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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家具智造園連片改造項目英明*片區**等地塊建(構)筑物拆除項目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南海家具智造園連片改造項目英明*片區**等地塊建(構)筑物拆除項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項*:投標保證金
更正原因: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變更
更正內容:
以投標擔保方式提交投標保證金時:
(*)電子投標保函(保單):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通過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化綜合平臺登錄相關金融機構的系統辦理電子投標保函(保單)。
①投標人下載加密的電子投標保函(保單)后,應當按采購文件要求將電子投標保函(保單)作為投標文件的內容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一并提交采購人。②項目開標期間,電子投標保函(保單)解密后,采購人應對電子投標保函(保單)載明的投標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擔保金額、開立日期、有效期等內容進行核驗。對符合采購文件要求的,視為提交投標保證金有效;對不符合采購文件要求的,視為未按規定提交投標保證金。
更正為:
以投標擔保方式提交投標保證金時:
(*)投標人提交保函的,應將保函單獨密封(即一份單獨密封的保函信封),并與投標文件密封袋一并提交。
(*)保函的受益人應為本項目采購人。
(*)保函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辦理完成。
注:投標人提交的投標保證金應符合采購文件要求方為投標有效,因投標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而導致投標無效或不能參加投標,其后果由投標人自負。投標保函格式詳見附件。
更正事項*:順延報名、采購文件領取時間及開標時間
更正內容:
原公告的采購文件獲取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
原投標截止時間:****年**月**日**時**分
原提交投標文件地點: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開標三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區桂城街道夏南路**號方舟一號建筑產業中心大樓*層)。(遞交投標文件時間:****年**月**日**時**分至****年**月**日**時**分(北京時間))
原開標時間:****年**月**日**時**分(北京時間)
原開標地點: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開標三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區桂城街道夏南路**號方舟一號建筑產業中心大樓*層)。
更正為:
公告的采購文件獲取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
投標截止時間:****年**月**日**時**分
提交投標文件地點: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開標四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區桂城街道夏南路**號方舟一號建筑產業中心大樓*層)。(遞交投標文件時間:****年**月**日**時**分至****年**月**日**時**分(北京時間))
開標時間:****年**月**日**時**分(北京時間)
開標地點: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開標四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區桂城街道夏南路**號方舟一號建筑產業中心大樓*層)。
本更正公告附件補充《分部分項工程和單價措施項目綜合單價上限價》,請投標人下載本公告附件進行投標文件編制。
****年**月**日
附件 投標保函格式
投標保函
(紙質)
編號:
申請人:
地址:
受益人(采購人):
地址:
開立人:
地址:
致:(受益人名稱)
我方(即“開立人”)已獲得通知,本保函申請人(即“投標人”)已響應貴方于 年 月 日就項目編號為 的 (項目名稱,以下簡稱“本項目”)發出的采購文件,并已向采購人(即“受益人”)提交了投標文件(即“基礎交易”)。
一、我方理解根據招標條件,投標人必須提交一份投標保函(以下簡稱“本保函”),以擔保投標人誠信履行其在上述基礎交易中承擔的投標人義務。鑒此,應申請人要求,我方在此同意向貴方出具此投標保函,本保函擔保金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大寫) 元(¥ )。
二、我方在投標人發生以下情形時承擔保證擔保責任:
(*)投標人在開標后和投標有效期滿之前撤銷投標的;
(*)投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后,不能或拒絕在中標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內與貴方簽訂合同;
(*)投標人在與貴方簽訂合同后,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符合采購文件要求的履約擔保;
(*)投標人違反采購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保函為不可撤銷、不可轉讓的見索即付獨立保函。本保函有效期自開立之日起至投標有效期屆滿之日后的 日。投標有效期延長的,本保函有效期相應順延,最遲不超過 年 月 日。
四、我方承諾,在收到受益人發來的書面付款通知后的 日內無條件支付,前述書面付款通知即為付款要求之單據,且應滿足以下要求:
(*)付款通知到達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內;
(*)載明要求支付的金額;
(*)載明申請人違反招投標文件規定的義務內容和具體條款;
(*)聲明不存在采購文件規定或我國法律規定免除申請人或我方支付責任的情形;
(*)書面付款通知應在本保函有效期內到達的地址是: 。
受益人發出的書面付款通知應由其為鑒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名并加蓋公章。
五、本保函項下的權利不得轉讓,不得設定擔保。貴方未經我方書面同意轉讓本保函或其項下任何權利,對我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六、本保函項下的基礎交易不成立、不生效、無效、被撤銷、被解除,不影響本保函的獨立有效。
七、受益人應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日內將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銷,但是不論受益人是否按此要求將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項下的義務和責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動消滅。
八、本保函適用的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爭議裁判管轄地為受益人所在地。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名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開 立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 (簽名)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開立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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