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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縣中醫院智慧共享中藥房電子平臺建設服務項目(二次)成交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
*************號
二、項目名稱:
利辛縣中醫院智慧共享中藥房電子平臺建設服務項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登錄后查看
供應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黃山路***號
成交金額:人民幣貳拾柒萬捌仟元整(******.**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 服務類 |
| 名稱:利辛縣中醫院智慧共享中藥房電子平臺建設服務項目(二次) 服務范圍: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服務要求: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服務時間: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日歷天內完成平臺搭建、調試等工作,平臺驗收合格之日起提供*年維保售后服務。 服務標準: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
五、評審專家名單:
吳燕、周小剛、王偉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代理服務費為:****元,代理服務費收費標準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一)采購方式、磋商公告發布日期、開標日期、資格能力條件、業績、信譽、供應商的評審得分與排序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公告發布期限:****年**月**日
*.開標日期:****年**月**日
*.資格能力條件: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業績:詳見附件
*.信譽(榮譽獲獎):無
*.項目負責人:浦青明
*.供應商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原因:無
*.供應商評審得分與排序:詳見附件
(二)提出質疑的時間、地點、聯系電話,以及提出質疑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提出質疑的時間、地點、聯系電話
供應商認為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個工作日內(至****年**月*日止),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集中采購機構提出質疑。
*.提出質疑的條件
供應商認為本項目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按照《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號)等法律法規,依法提出質疑。提出質疑的供應商(質疑供應商)應當是參與所質疑項目采購活動的供應商。供應商提出質疑應當提交質疑函和必要的證明材料。質疑函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供應商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質疑項目的名稱、編號;
(*)具體、明確的質疑事項和與質疑事項相關的請求;
(*)事實依據;
(*)必要的法律依據;
(*)提出質疑的日期。
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供應商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
受理異議(質疑)的聯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登錄后查看;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區紫云路***號;
聯系電話:****-********。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所質疑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質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實依據的;
*.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證明材料;
*.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據。
(四)投訴受理部門
利辛縣財政局:聯系電話:****-*******。
(五)領取成交通知書
成交供應商通過亳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交易系統下載領取中標通知書。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采購人信息
名 稱:利辛縣人民醫院
地 址:亳州市利辛縣文州路與淝河大道交叉口
聯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登錄后查看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區紫云路***號
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鞏軍、金奎、余學兵
電 話:****-********、***********
十、附件
*.競爭性磋商采購文件
*.業績、評審得分與排序、分項報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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