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概況
(一)項目名稱:仁壽縣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項目(富加鎮)EPC項目消防專業分包單位采購。
(二)項目地點:仁壽縣富加鎮。
(三)采購內容:包含但不限于消防設備設施制作安裝、管道預埋及鋪設、含抗震支架加工及安裝、開竣工資料、過程資料、影像資料、隱蔽工程資料、竣工圖等,具體以該工程設計圖紙為準(在采購人提供的施工圖基礎上進行深化設計,該部分費用已包含在本項目結算費用中)。
以上描述僅是概括性的,并不僅限于以上內容,投標人應全面了解工程的實際范圍,并承擔其所有的風險。
(四)服務期限:400日歷天(與該項目施工工期一致)。
(五)采購控制價:
登錄后查看(含9%增值稅),以鑫城公司中標價(財評價下浮12%)為基礎下浮15%作為合同價。
(六)服務要求
1.質量要求:工程質量應滿足國家的強制性要求及行業規范,成交人需按國家消防強制性規范進行施工,完善相應資料與流程的辦理,并經主管部門消防驗收合格。
(七)履約保證金
1.本項目的履約保證金:成交價的10%。
2.履約擔保的形式:收到成交通知書后,5個工作日內以現金支付或保單保函(銀行保函、全資國有擔保保函、保險保單)的形式向
登錄后查看提交。以現金形式繳納的,現金以成交人基本賬戶轉入
登錄后查看指定賬戶(開戶銀行:
登錄后查看,賬號:56530120000000656);以保單保函(銀行保函、保險保單)繳納的,需提供采購人認可的項目所在地見索即付保單保函;以全資國有擔保保函繳納的,需提供采購人認可的全資國有擔保公司出具的擔保保函。
3.履約保證金退還方式:該項目驗收合格,且確認成交人無其他違約行為后一次性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或解除保單、保函。履約過程中發現提供虛假資料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4.領取成交通知書后5個工作日內未提交履約保證金的,視為自動放棄中標資格,并不退還其投標保證金。
5.本合同約定的所有違約金、賠償款等,采購人有權直接在履約保證金內予以扣除或直接向擔保公司或銀行提出索賠,成交人須在10日內補足。
(八)結算辦法
最終結算價以審計審核(建設單位對采購人)為準,即最終結算價=審計價×(1-15%)。
(九)付款方式
1.簽訂合同后按月進行進度款支付,即簽訂合同次月度起20日后成交人向采購人提交進度款支付申請,采購人在收到申請后根據暫計量結果和合同約定對申請結果進行核實確認后向成交人支付上月經審核項目合格暫計量的70%(含當月的民工工資,暫計量不作為最終計量計價依據),竣工結算審計完成后30日歷天內支付至竣工結算審計價的97%,剩余3%為項目質保金,自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2年缺陷責任期滿后若無違約、扣款等情形一次性無息支付成交人。
2.付款方式約定:包括但不限于銀行轉賬、銀行匯票、銀行本票、支票、銀行承兌匯票、商業承兌匯票、國內信用證等,所有貼現費用由成交人承擔。
(十)違約責任
1.若由成交人原因造成未按本合同工期和采購人及建設單位的要求完成本工程,應向采購人支付
登錄后查看/天違約金,逾期超過15日的,采購人有權解除合同并不退還履約保證金;因工期延誤不能實現采購人合同目的的,采購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一切損失由成交人承擔。
2.成交人施工作業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由此造成的返工、修復、處罰等一切損失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擔。造成重大質量、安全事件,一切法律責任及損失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擔,采購人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并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成交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成交人還應賠償因其違約給采購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4.因成交人原因造成的質量事故,材料、重作、返修、返工等一切損失均由成交人承擔,并應向采購人賠償損失,賠償數額據實計算。
5.成交人擅自停工的,應向采購人支付
登錄后查看/天的違約金,停工10日(含10日)以上的,采購人還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沒收履約保證金,成交人必須無條件退場,成交人除承擔擅自停工的違約責任外并賠償因停工給采購人造成的一切損失。
6.成交人在施工作業和驗收過程中,被發現偷工減料、以次充好或施工作業質量存在問題的,須向采購人支付
登錄后查看/次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超過兩次(含)成交人除承擔違約責任外,采購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沒收成交人的履約保證金,成交人除承擔違約責任外還賠償因此給采購人造成的一切損失。
7.若因成交人原因導致未按時足額發放員工(包括農民工)工資引起不良影響(包括但不限于信訪、市長熱線)的,成交人應承擔
登錄后查看/次違約金,此外采購人有權沒收成交人履約保證金及采取其它措施。
8.成交人或成交人相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阻礙、干擾采購人項目部、公司本部、上級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及政府部門的正常工作,如有違反本條款,成交人承擔由此造成的各種損失,并承擔
登錄后查看/次的違約金,此外采購人還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并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9.未經采購人同意,成交人擅自退場的,應向采購人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并承擔合同暫定合同金額20%的違約金,采購人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
10.嚴禁成交人將本合同項下的作業內容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若出現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的情況,成交人應向采購人支付合同暫定金額20%的違約金,并應賠償采購人因此所造成的損失,此外采購人有權解除合同,并沒收履約保證金。
11.成交人須按合同約定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成交人未能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采購人有權暫停支付相應款項,或采購人有權在支付的款項中予以扣減。且成交人需向采購人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稅款、滯納金、罰款及相關損失等。
12.成交人應提供真實、有效、合格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成交人提供虛假或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采購人有權拒收或退回,成交人應負責無償更換,并自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此造成采購人無法及時認證、抵扣稅款等情形的,成交人需向采購人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稅款、滯納金、罰款及相關損失等。
13.若成交人需要退還多支付費用的,應在接到采購人通知后10個工作日內退還。否則,成交人應向采購人承擔超付部分每日千分之一的違約金。若成交人在接到采購人通知后10個工作日未進行多支付費用退還,則從接到通知后11個工作日開始,采購人對多支付部分按照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收取利息。采購人有權從任何一筆應支付給成交人的費用中予以抵扣,包括本合同項下的款項及其他合同項下應支付給成交人的款項(若有)。
14.采購人因解決第三方索賠及依據本合同約定向成交人主張權利所支出的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調查取證費、公證費、財產保全責任險費等全部維權費用均由成交人承擔。
15.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16.質保期內若出現問題,成交人應按采購人要求進行整改,若成交人拒不整改的,采購人有權委托第三方進行整改,所產生的費用可在質保金中直接扣除,扣除后成交人應在5日內補足質保金。
17.成交人不得更換現場負責人(包括但不限于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等),若擅自更換現場負責人,采購人向成交人發出書面通知后7天內未見糾正,采購人對成交人處以
登錄后查看/人次的違約金;采購人解除合同的,成交人按合同暫定價的20%向采購人承擔違約金。成交人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每月在施工現場的時間不少于22天(由采購人代表考勤), 重點及關鍵部位施工必須在場;離開施工現場必須經采購人書面批準(1天以內由采購人批準,1天以上需監理人、采購人共同批準);未經書面批準離開現場的,成交人按
登錄后查看/天的標準向采購人承擔違約金,擅自離開施工現場累計超過10天或十次以上(含十次)的,采購人有權解除合同,并由成交人按合同暫定總價的20%向采購人承擔違約金。
二、報名人資格
(一)一般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信用中國”網上查詢結果截圖;
6.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提供營業執照。
(二)業績要求
提供一個近三年具有類似項目
登錄后查看及以上的業績(業績指單個消防施工合同,且合同總金額達到
登錄后查看及以上),提供合同原件、采購人支付發票(提供稅務驗票系統進行查驗的真偽結果截圖)。
(三)人員要求
1.現場配備項目負責人1名:具有注冊在本公司的建筑工程專業或機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資格證。
2.技術負責人1名:具有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
3.專職安全員1名: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三類人員C證。
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及專職安全員須提供最近連續繳納6個月社保證明(2025年5月至2025年10月),職稱證須提供評定部門紅頭文件。
(四)特定資格條件要求
1.應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四川省境外的企業須具有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業入川承攬業務驗證登記證》或帶二維碼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監理入川承攬業務信息錄入證》。
(五)其它要求
若成交人存在弄虛作假等違法情況,采購人有權將成交人納入采購人黑名單,不退還履約保證金。一經納入采購人黑名單的,成交人及其關聯企業一年內不得參加采購人所有招標采購活動。
三、招標(采購)方式:隨機抽取。
四、報名時間
(一)
登錄后查看-
登錄后查看上午09:30。
(二)未在本采購平臺(
登錄后查看) 入庫的供應商可在報名期間先注冊投標人,驗證通過入庫后再報名,入庫供應商須符合本項目報名人資格要求。
五、投標保證金
(一)因近期本采購平臺投標保證金管理與銀行數據連接系統維護升級,本次招標報名人應在報名截止時間前,通過本平臺已入庫注冊的開戶賬號以電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金額:
登錄后查看(大寫:肆萬伍仟元整)。開標前請確保生成并下載投標保函,完成投標保證金繳納,否則造成不能參與抽取的后果自負。
注:投標保函具體操作步驟可參照平臺首頁的“通知公告”中發布的“關于啟用投標保證金電子保函的公告”的相關說明。
(二)投標保證金的退還:
(1)非成交人,本次招標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通過本平臺自動退還。
(2)成交人,在簽訂合同備案之后五個工作日內通過本平臺自動退還。
(三)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將不退還投標保證金
(1)成交人未及時提交資料進行資格審查或因不符合報名條件惡意投標而資格審查未通過的。
(2)成交人在資格審查中提供虛假材料的。
(3)成交人無正當理由不與采購人簽訂合同的。
六、抽取時間及規則
(一)抽取時間:
登錄后查看上午09:30。
(二)抽取規則:網上隨機抽取。
七、資格審查
(一)參與抽取的投標人請在抽取前準備好資格審查要求的相關資料。
(二)
登錄后查看下午17:30前,成交人需提交以下資料原件進行資格審查(原件備查):
1.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及近6個月(2025年5月—2025年10月,企業設立不足6個月的,從設立時起算)社保證明;若資格審查為企業法定代表人辦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證明及身份證。
2.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
3.提供業績中標(選)通知書、合同和采購人支付發票(提供稅務驗票系統進行查驗的真偽結果截圖)。
4.“信用中國”網上查詢截圖。
5.誠信投標承諾函(格式詳見附件:誠信投標承諾書)。
(三)現場資格審查地址:仁壽縣普寧街道迎賓大道479號仁壽發展大廈A棟6樓。
(四)提交審查資料復印件一式兩份及對應的電子版(PDF),每頁加蓋單位鮮章。
(五)采購人負責對成交人進行資格審查。未按時提供審查資料或審查不合格的取消其成交資格。
八、聯系方式
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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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仁壽縣普寧街道迎賓大道479號仁壽發展大廈A棟6樓
郵編:620500
聯系人:梅老師
業主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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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臺咨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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