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00

一、轉讓申請與承諾
我方擬轉讓持有的資產,并通過登錄后查看(以下稱“杭交所”)(或杭州市數字化產權交易平臺)公開披露資產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本次轉讓的資產權屬清晰,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資產轉讓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本次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我方所提交的資產轉讓申請及附件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我方同意杭交所按上述材料內容發布披露信息,并對披露內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諾在資產轉讓過程中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杭交所相關交易規則及規定,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如選擇網絡競價、在線報價或在線報價(數字化交易平臺)方式實施資產轉讓,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認可《杭州產權交易所網絡競價實施辦法》、《杭州產權交易所***交易指引》或《杭州市數字化產權交易平臺交易規則》等內容和規定。系統因不可抗力、軟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惡意攻擊等原因而導致系統異常、競(報)價活動中斷的,我方授權杭交所視情況組織繼續報價或重新報價。(采用網絡競價、在線報價或在線報價(數字化交易平臺)時適用) *、我方承諾按照杭交所收費辦法及相關交易文件的約定及時、足額支付相關費用,不因與受讓方任何爭議或合同解除、終止等任何原因拒絕、拖延、減少交納或主張退還相關費用。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及杭交所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賠償責任。
標的名稱 | 杭州市蕭山區新塘街道和庭*幢*號及*個車位使用權 | 標的編號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結束日期 | ****-**-** |
轉讓底價 | ********.** 元 | 資產所在地區 | 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 |
標的是否存在抵押情況 | 否 | 權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優先購買權 | 不涉及 |
聯系人 | 葉小姐 王先生 | 聯系電話 | ****-********、****-******** |
聯系地址 | 杭州市上城區泛海國際*** |
標的基本情況
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筑物 | 標的名稱 | 杭州市蕭山區新塘街道和庭*幢*號及*個車位使用權 | ||
房屋坐落 | 蕭山區新塘街道和庭*幢*號 | |||
不動產登記號/房產證號 | 浙(****)杭州市不動產權第*******號 | 土地使用證號 | / | |
房屋性質 | 其它 | 土地性質 | 出讓 | |
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 | ***.* | 土地使用權面積(平方米) | ***.* | |
不動產分類 | 住宅用房 | 房屋規劃用途 | 城鎮住宅用地/住宅 | |
實際用途 | 城鎮住宅用地/住宅 | 共有情況 | 無 | |
租賃情況 | 否 |
其他披露事項 | *、轉讓底價為********元(其中房產轉讓底價為********元,***號和***號地下車位使用權轉讓底價為每個******元),成交價若有溢價的,僅房產部分溢價,車位使用權不溢價。 *、房屋建筑面積、土地使用權面積均以不動產權證證載的面積為準。 |
轉讓方基本情況
法人/非法人
轉讓方名稱 | 登錄后查看 | |||
基本情況 | 法人/非法人 | |||
注冊地(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北干街道縱七路 | 注冊資本 | *****萬元 |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陳棟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 | |
企業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房屋建筑業 |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公司(企業)/國有全資企業 | |||
轉讓行為決策及批準情況 | ||||
國資監管機構 | 地級市(區縣)財政部門或金融辦監管 | |||
國家出資企業或主管部門名稱 | 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 | |||
國家出資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 | |||
轉讓方決策文件類型 | 董事會決議 | |||
批準單位名稱 | 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政府 | |||
批準日期 | ****-**-** | |||
批準單位決議文件類型 | 其他 | |||
決議文件名稱 | 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政府專題會議紀要-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政府關于再次研究****(**)號地塊拆遷安置相關事宜專題會議紀要(蕭政紀[****]***號) |
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交易條件 | 標的名稱 | 杭州市蕭山區新塘街道和庭*幢*號及*個車位使用權 | ||
轉讓底價 | ********元 | |||
是否設置保留價 | 否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本項目經依法展示后舉行,標的以現場實物展示為準,意向受讓方應當詳細閱讀本項目所涉及披露內容,有責任自行了解標的的狀況,認真進行現場踏勘。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并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標的的現場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標的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自愿承擔一切交易風險。 *、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 (*)同意在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個工作日內,攜帶受讓申請材料原件到杭交所完成現場確認并簽署《成交通知書》、《資產交易合同》;并在《資產交易合同》簽署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向杭交所指定賬戶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務費、交易價款(房產成交價款和車位使用權成交款)等交易資金(《資產交易合同》簽署當日,其交納的對應標的的交易保證金沖抵交易服務費,多余部分(若有)轉為履約保證金,待應支付的剩余款項全部到帳后,履約保證金再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 若受讓方需要委托杭交所或杭交所指定的第三方辦理權證過戶手續的,杭交所或杭交所指定的第三方可提供有償的權證過戶服務,同時受讓方還應自《成交通知書》簽署之日起**個工作日內支付預付款(首套按成交價*%計收,*套按成交價*.*%計收,*套按成交價*.*%計收,作為辦理權證過戶手續的稅、費)(多退少補)。 選擇按揭貸款支付方式:商業貸款、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蕭山分中心貸款(①公積金+商業貸款、②商業貸款、③公積金貸款)。 受讓方申請按揭貸款方式支付房產成交價款并符合按揭貸款條件的,因按照貸款銀行(杭交所合作銀行)核準的額度和要求,應在《成交通知書》、《資產交易合同》簽署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向杭交所指定賬戶付清交易服務費、首付款及預付款(首套按成交價*%計收,*套按成交價*.*%計收,*套按成交價*.*%計收,作為辦理權證過戶手續的稅、費)(多退少補)和權證過戶服務費,余款用按揭貸款支付【《資產交易合同》簽署當日,受讓方交納的對應標的的交易保證金在依次沖抵交易服務費,多余部分(若有)轉為履約保證金,待應支付的剩余首付款全部到賬后,履約保證金再轉為首付款的一部分)】。 若受讓方按揭貸款審批未通過或者經審批發放的按揭貸款數額不足以支付剩余款項的,受讓方須自按揭貸款審核不通過或按揭貸款發放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向杭交所指定賬戶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價款【原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服務費后剩余部分繼續作為履約保證金】。受讓方按揭貸款(商業貸款和(或)公積金貸款)審批結果以按揭銀行和(或)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蕭山分中心的審批結果為準。 受讓方應自《成交通知書》、《資產交易合同》簽署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向杭交所指定賬戶一次性支付車位使用權成交款。 (*)同意杭交所在在經轉讓方申請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將受讓方已交納的交易價款全部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受讓方應自行了解并完全符合國家及房地產所在市、所在區規定的購房條件,若因受讓方原因造成所受讓房屋無法過戶,受讓方所繳納的購房款損失及其他經濟損失均由受讓方承擔,與轉讓方及杭交所無關,受讓方已付交易服務費、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 (*)已知悉:在辦理不動產權證變更登記手續時,有關職能部門要求提供文本合同(如網簽合同)的,轉讓方和受讓方雙方應按照相關規定簽訂文本合同。但交易雙方一致確認,該等新簽訂的文本合同僅作為辦理登記手續之用,不作為雙方的實際履行依據,雙方權利義務關系均以本合同為準。 (*)已知悉:轉讓方僅以《地下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書》復印件作為車位使用權的權屬依據,對能否辦理產權證不作任何保證,也不承擔任何責任,受讓方應自行了解相關政策并承擔相應風險。若后續該車位能夠辦理產權證,則由受讓方自行負責辦理,并承擔相應稅、費及其他費用。 (*)已知悉并同意:交易標的在交付前產生的各種使用費用(不限于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等)由轉讓方承擔,物業管理費從交接次月起由受讓方承擔,水、電可以重新開戶的,相關手續及費用由受讓方自理,但是否可以重新開戶不在轉讓方合同義務范圍內,具體按照交易標的情況和政府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已知悉:本次交易標的僅限權證核定的面積范圍。房屋質量、內部結構、具體位置等以現場實際交付為準,房屋在移交時,不保證裝修、裝飾物的完好,轉讓標的如有漏水或需維修的情況(包含電路問題及電器開關故障等問題),均由受讓方自理,轉讓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和責任。 (*)已知悉并同意:如有戶口未遷出的情況發生,轉讓方通知原戶主把戶口遷出,但有關學區房孩子能否就讀的情況請受讓方自行查證,對此轉讓方、杭交所不做承諾。 (**)已知悉并同意:被確認為受讓方后如果選擇銀行貸款支付交易價款的,同意由杭交所對受讓方支付到產金所賬戶“個人中心-未使用資金”的首付款進行扣除。 (**)已知悉:本次產權方與受讓方的權利義務以及房屋的交接,最終以產權方提供的《資產交易合同》為準。 *、本項目受讓方按照以下收費標準支付交易服務費:(*)本次交易競價成交的,受讓方支付按成交價*.*%的交易服務費;(*)只有一個意向受讓方報名且成交的,受讓方支付按成交價*.*%的交易服務費。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自然人,意向受讓方應完全符合國家及杭州市及蕭山區規定的購房條件。 | |||
踏勘安排 | 展示時間 | 提前電話預約 | 展示地點 | 標的現場 |
聯系人 | 葉小姐 楊小姐 | 聯系電話 | ****-******** ****-******** | |
交易保證金設定 | 交納交易保證金 | 是 | ||
交納金額 | ******* 元 | |||
交納時間 | 信息披露截止日**:**時前交納(以到賬時間為準) | |||
處置方式 | *、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一情況時,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先用于補償杭交所的各項服務費,剩余部分作為對轉讓方的經濟補償金,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有權按照實際損失繼續追訴: (*)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 (*)產生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后,各意向受讓方在競價期間均不報價的; (*)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簽署《資產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約定支付交易服務費、交易價款(房產成交價款和車位使用權成交款)等交易資金的; (*)意向受讓方未履行書面承諾事項的; (*)存在其他違反交易規則情形的。 *、《資產交易合同》簽署當日,其交納的對應標的的交易保證金沖抵交易服務費,多余部分(若有)轉為履約保證金。其他意向受讓方未被確定為受讓方且不涉及保證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確定受讓方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以劃出時間為準)。 |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 披露之日起**個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滿,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 |
競價方式
競價方式 | 在線報價 | |
在線報價 | ||
是否專場 | 否 | |
自由報價期 |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時至**時 | |
延時報價周期 | *分鐘 | |
加價幅度 | ***** 元 |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載
意見反饋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