
開采礦種:***** 煤
地理位置:位于白銀市平川區
面積:*.******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國家大地坐標):
| 序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資源儲量:保有煤炭資源**.*萬噸
開采標高: ****.*米至 ****.*米
資源開發利用情況:開發利用礦產資源要符合當地產業規劃要求,明確產業發展方向后,加快資源開發步伐。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復墾要求:競得人(中標人)在采礦權有效期間,嚴格遵守礦產資源法律法規、相關礦業權管理政策,依法有效保護、合理開采、綜合利用礦產資源,依法保護生態環境,建設綠色礦山,認真履行礦業權出讓收益、相關稅費繳納等相關義務,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競得人(中標人)在進行開采時,須按照爆破作業、取水、水土保持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的要求,辦理相應許可和手續等。競得人(中標人)在開采過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鐵路、永久基本農田、城市規劃區、林地、草地等相關規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兩側按要求預留通道。開采過程中需要用地的,競得人(中標人)需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辦理臨時使用土地、土地征收、農用地轉用和供應等相關手續、繳納相關費用。若存在與已設礦業權范圍重疊,需按要求簽訂互不影響和權益保護協議或出具不影響已設礦業權人權益承諾。競得人(中標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予以處罰。
擬出讓年限:**.*年
起始價:*.*萬元
起始出讓收益率:*.*%
四、投標人/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不含港澳臺)的營利法人或者非營利法人中的事業單位法人。 *.獨立法人,不接受聯合體競買。 *.未被列入“全國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管理系統”中的“嚴重失信主體”,且不存在礦產資源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逾期不履行的情形。 *.在“信用中國”網站中無“行政處罰”記錄,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經營(活動)異常名錄”。 *.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納入甘肅省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交易黑名單的企業不得參與本次礦業權競買。 *.競買人需具備對礦產資源進行綠色勘查開發利用、對礦區進行治理、生態修復以及綠色礦山建設的經濟實力與能力。競買人需對以上要求做出承諾,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交承諾書。 *.參與本次礦業權競買的意向競買人必須開立銀行擔保保函,并在保函中明確“因如下任意情形且被保證人已無力承擔責任的,受益人可向開立保函銀行主張保函權益: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時簽署《礦業權出讓成交確認書》、未及時簽署《礦業權出讓合同》、未及時繳納礦業權成交價或出讓收益等”內容。競買人需確保開立的銀行擔保保函真實有效,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開立保函銀行應當確保擔保保函相關信息在銀行主頁或其他官方渠道進行查詢,確保保函信息真實有效。保函金額見礦業權基本信息。 保函受益人為甘肅省自然資源廳,由甘肅省自然資源廳委托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核查收取,開具時間應在第四條規定的“出讓公告時間”有效期內,保函有效期至****年*月*日,并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將保函原件送達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自然資源交易處***室(郵寄方式送達的以寄到時間為準,建議通過***寄件,其他郵寄方式出現的風險由競買人自行承擔,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雁興路**號,聯系人:劉雅瓏,聯系電話:****-*******,工作郵箱:*********登錄后查看***.***)。未競得人在競買活動結束后到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退保手續,競得人在與甘肅省自然資源廳簽訂探礦權出讓合同并按合同繳納成交價或出讓收益后憑甘肅省自然資源廳書面通知到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退保手續。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掛牌
掛牌時間:****年**月**日—****年**月**日 掛牌時間以公告為準
網上交易:登錄后查看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年**月*日**:**至****年*月*日**:**進入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網(網址:登錄后查看),在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上服務大廳的“數據一網共享”中選擇“礦業權”欄目打開該項目公告,點擊下方的“免費下載招標文件”,免費下載電子版《出讓文件》。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年**月**日—****年**月**日
申請報名方式:(*)用戶注冊。意向競買人點擊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網首頁,進入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上服務大廳,點擊“交易一網通辦”選擇“投標人”后,點擊“交易主體注冊”進行注冊,默認用戶名為注冊的手機號;如意向競買人需要辦理**數字證書,可在“交易一網通辦”欄目下的“數字證書**辦理”中辦理。 (*)報名登記。意向競買人進入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網首頁,點擊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上服務大廳中“交易一網通辦”欄目,以“投標人”的身份使用注冊的“用戶名(手機號)密碼”方式或使用數字證書(**)方式登錄“一網通辦”系統,選擇“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 *.*”按要求填寫信息,完成“我要投標”操作。
申請報名需提供的資料:(*)申請人一般情況表(加蓋公章的彩色掃描件,格式見附件*); (*)企業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未辦理五證合一的須提交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加蓋公章的原件彩色掃描件); (*)競買聲明(加蓋公章的彩色掃描件,格式見附件*); (*)意向競買人上年度或本年度最近一期財務審計報告(審計報告由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加蓋意向競買人公章的彩色掃描件)。意向競買人為新注冊公司未滿一年且無本年度最近一期財務審計報告或注冊資本認繳期限尚未屆滿的,其股東或出資人應出具書面承諾書,承諾對意向競買人參與本次礦業權出讓的行為和法律后果承擔連帶責任。其股東或出資人亦為新注冊公司未滿一年且無本年度最近一期財務審計報告或注冊資本認繳期限尚未屆滿的,其實際控制人亦應當出具上述內容的書面承諾書。 (*)本公告第三項競買人資格條件中第*、*、*條相關網站及系統查詢結果截圖(加蓋公章的彩色掃描件); 第*條中“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經營異常名錄”可通過“信用中國”網站“信息公示”欄目查詢。 (*)銀行擔保保函原件。
七、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本次采礦權出讓為有底價掛牌,采用增價報價方式,首位報價的競買人,可以掛牌起始價報價;隨后所有競買人以報價先后順序在現掛牌價基礎上以公告公布的加價幅度或加價幅度的整數倍進行增價報價。 *.不低于底價的最高報價者為競得人,如在掛牌期限內只有一個競買人報價且不低于底價,掛牌成交。無人報價或者競買人報價低于底價的,不成交。
八、風險提示
*.競買人應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參與本次礦業權出讓競買,對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競買人,將按照《印發〈關于對公共資源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備忘錄〉的通知》(發改法規〔****〕***號)、《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信用管理辦法》(甘發改規范〔****〕*號)的規定,對相關失信企業和失信個人實施聯合懲戒。 *.礦產資源勘查具有高風險、高投入的特點。出讓人提供的相關地質資料基于現階段的認識,僅供參考,這些資料中的描述并不構成出讓人對該礦業權前景、資源品質等出具的保證,競買人應自行承擔相關法律風險。 *.競買人通過注冊的“用戶名(手機號)密碼”或“**數字證書”登錄進行的操作,均被視為競買人本人的行為,競買人應當對以其用戶名和**數字證書進行的所有活動負法律責任,網上交易時推薦使用***安全瀏覽器。 *.因競買人如下行為產生的一切后果,由競買人承擔: (*)因未及時登錄交易系統、未及時關注相關競價信息、未及時出價等導致沒有參加競價活動的; (*)因競買人自身的終端設備和網絡異常或操作不當等原因導致無法正常出價的; (*)因競買人自身終端設備時間與交易系統服務器時間不符而導致未能及時參與競價的。 *.競買人一旦參與網上競價,即表明認同和接受網絡競價的客觀狀態、競價系統傳導給客戶端的標的圖文信息、成交價等。由于互聯網存在不穩定因素,不排除競價過程中發生異常情況(包括但不限于網絡故障、電路故障、系統故障)以及被網絡黑客惡意攻擊等風險,使用網絡競價系統的競買人必須充分估計上述原因導致網上競價不同于現場競價的風險。如果發生上述情況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網站服務異常、網絡競價中斷、競價結果異常或其他異常情況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如果因競買人操作不當所造成的損失,由競買人自行承擔。 *.甘肅省平川區平順南部煤礦采礦權為登錄后查看采礦權外圍部分,二者無縫銜接,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甘肅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個采礦權原則上只能設置*個生產系統”等要求,該采礦權不再單獨發采礦權證。 *.開發利用礦產資源要符合當地產業規劃要求,明確產業發展方向后,加快勘查開發步伐。 *.采礦權首次出讓期限以最終評審通過的“三合一方案”為準確定,到期后可按規定進行延續。 競得人在采礦權有效期間,嚴格遵守礦產資源法律法規、相關礦業權管理政策,依法有效保護、合理開采、綜合利用礦產資源,依法保護生態環境,建設綠色礦山,認真履行礦業權出讓收益、相關稅費繳納等相關義務,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競得人在進行開采時,須按照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爆破作業、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規的要求,辦理相應許可和手續等。競得人在開采過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鐵路、永久基本農田、城市規劃區、林地、草地等相關規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兩側按要求預留通道。開采過程中需要用地的,競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辦理臨時使用土地、土地征收、農用地轉用和供應等相關手續、繳納相關費用。若存在與已設礦業權范圍重疊,需按要求簽訂互不影響和權益保護協議或出具不影響已設礦業權人權益承諾。競得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予以處罰。 **.競得人不依法履行礦區生態修復等義務的,按照《礦產資源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競買人為外商投資企業的,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及相關規定。 **.為保障競買人的合法權益,具體事宜咨詢甘肅省自然資源廳及當地政府。 **.競買人自行承擔交易、政策、不可抗力產生的銀行擔保函經濟風險。 **.競買人在競買活動中,一旦成為競得人,如未能按出讓公告履行責任或義務(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時簽署《礦業權出讓成交確認書》、未及時簽署《礦業權出讓合同》、未及時繳納礦業權成交價或出讓收益、經出讓人或相關主管部門認定在出讓活動中存在串通報價、惡意競價、提供虛假材料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將構成本出讓公告規定的違約行為,出讓人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開立保函的銀行無條件兌付保函,在啟動第二次出讓行為時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之規定,就再行出讓與首次出讓形成的成交價或出讓收益差額,扣除已兌付銀行保函之外的部分作出行政決定向首次競得人進行追索,并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等)。
九、對交易礦業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如對出讓的采礦權存在異議,涉及政策問題的,可書面向省自然資源廳直接提出,聯系電話:****-*******。涉及掛牌出讓活動等具體事宜的,可書面向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出,聯系電話:****-*******。
十、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競買人應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參與本次礦業權出讓競買,對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競買人,將按照《印發〈關于對公共資源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備忘錄〉的通知》(發改法規〔****〕***號)、《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信用管理辦法》(甘發改規范〔****〕*號)的規定,對相關失信企業和失信個人實施聯合懲戒。
十一、其他內容
*.本次出讓公告等相關信息同時在自然資源部網站、甘肅省自然資源廳網站、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發布。出讓信息如有變更,變更事項在上述網站發布,請意向競買人密切關注。 *.本次掛牌不組織現場踏勘,意向競買人/競買人需認真考察與實地踏勘,詳細了解出讓區塊已有地質資料及周邊已設礦業權情況,對出讓范圍內及周邊可能存在的村莊、道路、鐵路、水體、地下管線、輸電線路、水利設施、地表附著物等外部條件作充分了解,并做好后期探礦權轉采礦權及其他相關方面的風險評估。 *.本次掛牌只接受網上報價,不接受現場書面報價以及電話、郵寄、口頭等方式報價。 *.其他未盡事宜,由甘肅省自然資源廳、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解釋和通知。
本公告在甘肅省自然資源廳門戶網站、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同時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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