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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強化本市自然資源利用管理依法行政意識,按照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北京市自然資源利用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擬選聘*家機構配合開展****年度自然資源利用依法行政督查督導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條件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應當具備的條件;
(二)組建服務團隊,服務團隊在行政法、民商法等領域具有較強的理論功底,在業界具有良好的社會聲譽;
(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四)能夠保證提供服務的水平和時間,根據項目需要提供不定期駐場服務;
(五)服務團隊具備承擔依法行政類服務項目的經驗,承擔項目不少于*個;
(六)對自然資源利用業務工作有較深了解,特別是對本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劃撥、出讓、出租、轉讓、地價評審、土地有償使用費用催繳、土地有償使用及履約管理等方面工作以及對行政許可、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有較深的研究和實踐經驗。
二、工作內容
按照中心要求對本市土地供應審批案卷等開展評查,具體包括:
(一)評查土地供應審批事項案卷,提出存在問題及改進建議;
(二)對歷年案卷評查結果進行歸納梳理;
(三)分析案卷評查結果,識別其中法律風險,研究解決方案,提出審批效能提升建議;
(四)其他與土地供應審批有關的事項。
三、應聘材料
有意應聘者請提交以下材料:
(一)應聘者基本情況介紹。包括業務專長、人員概況、組織結構、辦公場所等相關情況;
(二)提供項目服務的工作方案、收費標準;
(三)提供服務的業務團隊及核心執行人員的基本情況、專業背景等;
(四)為行政機關提供相關項目服務情況,參與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決策咨詢服務情況,提供具有代表性的法律咨詢意見、案例等;
(五)應聘者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選聘程序
(一)收取應聘材料
本次公開選聘收取材料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應聘材料一式*份。
(二)確定選聘結果
對多家候選供應商進行全方位的考察與比選,擇優確定*家供應商。
五、提交材料方式
(一)送達方式:郵寄或當面送達;
(二)送達地址:北京市通州區承安路*號院*號樓;
(三)收件聯系人:賈曄寧;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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