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名稱 |
登錄后查看強制清算案選聘審計機構 |
| 采購人 |
登錄后查看 () 暫無評價 項目成功率:**% |
| 選聘主體 |
登錄后查看清算組 |
| 投資審批項目 |
否 |
| 投資審批項目編碼 |
| 服務結果是否推送至重慶市工程建設審批管理系統 |
否 |
| 項目規模 |
| 資金來源 |
財政性資金 國企資金 社會性資金 其他資金 |
| 債務人情況 |
登錄后查看成立于****年*月**日,注冊資本為****萬,經營范圍:設計、制作、發布、代理報紙、雜志廣告(按許可證核定期限從事經營),企業公關策劃。 |
| 重慶市渝中區 |
| 行政審批部門行政區劃 |
重慶市 |
| 父級項目名稱 |
登錄后查看 |
| 實施行政區劃 |
| 是否破產業務服務項目采購 |
是 |
| 案號 |
(****)渝**強清**號 |
| 是否為行政管理中介服務事項采購 |
否 |
| 中介服務事項 |
登錄后查看 |
| 所需服務類型 |
破產業務服務 |
| 服務內容 |
(*)對熱報文化公司截至強制清算受理之日(即****年*月**日)的資產、負債及所有者權益情況進行財務審計,并出具專項審計報告。(*)核查全體股東的出資到位情況,重點關注是否足額繳納、是否存在虛假出資、抽逃出資或出資方式存在瑕疵等情形。(*)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強制清算前一年內,被審計單位就其財產是否存在下列可撤銷行為:①無償轉讓財產的;②以明顯不合理的價格進行交易的;③對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的;④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的;⑤放棄債權的。重點審計受理強制清算日前一年內重大資產處置的交易對手和交易價格情況,還原交易的真實性和公平性。分析判斷是否存在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賬實不符的情況,非正常減少的資產變現情況。(*)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強制清算申請(****年*月**日)前六個月內,被審計單位對債權人進行個別清償的情況,包括清償債權人名稱,清償時間、金額等信息。(*)審計是否存在為逃避債務而隱匿、轉移財產的情況,以及虛構債務或不真實的債權。(*)審計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履行職務過程中是否存在與公司以及債權人的不當交易,從而損害公司、其他債權人的行為,關注大額關聯交易的合規性。(*)審計截至****年*月**日是否欠付職工工資、墊付費用、社保費等與職工相關的債權。(*)核對銀行流水,審計被審計單位是否存在收入不入賬的情況。(*)配合清算組對資產進行清查核實。(**)對重大交易及往來行為進行重點審計,如關聯方的交易往來,實際控制人與債務人的交易往來,重大供應商的審計等,分析判斷交易往來的異常性。(**)配合清算組審查債權;配合清算組清理、審核債務人的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等應收款項,包括應收款項的內容、變化過程、期末余額等,并提供期末應收款項金額相關依據,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發票、收款單、對賬函等并整理款項相關資料提交給清算組。(**)通過函證,審計債務人經營管理人員或者實際控制人是否截留公司收入。(**)根據清算組要求,對審計報告進行解釋,列席債權人會議(若有),接受詢問。(**)如債務人系國有資產子公司還需審計與國有資產的往來交易情況及正當性。(**)清算組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項。 |
| 中介機構要求 |
| 資質等級要求 |
| 資質(資格)要求 |
需中介機構具備其中一項服務類型/資質子項 需中介機構具備所有選中服務類型/資質子項 登錄后查看 |
| 資質(資格)要求說明 |
(*)在我國境內依法設立并存續的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或合伙企業),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具備強制清算審計工作能力;(*)中介機構及服務人員具有相應專業資質;(*)報名單位應入選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或各中級人民法院社會中介名冊,并具備重慶市網上中介服務超市“破產業務服務”項下對應審計資質;(*)中介機構及服務人員具有強制清算或破產審計業務經驗并提交業績證明,且熟悉強制清算相關的法律法規;(*)中介機構及服務人員近三年內沒有違法違規操作行為,或者行政處罰記錄;(*)中介機構及服務人員不得存在《重慶破產法庭 重慶市破產管理人協會關于管理人選聘其他社會中介機構的工作指引(試行)》第九條、第十條所述的可能影響其忠實履行職責的情形;(*)中介機構及服務人員能夠滿足管理人對項目完成的時間、質量要求;(*)本次中介機構選聘不接受聯合報名。 |
| 需中介機構具備所有選中服務類型/資質子項 需中介機構具備其中一項服務類型/資質子項 |
| 執業/職業人員持證要求 |
| 備案要求說明 |
| 其他要求說明 |
無 |
| 服務評議要求 |
服務綜合評分不低于 |
| 服務時限及說明 |
簽訂合同后**天以內出具《審計報告》初稿,**天之內出具定稿。 |
| 合同簽訂時限及說明 |
審計機構一經清算組選定,須在*個工作日內簽訂合同并組織工作人員入駐企業開展工作。 |
| 最高限價 |
¥**,***.**元 |
| 金額說明 |
審計費用為一口價、固定價、包干價,最高限價:*****元。中選機構審計過程中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費、文印費、交通費、人工費、稅費等)均自行承擔。該服務為向強制清算中的債務人提供,清算組代清算企業聘請,服務費用依照《公司法》《企業破產法》等有關規定進行支付。服務機構投標即認同審計費用將作為強制清算中的債務人清算費用進行清償。如遇服務提供完畢后清算企業暫無財產可供支付的,需待清算企業有支付能力時得以支付。 |
| 選取方式 |
擇優+直選 (輪) |
| 服務評議要求 |
服務綜合評分不低于 |
| 選取方式 |
直接選取 |
| 選取方式 |
擇優+直選 |
| 直購機構 |
由于服務回避原則要求暫不予公示,待服務結束后公開。 |
| 預選機構數 |
| 需機構 |
登錄后查看(特殊普通合伙)重慶分所 |
| 原因 |
為企業年審機構,存在《重慶破產法庭 重慶市破產管理人協會關于管理人選聘其他社會中介機構的工作指引(試行)》第九條、第十條所述情形 |
| 截止報名時間 |
****-**-** **:**:** |
| ****-**-** **:**:** |
| 資質備案要求 |
備案部門: 無 |
| 登錄后查看 (登錄后查看) |
| 監督舉報電話 |
(登錄后查看) |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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