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標題 |
遂溪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競價出讓公告遂自然資網出告字(****)第*號 |
出讓方名稱 |
| 項目編號 |
********-****-****-****-************ |
項目名稱 |
遂溪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競價出讓公告遂自然資網出告字(****)第*號 |
| 公告源*** |
****.*********.***.**:****/***/**/******/****.**?********=******************************** |
項目狀態 |
錄入已上報 |
| 創建時間 |
******** |
發布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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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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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拍掛類型 |
掛牌出讓 |
| 公告開始時間 |
******** |
公告結束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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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拍掛結束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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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單位 |
湛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 聯系人 |
袁揚召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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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系地址 |
廣東省湛江市赤坎區體育北路*號天潤中心*~*層 |
郵政編碼 |
****** |
| 申請方式 |
可聯合申請 |
申請人其他條件 |
*.出讓合同簽訂時間:成交之日起競得人須在**個工作日內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受讓方逾期不簽合同的,終止供地,沒收履約保證金。 *.交款方式: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一次性付清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向出讓人繳納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日,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履約保證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損失。 *.建(構)筑物交款方式: 本宗項目用地帶建(構)筑物掛牌出讓,已對遂溪江洪樂民*****風電項目**座風機結構安全性及抗震性進行風險檢測鑒定,對收回**座地下風電基座部分建(構)筑物委托評估公司進行價格評估,評估總價款為人民幣壹佰捌拾伍萬肆仟肆佰元整(小寫:***.**萬元)。 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宗地競得人需一次性付清**座地下風電基座建(構)筑物價款人民幣壹佰捌拾伍萬肆仟肆佰元整(小寫:***.**萬元)。地上建(構)筑物價款采用銀行轉賬方式,直接支付到政府指定帳戶。 賬戶名稱:遂溪縣土地儲備管理中心 賬 號:***************** 開戶銀行:登錄后查看 *.交地時間和方式:遂溪縣土地儲備管理中心在受讓人付清出讓價款及相關稅費后**日內按現狀交付土地及地上建(構)筑物,并與受讓人簽訂《土地移交確認書》及《建(構)筑物移交確認書》。如非出讓方原因受讓人不在通知期限內與遂溪縣土地儲備管理中心簽訂《土地移交確認書》的,動工時間按受讓人接到通知之日起計算。 *.動工建設時間和竣工時間:交地之日起一年內動工建設,動工之日起叁年內竣工。受讓人未能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開工建設的,每延期一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總額*‰的違約金,出讓人有權要求受讓人繼續履約。 *.開竣工認定標準:開工認定標準為依法取得施工許可證后,需挖深基坑的項目,基坑開挖完畢;使用樁基的項目,打入所有基礎樁;其他項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竣工認定標準以自然資源部門規劃核實全部通過為準。 *.受讓人須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前與遂溪縣行業主管部門簽訂《遂溪縣項目投資監管協議書》作為《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附件。 *.未盡事宜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
| 地塊簡介 |
*.出讓合同簽訂時間:成交之日起競得人須在**個工作日內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受讓方逾期不簽合同的,終止供地,沒收履約保證金。 *.交款方式: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一次性付清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向出讓人繳納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日,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履約保證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損失。 *.建(構)筑物交款方式: 本宗項目用地帶建(構)筑物掛牌出讓,已對遂溪江洪樂民*****風電項目**座風機結構安全性及抗震性進行風險檢測鑒定,對收回**座地下風電基座部分建(構)筑物委托評估公司進行價格評估,評估總價款為人民幣壹佰捌拾伍萬肆仟肆佰元整(小寫:***.**萬元)。 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宗地競得人需一次性付清**座地下風電基座建(構)筑物價款人民幣壹佰捌拾伍萬肆仟肆佰元整(小寫:***.**萬元)。地上建(構)筑物價款采用銀行轉賬方式,直接支付到政府指定帳戶。 賬戶名稱:遂溪縣土地儲備管理中心 賬 號:***************** 開戶銀行:登錄后查看 *.交地時間和方式:遂溪縣土地儲備管理中心在受讓人付清出讓價款及相關稅費后**日內按現狀交付土地及地上建(構)筑物,并與受讓人簽訂《土地移交確認書》及《建(構)筑物移交確認書》。如非出讓方原因受讓人不在通知期限內與遂溪縣土地儲備管理中心簽訂《土地移交確認書》的,動工時間按受讓人接到通知之日起計算。 *.動工建設時間和竣工時間:交地之日起一年內動工建設,動工之日起叁年內竣工。受讓人未能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開工建設的,每延期一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總額*‰的違約金,出讓人有權要求受讓人繼續履約。 *.開竣工認定標準:開工認定標準為依法取得施工許可證后,需挖深基坑的項目,基坑開挖完畢;使用樁基的項目,打入所有基礎樁;其他項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竣工認定標準以自然資源部門規劃核實全部通過為準。 *.受讓人須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前與遂溪縣行業主管部門簽訂《遂溪縣項目投資監管協議書》作為《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附件。 *.未盡事宜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
是否網上交易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