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條件 |
掛牌開始日期 |
****-**-** |
掛牌公告期 |
**個工作日 |
是否自動延牌 |
延牌條件:少于等于*個意向受讓方,最長延長周期數:**,延牌周期(工作日,至少*個):*個工作日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價款支付要求:受讓方應在《資產交易合同》簽訂且生效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付清全部交易價款。 |
優先權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
是(放棄或不涉及)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意向受讓方辦理意向受讓登記前,須自行對受讓交易標的行為是否符合房屋所在地房地產政策及過戶的條件進行了解和查詢。轉讓方不對標的物的過戶事宜作任何保證,標的物成交后,由受讓方于合同約定時間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相關部門辦理產權證及完成標的物的權證變更登記手續,轉讓方給予必要的配合,辦證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受讓方承擔(涉及的稅費除外,各付各稅)。 *.本次轉讓標的按現狀轉讓,房產不涉及抵押。意向受讓方應實地查看房產現狀,房產外觀、結構、固定裝修及內在質量以移交時的現狀為準,轉讓方給予必要配合,如遇公告面積、用途和性質等與實際辦理有差異時,應以登記機關發證為準,不影響本次交易的成交價格。 *.意向受讓方應自行對標的資產現狀、不動產權屬變更登記等事宜進行綜合、全面的盡職調查,在對標的資產的歷史情況、現狀和潛在風險有充分了解的情況下,充分考慮標的資產可能存在的瑕疵,參加本次轉讓交易活動,并承擔因本次交易而產生的過戶、權屬變更登記等一切風險。 *.轉讓方及產權交易中心對標的的來源、品質、瑕疵等不作任何形式的承諾和擔保(包括已知瑕疵和風險及其他一切未知瑕疵和風險)。標的成交后,受讓方不得以此為由要求解除合同,也不得要求轉讓方及產權交易中心作賠償或補償。意向受讓方在辦理意向登記手續并簽訂《盡職調查保密承諾函》后,可對標的進行盡職調查。 *.本次轉讓項目交易雙方需按照《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交易服務收費暫行辦法》分別向廣東聯合產權支付交易服務費用。 *.因意向受讓方不滿足現行政策規定的受讓條件或其所提供的文件資料不能滿足現行政策要求而導致交易標的成交后,交易標的房產權屬不能過戶至受讓方名下,使受讓方不能全部或完全實現受讓交易標的權益和權利的,受讓方應自行承擔所有相關的風險和損失,保證金不予退還,轉讓方及產權交易機構不承擔任何擔保責任。 *.意向受讓方參與網絡競價應保證至少有一家意向方報價,使本項目能產生有效報價。如全部意向受讓方均未報價的,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以返還,交易保證金在扣除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務費用后,余款歸轉讓方所有。 *.受讓方應于收到產權交易中心出具的《組織簽約通知書》之日起*個工作日內按公告確認的合同范本內容、格式與轉讓方簽訂《資產交易合同》。《資產交易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受讓方將交易價款以轉賬方式一次性支付至產權交易中心資金監管賬戶進行統一劃轉。 *.如受讓方不按規定期限內簽訂《資產交易合同》,或簽訂《資產交易合同》后未按期繳納各類款項及其他違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價款、交易服務費等),轉讓方有權收回轉讓標的,將轉讓標的另行處置,且受讓方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在扣除產權交易中心服務費后,余款作為違約金歸轉讓方所有。轉讓方再行公開交易的,若成交價款低于原交易價款的,受讓方應當于再公開交易成交的**個工作日內向轉讓方補足差額。 **.交易成交后,若因交易雙方原因導致終止產權交易的,產權交易中心收取的交易服務費不予以免除。 **.其他披露事項詳見《資產評估報告》(粵鑫評(估)字(****)第 ***** 號)及《資產交易合同》范本。 特別提示:轉讓方根據既有檔案材料、相關中介報告等對標的資產現狀進行盡可能謹慎、周全的描述,但這種描述和相關材料并不構成對意向受讓方的任何承諾和保證,只是對意向受讓方了解標的資產現狀的提示和簡介。意向受讓方參與交易視為已自行或委托專業機構進行了充分詳盡的盡職調查,對標的資產的真實情況進行了充分細致的了解。產權交易機構僅就轉讓方提供的資料負披露義務,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受讓須知 *.意向受讓方須在轉讓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前辦理完畢受讓申請手續(含提交《資產受讓申請書》及其附件材料、交納誠意金或保證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讓申請材料時間為信息公告期內工作日*:**-**:**。意向受讓方在信息公告期內向中心提交《資產受讓申請書》及其附件材料的行為,是對交易條件和轉讓底價的認可和接受。 *.意向受讓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前,向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結算賬戶交納交易保證金人民幣**萬元(以到賬為準)。 *.*意向受讓方若違反資產交易相關法規政策或交易規則的,保證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保證金按照相關約定自動轉為資產交易價款。意向受讓方未能成為受讓方的,保證金(或誠意金)在交易活動結束之日或受讓方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無息原路返還。 *.*本項目誠意金、保證金或交易價款不接受現金、現金匯款、托收支票、銀行匯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讓方應通過匯款、轉賬方式轉入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結算賬戶,并在付款憑證備注欄中注明“項目編號+資金用途”。 *.*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結算賬戶(用于誠意金、保證金和交易價款的收付): 賬戶名稱:登錄后查看 賬號:******************* 開戶行:登錄后查看 *.意向受讓方在辦理意向登記手續并簽訂《盡職調查保密承諾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內查閱資產交易文件和對標的進行盡職調查。意向受讓方須根據本公告自主判斷投資價值,自主做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對意向受讓方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查,必要時可以要求意向受讓方提供補充資料。信息公告期內,只有一個合格意向受讓方報名參加交易的,由轉讓方和該合格意向受讓方按照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掛牌價與該意向受讓方報價孰高原則直接簽訂《資產交易合同》;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合格意向受讓方的,通過(網絡競價-多次報價)方式確定受讓方后,由轉讓方和受讓方按照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的通知簽訂《資產交易合同》。 *.受讓方須在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出具交易憑證前,按有關規定或約定向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支付有關服務費用。本項目有關服務費用不接受現金、現金匯款、托收支票、銀行匯票等付款方式,受讓方須將上述費用通過匯款、轉賬方式轉入以下賬戶。 *.*受讓方應在付款憑證備注欄中注明“項目編號+資金用途”。 *.*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賬戶(用于收取服務費用): 賬戶名稱:登錄后查看 賬號:************************ 開戶行:登錄后查看 *.本公告所稱意向受讓方是指有購買標的資產意向并向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提交書面受讓申請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本公告所稱合格意向受讓方是指經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審查,符合受讓條件和轉讓要求并取得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出具的《資格審核認定結果通知書》的意向受讓方。本公告所稱掛牌起始、截止日期即為本項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受讓方應履行的義務: *.(*)受讓方須承諾已知悉相關購房政策文件的有關規定,并已自行確認完全符合相關購房政策文件的要求。如因不符合相關購房政策規定而導致無法辦理權屬變更登記的,由此產生的責任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受讓方須按照交易合同的約定履行相應義務。 *.受讓方應在《資產交易合同》簽訂且生效之日起 * 個工作日內付清全部交易價款。 *.意向受讓方一旦提交資產受讓申請,視為接受轉讓方已擬定的資產交易合同等文本,成為受讓方后無條件與轉讓方簽署包含前述《資產交易合同》在內的文件。 |
處置方案 |
組織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報價方式:多次報價】 |
報價方式 |
多次報價 |
處置方案 |
每個標的單獨征集意向受讓方 |
受讓資格及審核方式 |
是否需要登記審核 |
是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不允許 |
是否允許網上報名 |
不允許 |
保證金交納規則 |
收取方案 |
本次標的處置保證金收取方式為固定保證金,保證金金額為******元 |
交納時間 |
交易機構受讓登記后交納保證金 |
交納截止時間要求 |
掛牌截止日**:**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
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收款賬號 |
收款單位:登錄后查看 賬號:******************* 開戶行:登錄后查看 轉賬備注:***************-*+保證金 |
保證內容 |
(*)報價最高的意向受讓方按交易規則的約定與轉讓方和本所簽署《成交確認書》,并按照約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務費。 (*)受讓方應按交易規則的約定與轉讓方簽署《資產交易合同》。 |
處置方法 |
*.本項目保證金的處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讓須知內容和《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企業國有資產交易保證金操作細則》《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企業國有資產交易資金結算操作細則》執行。*.若意向受讓方未被確認為受讓方的,在交易活動結束之日或受讓方確定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按規定將保證金無息返還相關主體;若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保證金按照相關約定轉為交易價款。*.項目設置誠意金的,按如下處置方式:(*)誠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滿之日起,未經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同意,不得無故申請退還。(*)意向受讓方未被確認為受讓方,誠意金在交易活動結束之日或受讓方確定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相關主體。(*)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誠意金按照相關約定自動轉為資產交易價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