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標的基本信息 ---
公告號:吉長產權公發2025第638號
掛牌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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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萬元):3萬元
自由報價起止時間:2025-08-08 09:00:00至2025-08-15 09:30:00
限時報價開始時間:2025-08-15 09:30:00
最小加價幅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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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價周期:90秒
--- 資產情況 ---
資產情況:詳見標的明細
標的展示時間:2025 年8月 11日、12日09:30-11:00
標的展示地點:四平市鐵西區海豐大街1301號吉林師范大學留學生公寓北側果園路一號
重大事項披露:一、標的簡介: 擬出租標的為吉林省四平市鐵西區海豐大街1301號吉林師范大學留學生公寓北側果園路一號商業網點,結構:框架結構。無抵押,此次出租房屋的出租面積約232.06平方米(出租面積與實際面積可能存在一定誤差,以實際面積為準。),有(供電、上下水、供暖)設施。目前狀態在用,到期時間為
登錄后查看,可按期交付標的。原承租方有優先承租權。 二、出租后的用途: 金融服務。意向承租方應在競買前自行了解標的資產能否滿足自身承租需求,承租用途是否合法合規。 三、租賃年限、租金及租金增長幅度及交納方式: 1、租賃期限:三年(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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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后查看止) 2、年租金掛牌價:
登錄后查看/年。 3、租金的交納方式:按年支付,每年租金保持不變。項目成交后承租方需于2個工作日內簽署《成交確認書》,并在3個工作日內按成交價向產權中心支付成交價款及服務費作為首年租金。其余兩年租金,承租方按《房屋租賃合同》約定時間以轉賬方式支付給出租方。 4、交付期限、起租日:成交價款結清后,承租方需于3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合同簽訂后10個工作日內,出租方向承租方交付房屋,房屋交付日即為起租日。 四、水、電、氣、熱、物業等相關費用的約定: 起租日前出租房屋所欠費用由出租方承擔,起租日之后承租方需承擔租期內的的水、電費、取暖費和相關稅費以及供電、消防設備設施的維護及其產生的費用。 2、承租方負責承擔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稅費以及市房地產租賃管理辦公室收取的租賃費等各項稅費金,出租方不承擔任何因此而產生的責任及連帶責任。 3、承租期內,承租方負責標的的維護、維修,費用自理。 五、承租方需滿足的條件: 1、房屋租賃期間,承租方不得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借,不得從事非法活動,否則承擔因上述事情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并按年租金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 2、承租方在租賃期間需對承租房屋進行精心管理,如因管理不當造成房屋附屬設施損壞,承租方須按原樣進行維修或賠償。如承租方有需求對房屋進行裝修或改造的,需在裝修、改造前向出租方提出申請,經出租方同意后可對房屋進行改造、裝飾及裝修,但不得破壞房屋建筑物整體結構框架。承租方未按上述要求私自對房屋進行改造視為違約,除限期恢復原貌以外還需向出租方賠付年租金20%的違約金。 3、承租方應保證租賃房屋的四防安全(防火、防盜、防汛、防事故),一旦出現安全事故,造成財產損失全部由承租方負責。 4、承租方除按年支付出租方租金外,還需向出租方另行支付5萬元租賃保證金(房屋交付前由承租方交納至出租方賬戶),房屋租賃到期后,經出租方認定承租方無違約、無賠償等情況發生,由出租方在5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 5、在承租方租賃期間內,如因不可抗力原因例如:政府政策原因,導致租賃房屋拆除、占用等情況,出租方將剩余租金無息返還承租方。不另行支付違約金及承租方發生的例如維修、維護等各類相關費用。 6、在承租方租賃期間內,承租方須保證經營的合法性并接受工商、稅務、衛生、物價、治安、消防等有關部門的監督和管理。如違約,造成嚴重損失或不良影響的,出租方有權扣除履約保證金并單方解除合同,另行招租;由超市經營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各項稅費、受聘人員的社保工資等費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7、期限截止日期,合同期滿后由出租方收回標的,承租方需于15個工作日內將自行添置的設施設備拆除并清運完畢,產生的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逾期未完成拆除清運的資產視為放棄,出租方有權自行處置; 8、租賃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承租方在本項目公告期及標的展示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租賃房屋進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在遞交受讓申請并繳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涉評估報告及其所披露內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項目轉讓公告內容及租賃房屋的現狀及瑕疵,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承租方若發生以不了解租賃房屋的現狀及瑕疵等為由發生逾期或拒絕簽署《成交確認書》、《房屋租賃合同》、拒付交易價款、放棄受讓或退還出租標的,即視為違約,承擔相關違約責任。如承租方出現違約情形,承租方前期交納的競買保證金作為違約金暫時保留在產權中心賬戶,扣除雙方交易服務費后,剩余部分用于彌補再次競價低于前次成交價的差額。若彌補差額后仍有剩余,或再次成交價高于此次成交價、不需彌補差額的,剩余部分返還給該承租方。若競買保證金不足以支付前述款項的,產權中心及出租方有向承租方追索的權利。 9、本租賃項目相關情況在上述條款中未有列明的,以實際情況為準,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查詢處理,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擔。 10、項目成交后,出租方可為承租方開具租金增值稅普通發票。 11.承租期間承租方所需工作人員由承租方自行聘用,承租方及承租方所聘人員與出租方無勞動合同關系。受聘人員的工資、社保等全部由承租方承擔。如違約,造成嚴重損失或不良影響的,按年租金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
--- 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出租方名稱:吉林師范大學
出租方式:整體
公告期/報名時間:2025-08-08 09:00:00至2025-08-14 15:00:00
競價方式:動態報價
付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付款支付時間:項目成交后2個工作日內簽署《成交確認書》,并于3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成交價款及交易服務費
標的交付期限:成交價款結清后3個工作日內轉、受雙方簽訂《租賃合同》,合同簽訂后10個工作日內將標的交付受讓方
與租賃相關的其它條件:1、意向承租方應在公告截止日15:00之前登記報名并交納競買保證金至產權中心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方能取得報價資格。 2、出租標的以實物現狀為準,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間有權利及義務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全面了解,一經遞交承租申請并交納競買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出租標的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成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標的狀況及瑕疵為由拒絕承租或拒付剩余出租價款,否則視為違約。 3、其他未盡事宜,詳見《租賃條件及重大事項提示》/《競買須知》。 4、本標的承租方須向產權中心交納交易服務費,具體收費標準:按年租金成交金額的5%收取。
承租方資格條件: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承租方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租賃保證金設置:1、交納數額:3萬元 2、交納要求:法人單位報名需由公司賬戶轉賬,自然人報名需由本人銀行卡轉帳。 3、交納截止時間:2025-08-14 15:00:00 4、交納方式:電匯;網上銀行支付等(不接受現金交納) 5、保證金賬戶信息:賬戶名:吉林長春產權交易中心(集團)有限公司,賬號:43190378611000000238,開戶銀行:
登錄后查看,行號:308241000039。收款方戶名:吉林長春產權交易中心(集團)有限公司,其中的括號為中文輸入法全角情況下的括號“()”,非英文半角情況下的括號“()”,帳號與戶名正確即自動入賬。請您一定注意賬號與戶名的正確性,如賬號與戶名中某一項出現錯誤,款項將會出現掛賬不能及時入賬,屆時會影響您的入賬時間。 6、處置方法: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的,其交納的競買保證金被轉為交易服務費及成交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如果意向受讓方出現違約情形,受讓方前期交納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暫時保留在產權中心賬戶,扣除雙方交易服務費后,剩余部分用于彌補再次競價低于前次成交價的差額。若彌補差額后仍有剩余,或再次成交價高于此次成交價、不需彌補差額的,剩余部分返還給該受讓方。若保證金不足以支付前述款項的,產權中心及相關方有向受讓方追索的權利。
--- 登記報名 ---
報名方式:網絡報名
成交后需提交的材料:自然人:身份證原件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公章、法人章。
--- 其他信息 ---
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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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長春市超達路333號(南四環,郵政物流西側)
項目咨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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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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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岳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