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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縣第二人民醫院食堂經營管理項目澄清
項目編號:***********
一、技術部分詳細評審表-序號*-人員配備中-投標人業績中- “*.在以上所提供的業績中,被項目醫院考核評為優秀的,每提供一個得 * 分,滿分 * 分。”
疑問*:此處提及的醫院考核評為優秀的,項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約中的甲方評價為優秀的證明是否予以認可?
答:予以認可。根據原招標文件描述“*.****年*月*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以來,具有二級及以上等級醫院食堂項目經營業績的(含正在經營),每提供一個得 * 分,滿分 * 分;”,項目包括已完成或正在履約中的。
二、技術部分詳細評審表-序號*-人員配備中- “*、為本項目配備的食品安全員(*人,滿分 * 分): 具有食品安全員人員能力驗證證書的得 * 分;”
疑問*:因該項證書有時效性,頒發證書的機構過多,所以每家備案名稱可能不同,但認證內容以及證書的標準是一樣。此項建議更改為:具有食品安全員類證書的得*分。
答:不予修改,按照原招標文件執行。
三、技術部分詳細評審表-序號*-保險保障中- “*、**** 年 * 月 * 日以來(以保險購買時間為準),投標人為所經營食堂購買過: (*)公共責任險,得 * 分;”
疑問*:在保險領域中,公共責任險與公眾責任險并無實質性區別,兩者通常被視為同一險種的兩種不同表述方式。此項建議更改為:(*)公共責任險(或公眾責任險),得 * 分;
答:予以認可。將此項中“*、****年 * 月 * 日以來(以保險購買時間為準),投標人為所經營食堂購買過:(*)公共責任險,得 * 分;”修改為“*、****年 * 月 * 日以來(以保險購買時間為準),投標人為所經營食堂購買過:(*)公共責任險(或公眾責任險),得 * 分;”。
此次澄清公告與原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標文件其他部分不予修改。
業主單位:肥西縣第二人民醫院
地址:肥西縣上派鎮紫石路與散花路交口
聯系人:趙老師
電話:****-********
代理機構:登錄后查看
地址:肥西縣上派鎮紫石路與佛光路交叉口肥光辦公區*號樓*樓****-*室
聯系人:龔工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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