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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站亭廣告經營權轉讓項目公告
| 項目名稱 | 巢湖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站亭廣告經營權轉讓 | |||
| 項目編號 | ************** | |||
| 委托方 | 巢湖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 |||
| 委托方承諾 | 委托方承諾本次轉讓行為已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保證本公告的內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遺漏、虛假陳述或嚴重誤導,并對其內容及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 | |||
| 交易監督管理部門 | 巢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電話:****-********。 | |||
| 公告及 競價期限 | *.公告期:****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網絡連續競價自由報價期:****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自由報價期滿進入延時競價期,延時競價周期為***秒。 | |||
| 一、轉讓標的情況 | ||||
| 轉讓標的 | 轉讓期限(年) | 轉讓底價(萬元/年) | 交易保證金(萬元) | |
| 巢湖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站亭廣告經營權 | * | **.*** | * | |
| 經營權基本情況說明: *.廣告位置:公交站亭燈箱廣告位,其中巢字型公交站亭中間的線路指示牌小燈箱(尺寸*.***.*米)、線路指示牌燈箱(尺寸*.***.*米)、不銹鋼公交站亭線路指示牌燈箱(尺寸*.****.**米)均不在轉讓范圍內(詳見附件*、附件*)。 *.規格、排版:巢字型公交站亭單個燈箱廣告畫面尺寸*.****.*米,不銹鋼公交站亭單個燈箱廣告畫面尺寸*.***.*米。 *.公交站亭總數:***座。(附件*)。 | ||||
| 經營用途要求 | *、 經營權用途:廣告發布。 | |||
| 經營費用及履約保證金支付 | *.經營費用每*個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首期經營費用在合同簽訂后*個工作日內一次性轉賬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賬戶,下一期經營費用須提前**個工作日支付。具體起止日期于項目成交后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履約保證金為成交后首年三個月經營費用之和,成交人應在《中標確認書》發出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合同簽訂前)向委托方提交履約保證金。 | |||
| 二、對意向受讓方資格的要求 | ||||
| *.凡依法設立、有效存續的境內企事業法人、其他組織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區(開發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的,或被記不良行為記錄(以公布日期為準),但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參與項目登記及競價: (*)公告截止日前(含當日)*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分的; (*)公告截止日前(含當日)**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分的; (*)公告截止日前(含當日)**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分的; (*)公告截止日前(含當日)**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分的。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 | ||||
| 三、轉讓條件 | ||||
| (一)意向受讓方應在公告期截止前現場踏勘標的,就標的相關情況主動向委托方咨詢,自行了解可能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市政規定;凡參與的意向受讓方都視同已實地踏勘,確認了經營標的位置、范圍、面積和現狀等并認可轉讓要求等,自愿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二)標的公交站亭廣告的制作、安裝均由受讓方自行完成。受讓方所發布廣告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并辦理相關廣告發布手續。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三)受讓方代理的所有廣告發布期限或與第三方客戶所簽廣告發布期限均不得超過本項目約定的經營期限,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由受讓方承擔;同時,委托方有權對超期限廣告進行處置。如因此給委托方造成實際損失,委托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抵扣,不足部分由受讓方補償。 (四)受讓方經營本標的廣告業務所產生的經濟糾紛和法律責任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對他人造成侵害的,由受讓方承擔賠償責任。 (五)經營期間,標的對應公交站亭的廣告所有權屬于委托方,受讓方只有廣告經營權。受讓方不得在經營期間對公交站亭廣告經營權進行轉讓、抵押、贈予或以其他方式授予其他任何法人、組織和個人等。 (六)經營期間,受讓方在安裝廣告時,必須遵守委托方營運管理規定,避免影響委托方的生產經營。 (七)受讓方在安裝或更換廣告時,不得損壞委托方場地設施、公交站亭設施等,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其他后果由受讓方承擔。受讓方安裝完畢后應立即清理場地,不得留下任何垃圾。 (八)受讓方須對上刊的廣告進行巡查,確保上刊的廣告完好。 (九)經營期間,受讓方發布的任何廣告都需提前將廣告畫面和內容傳送至委托方指定的部門審核,審核通過并得到委托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安裝。受讓方發布的廣告畫面必須美觀、大方、簡潔,并與公交站亭整體造型、色調相一致或匹配,具體必須由委托方審核部門根據受讓方實際商業廣告的畫面、尺寸和色調確定;受讓方不得發布與委托方同行業或同業務競爭的廣告;不得發布國家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廣告;醫療類廣告的發布數量不得超過標的公交站亭總數量的**%;不得發布男科、婦科、性病、人流、不孕不育等與城市創建工作要求相違背的廣告;禁止發布一切違背公序良俗的廣告,自覺維護社會公德。否則,委托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受讓方須確保每處公交站亭不少于**%的公益廣告覆蓋,且公益廣告均由委托方提供的圖樣為準,受讓方負責制作安裝并承擔相關費用。由公益廣告產生的補貼和相關收益均歸委托方所有,受讓方不享受收益。如受讓方在標的公交站亭廣告位置沒有廣告投放時,受讓方須負責制作安裝委托方指定的公益廣告覆蓋,廣告位置不得空閑,相關制作安裝等一切費用由受讓方承擔,經營費用不做調整。 (十一)經營期間,受讓方發布的公益廣告安裝具體要求如下: (*).公交站亭僅有*個廣告位的,燈箱正面(面向機動車道)需發布公益廣告,反面(面向非機動車道或人行道)發布商業廣告。 (*).公交站亭有*個廣告位的,第一塊燈箱正反面發布公益廣告,第二塊燈箱正反面發布商業廣告。 (*).公交站亭有*個廣告位的,*、*、*面發布公益廣告,*、*、*面發布商業廣告。 (*).公交站亭有*個廣告位的,第*塊和第*塊燈箱正反面發布公益廣告,第*塊和第*塊燈箱正反面發布商業廣告。*個廣告位及以上以此類推。 備注:廣告位編號順序為沿道路順行方向從左至右編排,如:第一塊燈箱面向機動車道為*,面向非機動車道或人行道為*,第二塊燈箱面向機動車道為*,面向非機動車道或人行道為*,以此順序類推。 (十二)受讓方負責標的公交站亭頂棚、座椅、燈箱玻璃維修、破損更換、維護工作及安全隱患排查(包括不限于鏟雪),并承擔全部人工、材料及設備(不含電子站牌、線路走向牌)費用。受讓方負責清潔公交站亭衛生,確保公交站亭干凈整潔,并承擔相關費用,委托方將對公交站亭的衛生定期進行巡查。 (十三)經營期間,如遇委托方和受讓方均無法預見、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或社會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種重大自然災害、戰爭、法律法規的變更等一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無法履約或部分不能履約的,均不構成違約。因此不能履約或部分不能履約的標的公交站亭,按照以下方式計算每座公交站亭經營權費用:每座標的公交站亭廣告經營權費用=(成交價/***座公交站亭/***天)*實際經營天數。 (十四)如受讓方未按期支付經營費用,每逾期一日須向委托方支付到期未付款項萬分之四的逾期違約金。委托方可從履約保證金中扣罰受讓方相應違約金,受讓方需在**個工作日內補足履約保證金。 (十五)如受讓方經營費用支付時間超過每期起始日期達**個工作日,受讓方除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委托方有權單方面無條件解除《公交站亭廣告經營權轉讓合同》,收回本次轉讓標的,扣除全部履約保證金,經營費用雙方據實結算,并由受讓方承擔所有因此產生的違約責任(包括不限于委托方由此產生其他經濟損失、受讓方與其合作的第三方之間的違約責任等)。 (十六)受讓方自《中標確認書》發出之日起*個工作日內與委托方簽訂《公交站亭廣告經營權轉讓合同》。 (十七)合同期滿后,受讓方應在委托方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所有公交站亭廣告畫面的清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未能及時清理的,因清理所產生一切費用,委托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抵扣,不足部分由受讓方補償。 (十八)其他未盡事項詳見本公告附件《公交站亭廣告經營權轉讓合同》。 | ||||
| 四、受讓方的確定方式 | ||||
| 本項目采取網絡連續競價,價高者得的方式確定受讓方,最終成交結果以結果公告為準。 注:最高報價是指不低于公告底價的最高報價,由于系統故障或競價系統信息與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終止)項目造成競價中止(終止)時的最高報價不作為本項目最高報價。 | ||||
| 五、意向受讓方參與方式 | ||||
| 市場主體庫登記 | 意向受讓方須完成交易主體庫登記申請方可參與本項目登記。具體方式如下: *.意向受讓方為企業的,須憑借第三方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簽發的電子簽名認證證書(以下簡稱:**)直接登錄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網址:****://登錄后查看)。初次通過**登錄電子服務系統的交易主體進入首頁后選擇“**登錄”。 *.意向受讓方為自然人的,點擊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網址:****://登錄后查看)下方的“安徽政務服務網統一認證中心登錄 ”通過安徽政務服務網跳轉登錄。 具體流程參見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網址:****://登錄后查看)“辦事指南”-《交易主體登記指南(投標人)》。 | |||
| 項目登記 | 完成主體庫登記的意向方,直接登錄安徽(區域)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網址:登錄后查看),進入后選擇點擊“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交易系統”;頁面跳轉至安徽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交易系統后,點擊左上角的“產權交易”欄目,點擊“網上登記”,在“登記中”列表中選擇有意向的標的點擊“我要競價”。意向方可選擇一個或多個標的進行登記。登記申請時填寫的保證金繳款賬戶須與意向方實際繳納保證金的銀行賬戶一致。填寫后點擊“添加保存”完成項目登記。 | |||
| 交易保證金交納 | 意向受讓方登記成功后,須通過項目登記時填寫的己方賬號以轉賬的方式匯入項目對應賬號足額的交易保證金。不得通過現金匯款方式交納交易保證金。 交易保證金賬戶信息如下: 戶名:巢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巢湖支行 賬號:******************* 保證金支付完成后,意向受讓方可登陸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交易系統點擊“保證金查詢”查看保證金支付狀態。點擊“保證金查詢”查看保證金支付狀態。若顯示“未支付”,可點擊查詢按鍵刷新支付狀態。若刷新后保證金支付狀態仍顯示“未支付”的,意向受讓方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時聯系技術電話支持(****-********)進行反饋 注意事項:保證金支付以到賬時間為準,意向受讓方須確保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在公告截止時間前到賬,網上登記系統將在到達公告截止時間時自動關閉。如因賬號錯誤、保證金數額不足、保證金未在規定時間內到賬、現金繳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記及競價成功,巢湖市清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 |||
| 項目競價 | *. 保證金狀態為“已支付”的意向受讓方方可點擊“進入競價系統”參與競價活動。 *.競價規則詳見本公告附件網絡連續競價須知。 *.本項目標的每輪加價幅度:****元/年或其整數倍。 *.如轉讓標的有優先權人的,須按照上述要求及時辦理注冊、登記及保證金繳納手續,方可進入競價系統行使優先權。逾期或者未按規定完成上述流程視同放棄優先權。 重要提示:請使用****及以上版本瀏覽器登錄競價系統,否則可能導致異常。鑒于互聯網環境可能存在的時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受讓方應盡量在自由報價期內充分報價,在延時競價期內及時報價。 | |||
| 注:意向受讓方須在公告期內完成注冊、登記及保證金繳納手續,因未在規定時間完成上述手續造成無法參與競價的,巢湖市清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上述注冊、登記及競價等具體操作流程請參見本公告電子附件《產權交易操作手冊》。 | ||||
| 六、競價結束后相關程序 | ||||
| 結果公告及《中標確認書》 | 競價結束且無異常情況,巢湖市清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將在網站上發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個工作日。項目公示期滿且無異議,中標人*個工作日內領取《中標通知書》。如公示期內有質疑,則中標通知書推遲發放。 | |||
| 交易保證金處置 | *.合同簽訂生效后,成交人繳納的保證金在支付全部價款或分期付款的首付款后原額原途徑返還,其他意向受讓方繳納的保證金在成交公告發布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原額原途徑返還(不計息)。 *.保證金只退還至意向受讓方繳款賬戶。因收款人與意向受讓方名稱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證金無法退還或遲延退還,巢湖市清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經監督部門調查認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為,交易保證金不予返還,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雙方交易服務費后,余款按照相關規定轉至指定的賬戶。 (*)意向受讓方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成交資格或實現其他非法目的; (*)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的; (*)意向受讓方采取不正當手段影響和干擾其他意向受讓方參與交易活動的; (*)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資格的; (*)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約定交納履約保證金或簽訂《公交站亭廣告經營權轉讓合同》的。 | |||
| 異議方式 | 若對成交公告有異議,可自成交公告發布次日起*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巢湖市清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提出異議,異議材料遞交地址:巢湖市清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產權交易部。聯系電話:****-********。 (一)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異議人的名稱/姓名、地址、有效聯系方式; *.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的號(如有); *.被異議人名稱/姓名; *.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異議人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競價人的; *.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三)若異議人對異議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答復期滿后*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交易監督部門提出投訴,電話:****-********。 | |||
| 交易服務費收取 | 交易服務費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以成交總價(經營期內的經營費用總金額)為收費基數:標的成交總價在***萬元及以下的,收取比例為*.*%;超過***萬元至***萬元的部分,為*.*%;超過***萬元至****萬元的部分,為*.**%;超過****萬元至****萬元的部分,為*.**%;超過****萬元至*****萬元的部分,為*.**%;*****萬元以上的部分,為*.**%。交易服務費不足****元的,按****元收取。 | |||
| 七、其他說明 | ||||
| *.意向受讓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時間內至巢湖市清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處查閱委托方向巢湖市清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提供的相關項目材料。上述材料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巢湖市清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對出租標的的任何擔保責任。 *.任何要求澄清出租公告的意向受讓方,均應于公告截止日前*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包括書面文字、傳真等)向巢湖市清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遞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巢湖市清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對本公告進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將在網站上及時發布(網址:登錄后查看),該公告內容為出租公告的組成部分,對意向受讓方具有約束力。意向受讓方應主動上網查詢。巢湖市清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不承擔意向受讓方未及時關注相關信息的責任。 *.在公告截止時間前,巢湖市清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可以視具體情況,延長公告截止時間,并在網站上發布變更公告。 | ||||
| 八、聯系方式 | ||||
| 現場踏勘 | 聯系人:賴工;聯系電話:****-******** 。 | |||
| 主體庫登記 | 聯系電話:****-******** | |||
| 項目負責人 | 聯系人:翟工,聯系電話:****-******** | |||
| 技術支持 | ****-******** | |||
| 本項目意向受讓方如需咨詢,務必首先認真閱讀本項目公告,并針對具體條款進行咨詢。本公告為本項目唯一法定文書,一切解釋以本公告為準。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釋權歸巢湖市清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
網絡連續競價須知
*.本項目采取網絡連續競價、項目最高報價者得的方式確定成交人。本項目所稱網絡連續競價是指獲得競價資格的意向方依據公告約定通過電子競價系統進行多次報價,并最終確定成交人。
*.網絡連續競價方式適用于*家及*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參與的競價項目。
*.意向方進入競價系統進行報價,即視為接受巢湖市清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就本項目發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變更公告)、《產權交易操作手冊》及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內容并無異議。
*.本次競價活動由自由報價期和延時競價期組成。
*.報價具體流程如下:
(*)公告發出后即進入自由報價期。自由報價期意向方可以對意向標的充分報價,有效報價不得低于公告底價和現有最高有效報價。下一輪報價應在前輪報價的基礎上增加一個或幾個加價幅度。意向方一經報價,不得撤回,當其他意向方有更高報價時,其報價即喪失約束力。
(*)自由報價期結束后,進入延時競價期。本項目延時競價周期為***秒。延時競價期內如無人加價,則自由報價期最高出價者即為成交人,該標的競價活動結束;延時競價周期內如出現有效報價,則進入新的延時競價周期;在一個延時競價周期內如未出現有效報價,則報價結束,當前最高有效報價者即成為成交人,該標的競價活動結束。
(*)根據有關規定享有優先權的意向方,在競價過程中,可通過行使優先權將當前最高報價確認為自己的最新報價,使自己成為當前最高報價人。電子競價系統界面的報價歷史中最高報價將變為優先權人的報價,優先權人成為當前最高報價人,此時其他意向方的前次報價自動失效,其他意向方應決定是否再次報價。沒有更高報價的,交易標的由優先權人競得。如優先權人未及時行使優先權,則視為放棄優先權。
*.結果確認。競價結束后狀態變為“競價結束”,本次報價結束,可以通過電子競價系統查看報價結果。競價結束且無異常情況,巢湖市清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將對本次競價結果進行核查,競價結果僅作為成交依據,最終成交結果以成交公告為準。
*.意向方應認真填寫注冊、登記信息并應及時修改初始密碼(若有),對自己的賬戶信息保密。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擔責任。
(*)如因意向方所填寫的信息不真實、不準確或不完整而造成其無法參與競價或無法行使優先權;
(*)因意向方原因導致其賬戶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因意向方自身終端設備和網絡異常等原因導致無法正常競價。
*.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巢湖市清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有權中止項目。由此產生的網絡報價結果,巢湖市清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將不予確認,且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電子競價系統無法正常運行的;
(*)由于電子競價系統服務器受到攻擊、通訊網絡故障、系統設備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務中斷或延遲;
(*)因巢湖市清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操作失誤導致起始價、加價幅度、自由競價階段結束時間、限時競價階段結束時間、優先權人行權時間等設置錯誤的;
(*)《合肥市產權交易中止和終結交易操作細則》規定中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需要中止網絡競價活動的其他情形。
*.異常情況處理
如因系統故障導致巢湖市清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未能及時暫停報價而出現報價結束的,或因系統故障導致項目信息需要重建的,巢湖市清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將中止報價活動。中止報價活動時系統顯示的最高報價僅為當前最高報價,非成交價格;最高報價者僅為當前最高報價的意向方。
采取中止報價活動的,待影響報價正常進行的事項消除后,巢湖市清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將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時間和方式繼續報價或重新組織報價,規則如下:
(*)競價記錄可以恢復的,已獲得競價資格的意向方繼續報價。繼續報價時按暫停報價時的最高報價者及其報價作為起始狀態并設置一定時間的自由報價期及延時報價期繼續組織報價。
(*)如繼續報價無人應價時,則確認起始狀態的價格為成交價格,起始狀態的最高報價者為報價最高的意向方。按照本須知第*條的規定確認成交人。
(*)競價記錄無法恢復的,重新組織競價,確認成交人。
**.其他未盡事項詳見《合肥市產權交易電子競價交易規則》(合公法【****】**號)
**.本須知最終解釋巢湖市清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巢湖市清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附件:
公交站亭廣告經營權轉讓合同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本合同所稱的“經營費用”是指甲方轉讓下述廣告經營權給乙方而獲取的報酬,也即是乙方需要支付給甲方的轉讓價款。
第一條:經營標的概況
(一)標的名稱:巢湖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站亭廣告經營權轉讓
(二)廣告位置:公交站亭燈箱廣告位,其中巢字型公交站亭中間的線路指示牌小燈箱(尺寸*.***.*米)、線路指示牌燈箱(尺寸*.***.*米)、不銹鋼公交站亭線路指示牌燈箱(尺寸*.****.**米)均不在轉讓范圍內(詳見附件*、附件*)。
(三)規格、排版:巢字型公交站亭單個燈箱廣告畫面尺寸*.****.*米,不銹鋼公交站亭單個燈箱廣告畫面尺寸*.***.*米。
(四)公交站亭總數:***座,(詳見附件*)
第二條 甲方的聲明、保證和承諾
(一)對轉讓標的擁有有效的處分權。
(二)為簽訂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項證明文件及資料均為真實、完整的。
(三)簽訂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權、審批、公司內部決策等在內的一切批準手續均已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決條件均已滿足。
(四)本合同的簽署與履行沒有違反甲方已簽署的合同、協議及所有法律文件。
(五)給予一切合理及必要的協助,以完成本合同項下轉讓標的所需的有關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準和變更。
第三條 乙方的聲明、保證和承諾
(一)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二)簽訂本合同所需的各項授權、審批,以及內部決策等在內的一切批準手續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第四條 經營費用、經營期限及價款支付方式
(一)經營費用:甲方將轉讓標的以人民幣¥ 元/年(大寫 /年)轉讓給乙方。
(二)經營期限:一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價款支付方式:經營費用每*個月為一期支付一次,首期經營費用在合同簽訂后*個工作日內一次性轉賬支付,下一期經營費用須在每期起始日期前**個工作日付至甲方指定賬戶,先支付后使用。乙方以轉賬方式支付經營費用,以交付款項進入甲方銀行賬戶的時間為實際到賬日,款到甲方賬戶后,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正規發票。
甲方收款賬戶為:
收款單位:巢湖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
賬 號:
第五條 履約保證金
乙方在簽訂合同前支付履約保證金。
履約保證金為成交后首年三個月經營費用之和。合同期滿或終止后**日內,甲方應立即予以返還(不計息)。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內如有違約行為,造成甲方損失,則相應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如在轉讓期內乙方因違約行為導致履約保證金被扣除,若合同繼續履行,則乙方應在履約保證金扣除后**個工作日內補足履約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經營期間,履約保證金不得沖抵乙方經營費用等任何費用。
第六條 特別事項
(一)乙方應在公告期截止前現場踏勘標的,就標的相關情況主動向甲方咨詢,自行了解可能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市政規定;凡參與的乙方都視同已實地踏勘,確認了經營標的位置、范圍、面積和現狀等并認可轉讓要求等,自愿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二)標的公交站亭廣告的制作、安裝均由乙方自行完成。乙方所發布廣告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并辦理相關廣告發布手續。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代理的所有廣告發布期限或與第三方客戶所簽廣告發布期限均不得超過本項目約定的經營期限,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對超期限廣告進行處置。如因此給甲方造成實際損失,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抵扣,不足部分由乙方補償。
(四)乙方經營本標的廣告業務所產生的經濟糾紛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對他人造成侵害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五)經營期間,標的對應公交站亭的廣告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只有廣告經營權。乙方不得在經營期間對公交站亭廣告經營權進行轉讓、抵押、贈予或以其他方式授予其他任何法人、組織和個人等。
(六)經營期間,乙方在安裝廣告時,必須遵守甲方營運管理規定,避免影響甲方的生產經營。
(七)乙方在安裝或更換廣告時,不得損壞甲方場地設施、公交站亭設施等,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其他后果由乙方承擔。乙方安裝完畢后應立即清理場地,不得留下任何垃圾。
(八)乙方須對上刊的廣告進行巡查,確保上刊的廣告完好。
(九)經營期間,乙方發布的任何廣告都需提前將廣告畫面和內容傳送至甲方指定的部門審核,審核通過并得到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安裝。乙方發布的廣告畫面必須美觀、大方、簡潔,并與公交站亭整體造型、色調相一致或匹配,具體必須由甲方審核部門根據乙方實際商業廣告的畫面、尺寸和色調確定;乙方不得發布與甲方同行業或同業務競爭的廣告;不得發布國家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廣告;醫療類廣告的發布數量不得超過標的公交站亭總數量的**%;不得發布男科、婦科、性病、人流、不孕不育等與城市創建工作要求相違背的廣告;禁止發布一切違背公序良俗的廣告,自覺維護社會公德。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乙方須確保每處公交站亭不少于**%的公益廣告覆蓋,且公益廣告均由甲方提供的圖樣為準,乙方負責制作安裝并承擔相關費用。由公益廣告產生的補貼和相關收益均歸甲方所有,乙方不享受收益。如乙方在標的公交站亭廣告位置沒有廣告投放時,乙方須負責制作安裝甲方指定的公益廣告覆蓋,廣告位置不得空閑,相關制作安裝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經營費用不做調整。
(十一)經營期間,乙方發布的公益廣告安裝具體要求如下:
(*).公交站亭僅有*個廣告位的,燈箱正面(面向機動車道)需發布公益廣告,反面(面向非機動車道或人行道)發布商業廣告。
(*).公交站亭有*個廣告位的,第一塊燈箱正反面發布公益廣告,第二塊燈箱正反面發布商業廣告。
(*).公交站亭有*個廣告位的,*、*、*面發布公益廣告,*、*、*面發布商業廣告。
(*).公交站亭有*個廣告位的,第*塊和第*塊燈箱正反面發布公益廣告,第*塊和第*塊燈箱正反面發布商業廣告。*個廣告位及以上以此類推。
備注:廣告位編號順序為沿道路順行方向從左至右編排,如:第一塊燈箱面向機動車道為*,面向非機動車道或人行道為*,第二塊燈箱面向機動車道為*,面向非機動車道或人行道為*,以此順序類推。
(十二)乙方負責標的公交站亭頂棚、座椅、燈箱玻璃維修、破損更換、維護工作及安全隱患排查(包括不限于鏟雪),并承擔全部人工、材料及設備(不含電子站牌、線路走向牌)費用。乙方負責清潔公交站亭衛生,確保公交站亭干凈整潔,并承擔相關費用,甲方將對公交站亭的衛生定期進行巡查。
(十三)經營期間,如遇甲方和乙方均無法預見、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或社會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種重大自然災害、戰爭、法律法規的變更等一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無法履約或部分不能履約的,均不構成違約。因此不能履約或部分不能履約的標的公交站亭,按照以下方式計算每座公交站亭經營權費用:每座標的公交站亭廣告經營權費用=(成交價/***座公交站亭/***天)*實際經營天數。
(十四)合同期滿后,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所有公交站亭廣告畫面的清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未能及時清理的,因清理所產生一切費用,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抵扣,不足部分由乙方補償。
第七條 不可抗力
(一)本合同簽署時任何一方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或社會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災等各種重大自然災害、戰爭、法律法規的變更等原因導致的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情況為不可抗力事件。
(二)合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由的影響而不能或遲延履行或僅能部分履行本合同,均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根據合同“第六條 特別事項”中相關約定據實結算;但遭受不可抗力乙方應于該等事由發生之日*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詳細說明該等事由對于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具體影響,并提供不可抗力事由發生的確切證據。
(三)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濟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損失。
(四)如不可抗力事由發生后滿**日,其影響仍未消除,受影響一方因此不能完全履行合同項下義務,則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通知其他方解除本合同,在此情況下,本合同即告終止,任何一方不須向其他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因任何一方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的損失。
(二)如乙方未按期支付經營費用,每逾期一日須向甲方支付到期未付款項萬分之四的逾期違約金。甲方可從履約保證金中扣罰乙方相應違約金,乙方需在**個工作日內補足履約保證金。
(三)如乙方經營費用支付時間超過每期起始日期達**個工作日,乙方除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單方面無條件解除《公交站亭廣告經營權轉讓合同》,收回本次轉讓標的,扣除全部履約保證金,經營費用雙方據實結算,并由乙方承擔所有因此產生的違約責任(包括不限于甲方由此產生的其他經濟損失、乙方與其合作的第三方之間的違約責任等)。
(四)乙方代理的所有廣告發布期應不超出本合同所規定的期限。如發生上述行為,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合同期滿甲方有權對超限廣告進行處置,并有權扣留履約保證金。如因此給甲方造成實際損失,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抵扣,不足部分要求乙方補償。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文部分全部為打印字體,任何空白處的書寫無效。
(三)該項目轉讓公告、成交確認書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五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簽訂地點: 。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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