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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申請與承諾
我方擬出租持有的房屋,并通過登錄后查看(以下稱“杭交所”)(或杭州市數字化產權交易平臺)公開披露房屋出租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本次所出租房屋權屬清晰,我方對該房屋擁有完全的處置權。 *、本次房屋出租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我方所提交的房屋出租申請及附件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我方同意杭交所按上述材料內容發布披露信息,并對披露內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諾在房屋出租過程中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杭交所相關交易規則及規定,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如選擇網絡競價、在線報價或在線報價(數字化交易平臺)方式實施房屋出租,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認可《杭州產權交易所網絡競價實施辦法》、《杭州產權交易所***交易指引》或《杭州市數字化產權交易平臺交易規則》等內容和規定。系統因不可抗力、軟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惡意攻擊等原因而導致系統異常、競(報)價活動中斷的,我方授權杭交所視情況組織繼續報價或重新報價。(采用網絡競價、在線報價或在線報價(數字化交易平臺)時適用) *、我方承諾,出租房屋已取得相關權利人同意,除本申請書披露外,不存在其他優先權人或侵犯第三方權益的情形。 *、我方承諾按照杭交所收費辦法及相關交易文件的約定及時、足額支付相關費用,不因與承租方任何爭議或合同解除、終止等任何原因拒絕、拖延、減少交納或主張退還相關費用。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及杭交所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賠償責任。
| 標的名稱 | 杭州市拱墅區再行路**號(新德勝泵站)*幢、*幢、*幢、*幢房屋及地上約**個車位*年租賃權 | 標的編號 |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結束日期 | ****-**-** |
| 出租底價 | ****** 元/年 | 房屋所在地區 | 浙江省,杭州市 |
| 標的是否存在抵押情況 | 否 | 權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優先承租權 | 是 |
| 聯系人 | 宣小姐、陳小姐 | 聯系電話 | ****-********、****-******** |
| 聯系地址 | 杭州市上城區香樟街*號泛海國際中心*座**樓 | ||
出租房屋基本情況
| 出租房屋基本情況 | 房屋名稱 | 杭州市拱墅區再行路**號(新德勝泵站)*幢、*幢、*幢、*幢房屋及地上約**個車位 | ||
| 坐落位置 | 杭州市下城區(現拱墅區)再行路**號 | |||
| 不動產登記號/房產證號 | 浙(****)杭州市不動產權第*******號 | |||
| 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 | ****.** | |||
| 房屋用途 | 公共設施用地/非住宅 | |||
| 不動產分類 | 其他用房 | 其它權力情況 | 無 | |
| 使用現狀 | 出租 | 是否存在優先承租權 | 是 | |
| 其他披露事項 | *、租賃標的位于杭州市拱墅區再行路**號(新德勝泵站)*幢、*幢、*幢、*幢,本次租賃房屋面積約***.**平方米(其中*幢租賃面積為***.**平方米,*幢租賃面積***.**平方米,*幢租賃面積為***.**平方米,*幢租賃面積為**.**平方米)。 *、租賃房屋無單獨不動產權證,為編號浙(****)杭州市不動產權第*******號不動產權證的部分,權利類型為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房屋(構筑物)所有權,權利性質為劃撥/存量房,用途為公共設施用地/非住宅。不動產權證書附記載明:再行路**號*幢***.**平方米,*幢***.**平方米,*幢***.**平方米,*幢***.**平方米,*幢***.**平方米,*幢**.**平方米。 *、租賃房屋面積系證載面積,若本次租賃房屋的實際面積與上述明示的招租面積有差異的,以實際面積為準,面積誤差不調整租金及交易服務費。租賃房屋質量、位置、招租面積及水、電容量等以實際為準,租賃房屋的裝修部分不以展示現狀為準,交付按移交時現狀進行,不保證裝修、裝飾物的完好。 *、本次租賃權另有地上約**個車位,地上車位處于*幢南側,部分未劃線,車位的數量、質量及具體位置等以移交時現場實際為準。 *、目前該房屋由原承租人使用,原承租人享有同等條件下優先承租權。原承租人應按照杭交所公開交易的要求辦理報名和報價手續,若其未按照公開交易的要求辦理報名和報價手續的,視為原承租人自動放棄本次公開交易的同等條件的優先承租權。 *、本次租賃房屋不動產權證證載權利人為登錄后查看,出租方現已更名為登錄后查看,截止目前出租方尚未辦理權證變更手續。 *、租賃標的因緊鄰另一處租賃場地(再行路**號部分場地)的西南方向,兩處租賃場地共用一個出入口,故該場地的大門無法關閉,進出通道由雙方共用,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或阻止對方進出,出入口管理需另行協商。 |
出租條件與承租方資格條件
| 出租條件 | 出租底價 | ******元/年 | |||
| 出租面積(㎡) | ***.** | ||||
| 租賃期 | *年 | ||||
| 起租日 | 以實際交付為準 | ||||
| 免租期 | *個月,若為原承租人成交則無裝修免租期 | ||||
| 租金支付要求 | 一年一付 先付后用 | ||||
| 租金調整方式 | 無 | ||||
| 履約保證金支付要求 | 首年*個月租金計的履約保證金;首年*個月租金的裝修保證金 | ||||
| 水電氣物業費等費用的約定 | 詳見《房屋租賃合同》及附件 | ||||
| 出租用途要求 | 僅作為經營用房使用,不得使用瓶裝燃氣、不得經營***等娛樂行業以及其他擾民行業,不得生產、經營、儲存易燃易爆等物品 | ||||
| 是否允許裝修改造 | 詳見《房屋租賃合同》及附件 | ||||
| 與出租相關的其他條件 | *、本項目按標的現狀進行競價,意向承租方應當詳細閱讀本項目信息披露內容,對標的認真進行現場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請材料并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信息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標的的現場踏勘,表明已認可并自愿接受標的現狀及瑕疵,且自愿承擔一切交易風險。 *、意向承租方須書面承諾: (*)同意在被確定為承租方之日起*個工作日內,攜帶承租申請材料原件到杭交所完成現場確認并簽署《房屋租賃合同》及附件;并在《房屋租賃合同》及附件簽署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向杭交所指定賬戶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務費、履約保證金、裝修保證金及首期租金等交易資金(以到賬時間為準)。 (*)同意杭交所在經出租方申請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將承租方已交納的首期租金、履約保證金及裝修保證金全部劃轉至出租方指定賬戶。 (*)浙(****)杭州市不動產權第*******號:權利性質為劃撥/存量房產,用途為公共設施用地/非住宅。租賃期間,因證載用途與租賃用途不一致而需要辦理工商審批、消防審批等相關行政審批手續的,應由承租方自行負責辦理審批并承擔審批手續所需相關費用,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承租方應充分了解上述情況,如因證載用途與租賃用途不一致無法辦理工商審批、消防審批等行政審批類相關手續導致承租方確實無法使用的,承租方有權在合同簽訂日起三個月內申請解除合同。申請經出租方同意,并由登錄后查看(管理方)書面通知承租方后,三方另行簽署房屋租賃解除合同予以解除。房屋租賃解除合同簽署后,由出租方向承租方退還承租方已實際支付的全部租金,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承租方已付的交易服務費不予退還。超過上述期限的,承租方自愿放棄以無法辦理審批手續為由向出租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申請及相關責任損失賠償。 (*)承租方已明確知悉并接受租賃房屋的規劃用途、產權情況、性質等限制條件,承租方承諾不因此提出索賠。承租方對其租賃用途所需的相關審批、備案、辦證等手續以及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要求均已清楚了解,對相應風險已知悉并自愿承擔。 (*)出租方對于租賃業態的要求僅系按照整體經營目標設定,不構成出租方對于滿足該業態的任何實質或預期承諾。承租方須在承租前自行對租賃房屋進行全面了解,并對營業所需的各項審批條件和規定進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參與競租的行為將被認為已作充分的預判和決策,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不能獲得營業開設審批(包括租賃房屋規劃用途和租賃房屋既有結構、設計等因素在內),或后續因為政策變化導致無法繼續開設的各項經營風險,承租方承諾獨立承擔,出租方不對無法履行、投入成本、裝修損失等承擔任何形式的賠償或補償責任。 (*)在租賃期內,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調換使用的,視承租方違約,出租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及附件,收回該房屋,不予返還履約保證金,由此而造成出租方損失的,承租方應予以賠償。如承租方確需轉租的,應書面向出租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申請,經出租方同意后方可進行。 (*)租賃期間,如遇政府重大活動、政府要求、供水安全保障或其他因素,承租方應無條件服從政府或出租方安排。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出租方不予以賠償。 (*)本次租賃房屋出租方如需收儲開展土地前期報批等手續或期間因開發建設需要等原因,出租方需要提前收回租賃房屋的,承租方需無條件退場并在出租方要求的時間內將租賃房屋移交出租方,撤場移交時恢復房屋原貌(包括圍墻、標高等),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補償費用。 (*)已知悉:在租賃期限內,租賃房屋內無獨立水、電、燃氣計量設備(分戶水表、分戶電表和分戶燃氣表)的,經丙方許可后,乙方可自行申報安裝水、電、燃氣分表并承擔相應安裝費用。乙方根據該獨立表支付水、電、燃氣費。若原租賃房屋內有分戶水、電、燃氣表計量設備的,乙方應當在交付時與丙方就水、電、燃氣表的數量及讀數進行確認。乙方應依照相關物業、相關機構和單位的付款通知單規定的時間和方式支付水、 電、燃氣費等。 (**)已知悉:租賃標的因緊鄰另一處租賃場地(再行路**號部分場地)的西南方向,兩處租賃場地共用一個出入口,故該場地的大門無法關閉,進出通道由雙方共用,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或阻止對方進出,出入口管理需另行協商。 (**)已知悉:本項目成交后承租方需與出租方及管理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及附件,具體詳見《房屋租賃合同》文本及附件。 *、租賃房屋的交接: (*)承租方付清首期租金、履約保證金、裝修保證金和交易服務費后,由出租方負責按約定向承租方交付租賃房屋。具體如下: ①原承租人獲得交易標的的,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及附件,并付清首期租金、履約保證金、裝修保證金和交易服務費,即視作出租方已完成租賃房屋的交付。 ②原承租人未獲得交易標的的,出租方負責清退原承租人后,將租賃房屋交付給承租方。承租方應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復雜性,若原承租人的清退時間或租賃房屋騰空時間難以確定而導致租賃房屋延遲交付的,不視為出租方違約。承租方應同意無條件等待出租方清退原承租人,直至交付止,同時不提出任何附加條件或要求修改已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實際交付時,承租方和出租方補簽移交確認書(若有),明確租期起始時間。租賃期以移交確認書上確定的交付日起算,即出租方未能在約定起租日前交付租賃房屋的,以實際交付之日起算租賃期限。 承租方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情況下自愿清退租賃場地的原承租人的,出租方可給予協助。在租賃場地的清退過程中,承租方提出的任何附加條件或要求修改已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時,出租方不予支持。 *、本項目房屋交付及承租方與出租方的權利義務《房屋租賃合同》樣本及附件文本相關內容為準。 *、本項目承租方須交納交易服務費: (*)本次交易有二個及以上意向承租方報名且成交的,承租方須繳納按各年年租金累計額*%計的交易服務費;(*)本次交易只有一位意向承租方報名且成交的,承租方須繳納各年年租金累計額*%計的交易服務費。 | ||||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 ||||
| 踏勘安排 | |||||
| 展示時間 | 信息披露期間 | 展示地點 | 標的所在地 | ||
| 聯系人 | 王經理 | 聯系電話 | *********** | ||
| 交易保證金設定 | 交納交易保證金 | 是 | |||
| 交納金額 | ****** 元 | ||||
| 交納時間 | 信息披露截止日**:**時前交納(以到賬時間為準) | ||||
| 處置方式 | *、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一情況時,意向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先用于補償杭交所、經紀會員的各項服務費,剩余部分作為對出租方的經濟補償金,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有權按照實際損失繼續追訴: (*)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請材料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承租申請的; (*)產生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競價期間均不報價的; (*)在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未按約定簽署《房屋租賃合同》及附件的或未按約定支付首期租金、交易服務費、履約保證金及裝修保證金的; (*)意向承租方未履行書面承諾事項的; (*)存在其他違反交易規則情形的。 *、《房屋租賃合同》及附件簽署當日,承租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依次沖抵交易服務費、履約保證金、裝修保證金和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確定為承租方且不涉及保證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確定承租方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以劃出時間為準)。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期 | 披露之日起*個工作日 |
| 信息披露期滿,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
競價方式
| 競價方式 | 在線報價 | |
| 在線報價 | 自由報價期 |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時至**時 |
| 延時報價周期 | *分鐘 | |
| 是否專場 | 否 | |
| 加價幅度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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