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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編號: | 鄭蒲港新區****-*號工業用地 | 宗地總面積: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新區紅光路與望江三路交叉口東北角 | ||
年限: | **年 | 容積率: | *.***≤ | 建筑密度(%): | **.***≤ | ||
綠化率(%): | **.***≤ 并且 ≤**.***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類工業用地 | |||||||
用途明細: | |||||||
用途名稱 | 面積 | ||||||
二類工業用地 | *****.** | ||||||
投資強度: | ****.**萬元/公頃 | 保證金: | ****萬元 | 估價報告備案號: | ************* | ||
起始價: | ****萬元 | 加價幅度: | *萬元 | ||||
掛牌開始時間: | ****年**月**日 | 掛牌結束時間: | ****年**月**日 |
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 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 申請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根據市政府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聯合申請的,申請人應當提供聯合競買協議。聯合競買協議要規定聯合各方的權利、義務,包括聯合各方的出資比例,并明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時的受讓人。 (*)競買人的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競買人之間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或競買人之間存在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出讓過程公正性的,均不得參加同一宗地的競買。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經自然資源和規劃管理部門失信懲戒或其他部門聯合懲戒的,不得參與競買。(競買人須提供經工商部門蓋章確認的最新公司章程以備核查) *.該宗地按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符合《馬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馬政辦秘【****】**號)以及《安徽省自然資源廳和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的通知》(皖自然資用【****】*號)要求。該宗地產業類型及主要指標如下所示:產業類型為金屬結構制造;固定資產投資強度≥***萬元/畝;畝均稅收≥**萬元/畝;本項目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噸標準煤/萬元;環保標準應滿足污染物排放標準且不在環境準入負面清單內;其他相關投建經營要求詳見《工業項目用地投入產出監管合同示范文本(試行)》。 *.建設項目規劃條件詳見馬鞍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鄭蒲港新區分局。 *.該地塊為工業“標準地”出讓,請競買人詳細閱讀出讓文本及附件材料。 *.競得人須在土地成交之日起**個工作日內與受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在《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個月內付清全部土地出讓金。競得人逾期不簽訂合同的,取消競得人資格、不退還土地競買保證金;已簽合同,未按時支付土地成交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繳納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日,經催繳仍不能支付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讓人承擔法律責任。 *.土地開發程度:地塊范圍內房屋及建、構筑物拆至室內地坪,其余維持自然現狀。出讓范圍內桿(高壓)管線及地下管網由受讓人自行處置。外部條件(道路、水、電、氣等)均以現狀為準。 *.土地交付:該宗地現狀為凈地,《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個月內交付。 *.動工及竣工時間:競得人須在土地交付之日起*個月內開工建設,在開工建設之日起**個月內完成項目施工建設,并申請竣工驗收。 競得人未按《出讓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或未按《出讓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竣工,且經出讓人書面通知其在一定時間里糾正該違約行為但競得人仍然不糾正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出讓合同》,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日照間距、安全距離、消防通道、與周邊已建建筑物的退讓距離等按照國家建筑技術規范要求執行。 *.未經新區管委會批準同意,競得人及其股東在競得后不得以股權轉讓或其他任何形式轉讓土地,否則,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競得人按約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讓金后,持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和工業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文件,按規定向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鄭蒲港新區分局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交納土地契稅等相關費用,領取建設用地批準書,辦理《不動產權證書》。 **.該宗地地上建設用地控制指標應當符合皖政〔****〕**號通知《關于印發〈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強化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和原安徽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安徽省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的通知》(皖國土資發〔****〕**號)規定。 **.非生產性用地:項目中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面積不超過總用地面積的 *%;且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建筑面積不超過總建筑面積的 **%。 **.土地供應后,對投資強度、畝均稅收等相關指標由鄭蒲港新區管委會負責監管。
三、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 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受理科(馬鞍山市印山東路****號匯通大廈***室)獲取出讓文件 獲取 掛牌出讓 文件。
五、 申請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申請人憑數字證書(**)登錄網上交易系統點擊所要參與競買的地塊,在線辦理競買申請,競買人應采用***格式文件上傳報名材料 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年**月**日 **時**分。經審核,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 ****年**月**日 **時**分 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活動 在 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樓拍賣廳(匯通大廈五樓) 進行。各地塊掛牌時間分別為: 鄭蒲港新區****-*號工業用地 號地塊:****年**月**日 **時**分 至 ****年**月**日 **時**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本次出讓采用掛牌方式出讓,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受讓人。 (二)出讓文件獲取 申請人可于****年* 月 **日*時至****年 *月** 日**時,到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受理科(馬鞍山市印山東路****號匯通大廈***室)獲取出讓文件。 (三)保證金繳納及網上報名 *、所有申請參與的意向競買人,須在馬鞍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門戶網站、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門戶網站中下載《馬鞍山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規則(試行)》《馬鞍山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系統操作手冊》,并認真閱讀。申請參與的競買人均視為自愿接受《馬鞍山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規則(試行)》《馬鞍山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系統操作手冊》、出讓公告和出讓文件中所有規則的約束、按照交易規則進行操作并接受交易的最終結果。 *、凡申請參加競買上述公告中地塊的競買人,須辦理數字證書(**),辦理流程請參照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登錄后查看)“辦事指南”欄目中的“投標人專區”--“主體庫登記”--“馬鞍山市**數字證書和電子簽章辦理服務指南”。聯合申請的,所有聯合體成員均需要依上述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年* 月** 日**時前,申請人憑數字證書(**)登錄網上交易系統點擊所要參與競買的地塊,在線辦理競買申請,競買人應采用***格式文件上傳報名材料,并對上傳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報名材料原件在簽訂《成交確認書》提交。 *、申請人可以通過馬鞍山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系統,或輸入網上競買系統網址登錄后查看*********/******/*****登錄。如有疑問,可致電****-*******進行咨詢。網上交易系統務必使用谷歌、火狐或****瀏覽器登錄、使用,否則可能導致異常。 *、本次掛牌出讓交納土地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年* 月** 日**時。繳納競買保證金須全額繳納至專戶,保證金以實際到賬時間為準。經審查,申請人報名申請及保證金到賬情況符合該宗地申請條件的,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將在****年* 月** 日**時前確認掛牌競買資格,并通過馬鞍山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系統通知競買人。 (四)其他相關規定 *.本次出讓由競買人在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拍賣廳使用專用電腦,通過**證書登錄“馬鞍山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系統”進行報價。 *.意向競買人可向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員咨詢電腦報價系統的使用方法。 (五)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時間為****年 *月 *日**時至****年* 月** 日**時。 掛牌地點為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樓拍賣廳(匯通大廈五樓)。 (六)競買保證金繳納 本次出讓地塊競買保證金匯入以下指定的銀行賬戶: *、戶名: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賬號:****************** 開戶行:登錄后查看 *、戶名: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賬號:************** 開戶行:登錄后查看 *、戶名: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賬號:***************** 開戶行:登錄后查看 競買申請人可選擇以上任一賬戶交納競買保證金,匯款時務必附言:“馬土讓****- ** 號地塊”,報名時以保證金匯款的銀行回單復印件做為入賬憑證,由交易中心核驗到賬情況,并確認競買資格,不另開具土地競買保證金支付憑證。
八、 聯系方式與銀行賬戶: 聯系地址:馬鞍山市印山路與太白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聯 系 人:胡女士 聯系電話:****-******* 開戶單位:馬鞍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開戶銀行: 開戶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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