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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后查看實施的輕軌**線通州段次渠站、垡渠南站、亦莊火車站土地一級開發項目站前區蓄澇區工程(水庫水面)項目,已經北京市人民政府批準(京政地字〔****〕***號),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設征地補償安置辦法》的規定,(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將經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單位、建設項目名稱、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設單位:登錄后查看
建設項目:輕軌**線通州段次渠站、垡渠南站、亦莊火車站土地一級開發項目站前區蓄澇區工程(水庫水面)項目
土地用途:水庫
土地位置:東至榮海東街,南至涼水河,西至生態公園西路(水南外環路),北至麥興路
二、征收土地權屬、地類、面積
征收臺湖鎮高古莊村集體土地*.****公頃,具體情況如下:
| 地類名稱 | 征地面積(公頃) | 征地面積(畝) |
| 耕地 | *.**** | *.*** |
| 合計 | *.**** | *.*** |
三、征地補償標準及補償安置主要內容
本項目征地補償采取貨幣補償方式。
征地補償共計人民幣**.****萬元。其中: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為**萬元/畝,共計人民幣**.****萬元。社會保障安置費共計人民幣***萬元。
四、征地安置人員數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北京市規定,本次征地安置農業人口*名;其中超轉人員*名。
安置方式:按《北京市建設征地補償安置辦法》進行安置。
五、青苗和地上物依照我市有關規定補償。
六、其他內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該征地行為(京政地字〔****〕***號)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滿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特此公告。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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