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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安圖縣新合金銻礦勘查探礦權掛牌出讓公告 (公告文號:吉公交礦探掛字〔****〕**號)
受出讓人吉林省自然資源廳委托,按照《礦業權出讓交易規則》(自然資規〔****〕*號)及《關于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國有資產交易在一體化平臺實行全程電子化的通知》(吉政數聯〔****〕*號)等有關規定,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購中心)對“吉林省安圖縣新合金銻礦勘查”探礦權項目以掛牌方式進行出讓。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讓人
名稱:吉林省自然資源廳
場所:吉林省長春市長春大街***號
二、礦業權交易平臺
名稱: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一體化平臺
場所:吉林省長春市人民大街****號
三、出讓探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吉林省安圖縣新合金銻礦勘查
勘查礦種:***** 金礦
地理位置:吉林省安圖縣
面積:*.******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國家大地坐標):
| 序號 | 經度 | 緯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勘查工作程度:普查
勘查投入要求:按照勘查實施方案確定,且不得低于國家規定的最低勘查投入標準。
擬出讓年限:*.*年
起始價:**.****萬元
起始出讓收益率:*.*%
四、投標人/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一) 競買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營利法人或非營利法人中的事業單位法人。 (二)競買人需提交不少于***萬元的資金證明。 (三)未被列入全國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中的“嚴重違法名單”。 (四)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經營異常名錄”、“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五)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六)兩年內,未被列入“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一體化平臺”的“黑名單”(系統自動鑒別)。 (七)獨立法人,不接受聯合體競買。 (八)競買申請人須符合出讓公告中所規定的全部資質條件,才能獲得競買資格。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掛牌
掛牌時間:****年**月**日—****年**月**日 掛牌時間以公告為準
網上交易:***.**.***.**/****/***/****/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請訪問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一體化平臺(網址:***.**.***.**/****/***/****/)→交易信息→礦業權出讓公告欄目獲取文件。(技術支持電話:************)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年**月**日—****年**月**日
申請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用網上報名方式。競買人持**數字證書登錄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一體化平臺(網址:***.**.***.**/****/***/****/)
申請報名需提供的資料:*.競買申請書;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銀行出具的資金證明(金額不低于人民幣***萬元)。資金證明開具的日期為: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提交申請報名資料之前的任意一個工作日; *.提供未被“信用中國”網站登錄后查看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經營異常名錄”、“安全生產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的查詢結果;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登錄后查看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信息和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黑名單)的查詢結果; 未被列入全國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中的“嚴重違法名單”的查詢結果。 以上材料要求上傳清晰的電子版文件(***格式)。報名材料審查合格的,交易中心通過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一體化平臺線上出具競買證書,競買人取得交易資格。
七、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一)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不低于起始價的最高報價者為競得人。 (二)無人報價或者競買人報價低于起始價的,不成交。
八、風險提示
(一)競買人應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參與本次礦業權出讓競買,對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競買人,將按照《印發〈關于對公共資源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備忘錄〉的通知》(發改法規〔****〕***號)等規定,對相關失信企業和失信個人實施聯合懲戒。 (二)出讓人和交易機構不組織現場踏查。競買人應知悉探礦權掛牌出讓風險,自行前往實地踏查(現場踏查費用自理),充分了解勘查區域的地質狀況,對出讓范圍內及周邊可能存在的村莊、道路、鐵路、水體、地下管線、輸電線路、水利設施、地表附著物等外部條件作充分了解,競買申請一經提交,即視為對競買的礦業權及其掛牌出讓文件無異議并全部接受,競買人需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競得人在進行勘查開采時,須按照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爆破作業、取水、水土保持、河道、文物、水利設施等法律法規的要求予以避讓或辦理相應手續等。勘查開采過程中應遵循合理和集約節約用地的原則,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草原,按規定辦理使用耕地、林地、草原手續。 (三)競得人應在收到征收機關繳款通知書之日起**日內一次性繳清礦業權出讓收益。競得人未按時足額繳納礦業權出讓收益的,從違約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違約金,加收的違約金不超過欠繳金額本金。 (四)競得人應在取得繳款憑證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向出讓機關申請辦理探礦權登記。出讓機關對于競得人提交申請材料符合要求的探礦權登記申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 * 個工作日內辦結探礦權登記手續。 (五)競得人應在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個月內編制勘查方案,申請辦理勘查許可。未取得勘查許可證,不得進行礦產資源勘查作業。 競得人取得探礦權后,按規定可以轉讓探礦權,探礦權出讓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依法隨之轉移。 競得人探明可供開采的礦產資源后,可以在探礦權期限內申請將其探礦權轉為采礦權,屬于特定戰略性礦產資源的,應符合保護性開采的有關要求,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探礦權首次出讓期限為*年,按規定進行延續,每次延續時間為*年。申請探礦權延續登記時,需按規定扣減相應面積,符合規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競得人縮小勘查范圍的,應向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申請探礦權變更登記,出讓探礦權的范圍以變更登記后的勘查范圍為準;探礦權人應對勘查區域內的礦產資源按要求綜合勘查、綜合評價。 (七)本次出讓區域與永久基本農田存在部分重疊。勘查過程中需要臨時用地的,探礦權人需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并按規定使用。若因探礦權人自身原因未能辦理臨時用地等手續,探礦權人自行承擔風險及損失。涉及探轉采使用土地的,應按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手續。 (八)不依法履行土地復墾、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等義務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九)競買人為外商投資企業的,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及相關規定。
九、對交易礦業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對本次掛牌出讓有異議的,須在公告期內以書面方式向吉林省自然資源廳或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出,異議成立的,中止或終止交易;異議不成立的,繼續交易。
十、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競買人、競得人違約,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接受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失信聯合懲戒: (一)競買人之間串通報價,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 (二)競買人弄虛作假,騙取交易資格或競得的。 (三)競得人拒絕簽訂礦業權成交確認書或未在規定時限內簽訂成交確認書,競得人逾期不簽訂或者拒絕簽訂出讓合同的。 (四)競得人未按約定的時間付清約定的礦業權出讓收益或者其他相關費用的。 (五)向主管部門行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當手段競得的。 (六)其他依法應當認定為違約的情形。
十一、其他內容
(一)公告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起始價及增價幅度:本次探礦權出讓為無底價掛牌,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網上掛牌以報價、限時競價方式進行, 出讓起始價為人民幣**.****萬元(大寫:貳拾貳萬叁仟陸佰壹拾肆元整),在競價過程中每次增價幅度為人民幣*萬元或*萬元的整數倍。 (三)簽訂成交確認書:網上掛牌成交后,網上交易系統確定競得候選人。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在線出具《探礦權出讓成交確認書》,與競得人候選人進行確認并電子簽章后,競得人自行打印《成交確認書》。 (四)成交結果公示:成交結果在《探礦權出讓成交確認書》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通過自然資源部網站、吉林省自然資源廳網站、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公共服務平臺等公示不少于**個工作日。 (五)出讓合同簽訂:成交結果公示期間無異議的,交易中心在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一體化平臺出具《成交結果公示無異議證明》后,競得人須在*個工作日內與吉林省自然資源廳簽訂《探礦權出讓合同》。 (六)礦業權出讓收益繳納:競得人按《探礦權出讓合同》約定和《財政部 自然資源部 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辦法〉的通知》(財綜〔****〕**號)等相關要求,一次性繳納本次掛牌競爭確定的成交價;開采時,每年按照上年度銷售收入的*.*%繳納逐年征收的采礦階段出讓收益(逐年征收的采礦階段出讓收益=年度礦產品銷售收入×礦業權出讓收益率(*.*%))。 (七)礦業權登記:按照《探礦權出讓合同》約定繳納探礦權出讓收益后,競得人到吉林省自然資源廳按有關規定和要求辦理探礦權登記。 (八)以往地質工作程度:根據吉林省地質資料館現有館藏資料查詢結果,依據《吉林省國土資源廳以往地質工作程度確認標準(試行)》,確認該申請勘查區以往地質工作程度為有價值工作地。 (九)以往工作量: ****~****年,吉林省有色金屬地質勘查局六*三隊在安圖縣新合地區開展了金銻礦勘查工作,完成主要工作量:*:*****地質草測:*.****,*:*****激電中梯測量:*.** ***,激電測深:**個物理點,*:*****土壤測量:*.** ***,鉆探:***.***,槽探:****.***。本次擬出讓區塊范圍與該工作區平面范圍基本完全重疊。擬出讓區塊范圍內以往施工了勘查工程,圈出了物化探異常,發現了*條金礦(化)體,未估算資源儲量。競買人可以前往吉林省地質資料館按照規定查詢相關地質勘查報告了解詳細情況。借閱涉密地質資料,必須持有《涉密地質資料借閱復制證書》、身份證、介紹信等有效證件。 (十)多目標管理:競得人在進行勘查時,應進行多目標管理,秉持綠色勘查理念,做好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 (十一)報價方式:本次掛牌只接受競買人在網上競買通道報價,不接受現場書面報價以及電話、郵寄、口頭等方式報價。 (十二)變更公告:若公告期間出讓信息有變更,變更事項須在原出讓公告發布網站發布。 (十三)競買人參加本次出讓活動產生的一切費用自行承擔。 (十四)咨詢電話和監督投訴電話 咨詢電話:****-********、******** 監督投訴電話:****-********
本公告在吉林省自然資源廳門戶網站、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一體化平臺交易大廳同時發布。
吉林省自然資源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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