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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來訪接待廳和省信訪局裝修改造工程項目設計施工總承包
補充公告**號
廣東省人民來訪接待廳和省信訪局裝修改造工程項目設計施工總承包(項目編號:******-****)的招標公告于****年*月*日在廣州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廣東省招標投標監管網、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等媒體發布,并于****年*月**日在上述媒體發布了延期公告。現對本項目發布的招標公告和招標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一、招標公告和招標文件修改如下:
序號 | 條款號 | 原文 | 現文 |
* | 招標公告、第*.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 *.*工程建設規模:項目裝修改造總建筑面積****平方米(包括辦公用房建筑面積****平方米,技術業務用房建筑面積****平方米),另有室外改造總面積***平方米,外窗破損更換面積***平方米,新增無障礙電梯*座。裝修改造內容包括結構加固工程、拆除工程、土建工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室內安裝工程、室外及其他配套工程、外立面窗破損更換、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等工程內容。 | *.*工程建設規模:項目裝修改造總建筑面積(單體)****平方米(包括辦公用房建筑面積****平方米,技術業務用房建筑面積****平方米),另有室外改造總面積***平方米,外窗破損更換面積***平方米,新增無障礙電梯*座。裝修改造內容包括結構加固工程、拆除工程、土建工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室內安裝工程、室外及其他配套工程、外立面窗破損更換、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等工程內容。 |
* | 招標公告、第*.投標人資格*.*.* | *.*.*項目負責人(兼任施工負責人,若為聯合體投標,指承擔施工任務的聯合體牽頭方):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貳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且在本單位注冊,且持有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類)或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投標人在進行投標登記時項目負責人需被鎖定。 | *.*.*項目負責人(兼任施工負責人,若為聯合體投標,指承擔施工任務的聯合體牽頭方提供):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貳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且在本單位注冊,且持有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類)或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投標人在進行投標登記時項目負責人需被鎖定。 |
* | 招標公告、第*.投標人資格*.*.* | *.*.*允許聯合體投標,但最多不超過*家組成的聯合體(其中:施工單位*家、設計單位*家),應以承接施工任務的一家單位為牽頭方,并簽訂聯合體共同投標協議書(格式詳見附件二),聯合體共同投標協議書應明確確定聯合體牽頭方以及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在資格審查及評標環節,具有同一專業資質的單位組成聯合體的,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 *.*.*允許聯合體投標,但最多不超過*家組成的聯合體(其中:施工單位*家承接所有施工任務、設計單位*家承接所有設計任務),應以承接施工任務的一家單位為牽頭方,并簽訂聯合體共同投標協議書(格式詳見附件二),聯合體共同投標協議書應明確確定聯合體牽頭方以及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在資格審查及評標環節,具有同一專業資質的單位組成聯合體的,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
* | 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 注:(*)大中型企業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業分包的(分包承諾小微企業的合同份額占到合同總金額**%以上),在采用其原報價進行評分的基礎上增加其價格得分的*%作為其價格分(經濟分),若原報價已滿分,仍可突破滿分上限繼續享受加分優惠,以實際計算結果作為最終價格分(經濟分)。(*)規定享受扶持政策獲得承包合同的,小微企業不得將合同分包給大中型企業,中型企業不得將合同分包給大型企業。 | 注:(*)大中型企業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業分包的(分包承諾小微企業的合同份額占到合同總金額**%以上),在采用其原報價進行評分的基礎上增加其價格得分的*%作為其價格分(經濟分),若原報價已滿分,仍可突破滿分上限繼續享受加分優惠,以實際計算結果作為最終價格分(經濟分)。(*)規定享受扶持政策獲得承包合同的,小微企業不得將合同分包給大中型企業,中型企業不得將合同分包給大型企業。 |
* | 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 *、本招標項目評標計算價格分(經濟分)時,對小微企業投標的,在采用原報價進行評分的基礎上增加其價格得分的*%作為其價格分(經濟分);對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或者允許大中型企業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業分包(聯合體工作協議或者分包意向協議約定小微企業的合同份額占到合同總金額**%以上)的,在采用原報價進行評分的基礎上增加其價格得分的*%作為其價格分(經濟分)。若原報價已滿分,仍可突破滿分上限繼續享受加分優惠,以實際計算結果作為最終價格分(經濟分)。 | *、本招標項目評標計算價格分(經濟分)時,對小微企業投標的,在采用原報價進行評分的基礎上增加其價格得分的*%作為其價格分(經濟分);對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或者允許大中型企業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業分包(聯合體工作協議或者分包意向協議約定小微企業的合同份額占到合同總金額**%以上)的,在采用原報價進行評分的基礎上增加其價格得分的*%作為其價格分(經濟分)。若原報價已滿分,仍可突破滿分上限繼續享受加分優惠,以實際計算結果作為最終價格分(經濟分)。 |
* | 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 | 否決性條款: * 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 *.*.* 投標報價的算術校核。評標委員會施工評審組對通過資格審查、設計方案投標文件有效性審查、工程總承包實施方案投標文件有效性審查的投標文件投標報進行算術校核,具體標準如下: (*)如果數字表示的金額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額不一致時,應以文字表示的金額為準(有以下算術性錯誤需要修正的除外); (*)如果費率與限價乘積不等于合價時,以費率為準修正合價(費率有明顯的數量級錯誤的除外,此時應修正費率) (*)如果分項報價累加不等總價的,以分項報價累加為準,修正總價; (*)投標文件存在其他計算性錯誤的,按就低不就高計算并修正; (*)按上述修正錯誤的原則及方法調整或修正投標文件的投標報價,調整后的投標報價對投標人起約束作用。如果投標人不接受修正后的報價,則取消其投標資格,并且其投標擔保也將被沒收。 | 否決性條款: * 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 *.*.* 投標報價的算術校核。評標委員會施工評審組對通過資格審查、設計方案投標文件有效性審查、工程總承包實施方案投標文件有效性審查的投標文件投標報進行算術校核,具體標準如下: (*)如果數字表示的金額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額不一致時,應以文字表示的金額為準(有以下算術性錯誤需要修正的除外); (*)如果費率與限價乘積不等于合價時,以費率為準修正合價(費率有明顯的數量級錯誤的除外,此時應修正費率) (*)如果分項報價累加不等總價的,以分項報價累加為準,修正總價; (*)投標文件存在其他計算性錯誤的,按就低不就高計算并修正; (*)按上述修正錯誤的原則及方法調整或修正投標文件的投標報價,調整后的投標報價對投標人起約束作用。如果投標人不接受修正后的報價,則取消其投標資格,并且其投標擔保也將被沒收。 |
* | 招標文件第二章 *.*.* | 詳見原招標文件 | 補充: 注:招標人應在技術條件(工程建設標準)中明確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源頭減量的具體要求以及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產品的使用要求。 |
* | 招標文件第二章 *.*.* | 詳見原招標文件 | 補充: (*)投標人應按照招標人提出的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源頭減量的具體要求以及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產品的使用要求提供相應措施的承諾 |
* | 招標文件 第三章評標辦法*.*.* | *.*.* 投標報價評分 ①確定評標參考價:通過資格審查、設計方案投標文件有效性審查、工程總承包實施方案投標文件有效性審查且建筑安裝工程費投標報價位于[建筑安裝工程費最高投標限價×**%,建筑安裝工程費最高投標限價]區間的投標人超過*家時,去掉一個最高價和一個最低價后,剩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為評標參考價;通過資格審查、設計方案投標文件有效性審查、工程總承包實施方案投標文件有效性審查且施工費投標報價位于[建筑安裝工程費最高投標限價×**%,建筑安裝工程費最高投標限價]區間的投標人為少于或等于*家時,取區間中投標人的建筑安裝工程費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為評標參考價。若沒有投標建筑安裝工程費位于[建筑安裝工程費最高投標限價×**%,建筑安裝工程費最高投標限價]區間,則由招標人依法重新招標; ②計算投標報價得分:當施工費投標報價等于評標參考價時得***分,施工費投標報價每高于評標參考價*%,扣*.*分,每低于評標參考價*%,扣*.*分,采用插值法計算,扣到*分為止,得出投標報價得分,偏差率、報價得分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 *.*.* 投標報價評分 ①評標參考價 設立入圍合格分數線(工程總承包實施方案得分**分(滿分***),即權重分**分),達到或超過及格線的投標人的建筑安裝工程費方能參與評標參考價的計算。將達到或超過技術標及格分數線的投標人的建筑安裝工程費由低至高進行排列,按以下公式計算評標參考價,計算公式如下: 評標參考價=(* 高-* 低)/****X+* 低 * 低:為達到或超過入圍合格分數線的投標人的建筑安裝工程費的最低報價與建筑安裝工程費工程成本警戒價兩者中的較高值;如無達到及格線的投標人則*低為建筑安裝工程費成本警戒價。 * 高:為建筑安裝工程費最高投標限價 *:為等分點值,在開標前從[*,***]整數中隨機抽取 ②計算投標報價得分 當建筑安裝工程費等于評標參考價時得 *** 分,建筑安裝工程費每高于評標參考價*%,扣*.*分,每低于評標參考價 *%,扣 * 分,扣至 * 分為止,得出經濟分,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
** | 招標文件 第三章評標辦法 附表* | 《工程總承包實施方案投標文件有效審查表》詳見原招標文件 | 詳見補充公告**號附件* |
** | 招標文件 第三章評標辦法 附表* | 《設計方案投標文件詳細審查評分表》詳見原招標文件 | 詳見補充公告附件* |
** | 招標文件 第三章評標辦法 附表* | 《工程總承包實施方案投標文件詳細審查評分表》詳見原招標文件 | 詳見補充公告附件* |
招標文件 第三章評標辦法 附表* | 《投標報價綜合評分表》詳見原招標文件 | 詳見補充公告附件* | |
** | 招標文件第六章 投標文件格式 | 格式*、格式*、格式**、格式**、格式**詳見原招標文件 | 詳見補充公告**號附件*、附件*、附件*、附件*、附件*(均取消投標人蓋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要求) |
** | 招標文件第六章投標格式 | / | 增加格式**《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清單及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清單》,詳見補充公告**號附件** |
** | 招標文件第七章 | / | 增加第七章其他資料(技術條件(工程建設標準))詳見補充公告**號 附件** |
二、本招標項目評(定)標辦法有更新,已重新打包電子招標文件(****文件),請投標人以最新公布的****文件為準編制投標文件。
三、本項目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投標登記時間、遞交電子光盤備用時間、開標時間、投標文件解密時間招投標日程安排已作修改。具體時間及場地安排請各投標人密切留意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項目的日程安排,投標人可登錄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首頁,點擊“交易業務”專欄中的“建設工程”的“項目查詢(日程安排、答疑紀要)”,輸入項目編號或項目名稱查詢最新信息。
四、原招標公告和招標文件的內容與本補充公告發布的內容不一致之處的,以本補充公告內容為準,本補充公告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如對同一事項的表述與之前所發出的招標公告和招標文件不符,則以本補充公告為準,其他內容不變。
招標人:廣東省信訪局日期
****年 月 日
補充公告**號 附件* 工程總承包實施方案投標文件有效性審查表
項目名稱:
序號 | 投標人名稱 評審內容 | ||
* | 投標書中工程質量標準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 | ||
* | 投標書中工期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 | ||
* | 對同一招標項目出現兩個或以上的投標報價,且沒有申明哪個有效; | ||
* | 投標總報價高于總投標限價或(設計費報價、建安工程費報價)任一分項報價高于相應最高投標限價的:本次投標最高投標限價為****.**萬元,其中:建筑安裝工程費投標最高限價為人民幣****.**萬元,設計費投標最高限價為**.**萬元 | ||
* | 投標報價低于企業成本的(投標人的報價低于成本警戒價,或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于其個別成本,又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評標委員會認定該投標人低于成本報價的); | ||
* | 投標文件中無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由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的投標文件中無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和授權委托證明書。 | ||
* | 投標文件未按第六章投標文件規定的格式填寫(格式*、格式*、格式*),或主要內容不全,或關鍵字跡模糊、無法辨認的; | ||
* | 投標人之間存在《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十六條所禁止的情形的 | ||
* | 投標人與本項目其他投標人加密打包投標文件電腦機器特征碼一致的(以廣州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平臺評標系統的檢索信息為準) | ||
** | 未提供《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清單及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清單》的 | ||
結論 | 是否通過并進入下一階段評審。 |
注:*.凡出現以上任何一項情形,結論均為無效,否則就為有效。有效的記“○”無效的記“×”,全部審查項目均為有效的,結論為“通過”,否則為“不通過”。
*.評委發現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對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應當要求投標人作必要的澄清、說明后再判定投標人是否通過有效性審查,不得直接否決投標。
*.如對本表中某種情形的評審意見不一致時,以評審組過半數成員的意見作為評審組對該情形的認定結論。
評委簽名: 日期:
補充公告**號附件*
設計方案投標文件詳細審查評分表
評分項目 | 評審內容 | 主要評判因素 | 評分范圍 | 評審得分 |
設計方案 (***分) | 總體方案 | 一、總體方案應遵循以下原則:以人為本、可持續性發展及經濟原則。 二、評審標準: *.方案高度遵循上述原則,設計方案充分理解項目背景,設計理念滿足項目要求,設計內容詳細具體,設計邏輯嚴謹,技術可行,完全符合規范且實施方案具備高度可操作性。 優:(**,**]分 *.方案較為遵循上述原則,設計方案較好理解項目背景,設計理念較為滿足項目要求,設計內容較為詳細具體,設計邏輯合理,技術可實施,較符合規范且實施方案具備可操作性。 良:(**,**]分 *.方案基本遵循上述原則,設計方案基本理解項目背景,設計理念基本滿足項目要求,設計內容基本完整,設計邏輯基本合理,基本符合規范且實施方案具備可操作性。 一般:(*,**]分 *.方案存在明顯缺陷,關鍵要素不完整,對項目背景的理解存在偏差,需大幅調整才能滿足基礎要求。 差:(*,*]分 不提供不得分。 | ** | |
建筑裝修改造方案 | *.方案深度契合信訪業務特性:整體布局功能滿足項目需求,群眾來訪動線清晰,分區明確,符合“一站式”服務要求,功能布局科學高效,動線設計流暢無交叉,裝修風格高度匹配群眾心理需求。 優得(**,**]分 *.方案滿足信訪業務特性:整體布局功能較為滿足項目需求,群眾來訪動線較為清晰,分區較為明確,較為符合“一站式”服務要求,動線設計流暢,裝修風格較為匹配群眾心理需求。 良得(**,**]分 *.方案基本滿足信訪業務特性:整體布局功能基本滿足項目需求,群眾來訪動線基本清晰,分區基本明確,基本符合“一站式”服務要求,動線設計基本合理,裝修風格基本匹配群眾心理需求。 一般得(*,**]分 *.方案存在明顯功能缺陷或設計不合理之處,需進行較大調整才能滿足基本使用要求。 差得(*,*]分 不提供不得分。 | ** | ||
結構加固改造方案 | 一、加固改造需求:因荷載變化、空間調整等等變化,造成承載能力不足,需加固改造,保障大樓結構安全性、經濟可靠; 二、評審標準: *.方案高度契合項目改造狀況、滿足加固需求,技術科學且分析嚴謹,項目重難點分析詳細,加固措施滿足經濟性與可靠性,完全滿足國家及行業規范要求。 優得(**,**]分 *.方案較契合項目改造狀況、較滿足加固要求,技術合適,項目重難點分析較詳細,加固措施較為滿足經濟性與可靠性,較為滿足國家及行業規范要求。 良得(**,**]分 *.方案基本滿足加固需求,技術可實施,項目重難點分析基本詳細,加固措施基本滿足經濟性與可靠性,基本滿足國家及行業規范要求。 一般得(**,**]分 *.方案存在明顯技術缺陷或經濟不合理性,需大幅調整才能滿足基本要求。 差得(*,**]分。 不提供不得分。 | ** | ||
智能化、信息化建設方案 | 一、核心業務需求:提升大屏顯示、智能通行、排隊叫號、監控、報警等系統,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群眾來訪服務體驗,推動信訪工作提質增效;提升座席、音頻、電子桌牌以及其他配套系統等,滿足省信訪局會議會商、研判、指揮調度等需求,全面提升智能化、信息化信訪服務水平 二、評審標準: *.方案滿足核心業務需求,準確科學,可操作性強。充分考慮后續業務發展需求,技術架構先進且具備前瞻性。 優得(**,**]分 *.方案較為滿足核心業務需求,較為準確合理科學,可操作性較強。考慮后續業務發展需求,技術路線合理。 良得(**,**]分 *.方案基本滿足核心業務需求,基本準確,可操作性基本可行。對業務發展需求有一定預判,技術路線基本可實施,在擴展性或先進性上存在優化空間。 一般得(*,**]分 *.方案存在明顯技術缺陷或無法滿足長期業務需求,需大幅調整才能落地。 差得(*,*]分 不提供不得分。 | ** | ||
進度保證措施 | *.進度計劃科學嚴謹,完全滿足設計周期要求,具備詳細動態調整和風險預控措施。 優得(*,**]分 *.進度較為計劃合理,較為滿足周期要求,具備較為詳細動態調整和風險預控措施。 良得(*,*]分 *.進度基本計劃合理,基本滿足周期要求,具備動態調整和風險預控措施。 一般得(*,*]分 *.進度計劃存在明顯漏洞或無法應對常規風險,需大幅調整才能滿足周期要求。 差得(*,*]分 不提供不得分。 | ** | ||
總分 | *** |
注:本表按百分制評分,所有評委總分匯總后的算術平均值為投標人的最終得分。分數出現小數點,保留小數點后二位小數,三位小數四舍五入。表中“[”代表閉區間,“]”代表閉區間,如[*,*]代表該分數段范圍為大于等于* 且小于等于*。表中“(”代表開區間,“]”代表閉區間,如(*,*]代表該分數段范圍為大于* 且小于等于*。
評委簽名: 日期:
補充公告**號附件*
工程總承包實施方案投標文件詳細審查評分表
序號 | 評分內容 | 分值 | 評審標準 |
一、企業資信(**分) | 企業業績 | ** | 施工業績: 自****年*月*日至今,投標人(若為聯合體,指牽頭方)完成****萬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項目或工程總承包(包括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或設計施工總承包或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或勘察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業績。每項得*.* 分,本項最高得* 分; 注:(*)業績取自廣州市住建行業信用管理平臺。用于本項目投標的工程業績,在平臺中“工程對應的企業資質”欄中須登記有與本項目要求相對應的資質(具體資質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投標人須提供企業業績的項目名稱及業績在廣州市住建行業信用管理平臺中項目編號及業績在廣州市住建行業信用管理平臺的網頁信息截圖(網頁信息截圖須能清晰顯示帶有“住建行業信用管理平臺”名稱,并至少包含“項目基本信息”、“工程對應的企業資質”等信息)以供核對(業績相關附件的上傳件取廣州市住建行業信用管理平臺)。不提供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及網頁信息截圖的業績不予評審。若投標人提供的項目名稱與項目編號不一致:①項目名稱和項目編號在平臺內分別對應不同業績的,以項目名稱對應的業績為準②項目名稱存在對應業績的,項目編號在平臺內不存在對應業績,以項目名稱對應的業績為準③項目名稱在平臺內不存在對應業績,項目編號存在對應業績的,以項目編號對應的業績為準。評標委員會對業績的評審以投標截止時間在平臺內業績上傳件為依據。 (*)金額以中標通知書為準(工程總承包項目以中標通知書施工部分金額為準),中標通知書上沒有金額或免招標的,以施工合同或工程總承包合同施工部分(不含補充合同)為準,如均不能證明,可提供能證明業績經濟或技術指標的證明文件。 (*)完成時間以竣工驗收文件為準。驗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設單位、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蓋章。 (*)平臺業績上傳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記的工程資質內容與施工合同或工程總承包合同施工部分等業績證明資料不相符的,該項業績不予認定。 (*)不符合上述條件或未提供上述資料的不得分。 |
設計業績: 自****年*月*日至今,投標人承接過建安費(或施工費)****萬元或以上的建筑設計業績; 建筑設計業績包括設計業績或勘察設計的設計部分業績或工程總承包(包括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或設計施工總承包或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或勘察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等)項目中的設計部分業績,每項業績得*.*分,最高得*分。 注:*、若聯合體投標,設計業績由聯合體的設計方提供;*、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提供合同關鍵頁等證明文件,證明文件以清晰掃描件方式提供并加蓋投標人電子印章。建安費(或施工費)以合同為準,如均不能證明,可提供經該項目業主蓋章確認的可證明業績建安費(施工費)的其他證明文件。如前述證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評分要求的特征和必要信息的,不計得分。 *、不符合上述條件或未提供上述資料的不得分 | |||
企業獲獎 | * | 施工獲獎:投標人(若為聯合體,指牽頭方)承接的建筑工程類項目,自****年*月*日至今,獲得過國家級工程質量獎的,每個獎項得*分;獲得過省級工程質量獎的,每個獎項得* 分;獲得過市級(含副省級)工程質量獎的,每個獎項得*.*分。本項最高得* 分。不符合上述條件或未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不得分。 注:需提供獲獎證書掃描件,時間以獲獎證書頒發時間為準。國家級工程質量獎包括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金質獎、國家優質工程獎、中國土木工程詹天佑獎、中國建筑工程裝飾獎。省或市級獎項是指由省、市級(含副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學會)頒發(行業協會(學會)須在民政部門備案)的質量獎項,其它如安全文明、技術創新、**成果、鋼結構、機電安裝、科技進步及技術應用類獎項不參與計分。只計算房屋建筑工程類項目獲獎,其他非房屋建筑工程項目,如:路橋、鐵路、水利、電力、化工、冶金、市政等獲獎不參與計分。對同一工程項目按最高獎項計取一次,不累計計算;獲獎單位必須與投標單位名稱一致(工商信息變更除外),母、子、分公司均不計算在內。 | |
設計獲獎:****年*月*日至今,投標人承接過的工程勘察設計或設計項目獲國家級獎項每項得* 分;獲行業級獎項,每項得*分;獲省級獎項,每項得*.* 分;獲市(副省)級獎項,每項得*.* 分;未提供的,得*分,本項最高得* 分。 注:①若聯合體投標,設計獲獎由聯合體的設計方提供; ②每個項目只能按最高獎得分計算一次,不重復計算,獲獎時間以獲獎證書的發證日期為準。需提供獲獎證書原件掃描件。 ③獲獎獎項是指:*.國家級獎項是指由住建部頒發的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國務院頒發的國家科學技術獎; *.行業級獎項是指住建部的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頒發的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勘察設計協會頒發的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行業獎; *.省級(或直轄市、 自治區)獎項指由省級(或直轄市、自治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工程勘察設計行業協會頒發的省級(或直轄市、自治區)優秀勘察設計獎、省級(或直轄市、自治區)人民政府頒發的省(或直轄市、自治區)科學技術獎; *.市級(含副省級) 獎項指由市級(含副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工程勘察設計行業協會頒發的市級(含副省級)優秀勘察設計獎 、市級(含副省級)人民政府頒發的市(含副省級) 科學技術獎。 ④只計算房屋建筑工程類項目獲獎,其他非房屋建筑工程項目(如:路橋、鐵路、水利、電力、化工、港航、冶金、市政等項目)獎項不參與計分。單獨的勘察獎項不予計算。 ⑤不符合上述條件或未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不得分。 | |||
科技創新成果 | * | *. 自****年*月*日至今,投標人(若為聯合體,指牽頭方)獲得過建筑工程類實用新型專利或發明專利**項或以上(含**項)的,得* 分;**至**項的,得*.* 分;**至**項的,得*分;**至**項的,得*.*分;本項最高得*分。 *. 投標人(若為聯合體,指牽頭方)自****年*月*日至今,獲得省級或以上房建類工法獎項*項(含)或以上,得*分;獲得省級或以上房建類工法獎項*至*項(含*項)的,得*分;未提供的,得*分,本項最高得*分。 注:(*)工程建設類實用新型專利或發明專利以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登錄后查看)中的“公布公告查詢”可查詢的專利為準,時間以授權公告日期為準,投標人須提交上述網站可反映企業專利類型為“實用新型”或“發明專利”、申請號、授權公告日的查詢頁截圖并加蓋投標人電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條件或未提供上述資料的不得分。 (*)工法證書以投標人所提供的證書原件掃描件為準,時間以工法證書頒發時間為準。完成/獲獎單位須與投標人單位一致,不含子公司和分公司。投標人所提供的工法科技成果須成功應用于房建項目,須同時提交由省級或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行業協會須在民政管理部門登記備案)或其他工法主管部門頒發的工法證書掃描件及可反映工法科技成果成功應用在具體房建項目的科學技術成果鑒定證書掃描件。以上掃描件均需加蓋投標單位電子印章,以上要求提供的掃描件缺一不可,否則該工法不能計算有效工法。 | |
第三方評價 | * | *.科技創新類企業稱號: 自****年*月*日至今,投標人(如聯合體投標的,指牽頭方)獲得省級或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建設行業協會或建設行業學會頒發的科技創新類企業稱號的,得*分。 *.高新技術企業: 投標人(如聯合體投標的,指牽頭方)具有有效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的,得*分。 不符合上述條件或提供的資料不齊全的不得分。 注:(*)科技創新類企業稱號須提供證書掃描件(證書獲獎單位必須與投標單位名稱一致,不包含上級公司、子公司及分公司,如存在更名情況,應提供工商局變更登記證明,因缺乏資料無法判定的,按不得分處理)。如頒發單位為行業協會(或學會)的,還須提供該協會(或學會)在 “中國社會組織政務服務平臺 ”(登錄后查看)已登記備案的查詢信息截圖頁; (*)“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投標人須提供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站(登錄后查看)高新技術企業查詢結果的網頁截圖或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掃描件。 | |
項目管理機構人員配備 | * | ①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管理機構人員全部滿足附表*.*《投標人投入主要人員要求表》要求的,得*分;不滿足要求的得*分。注:評分說明詳見附表*.*《投標人投入主要人員要求表》后附“備注”。 ②項目負責人自****年*月*日至今,作為項目負責人完成過****萬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項目或工程總承包(包括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或設計施工總承包或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或勘察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業績,每項得*分,本項最高得* 分; 注:項目負責人業績取自廣州市住建行業信用管理平臺,投標人須提供業績的項目名稱及業績在廣州市住建行業信用管理平臺中項目編號。不提供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的業績不予評審。若投標人提供的項目名稱與項目編號不一致:①項目名稱和項目編號在平臺分別對應不同業績的,以項目名稱對應的業績為準②項目名稱存在對應業績的,項目編號在平臺不存在對應業績,以項目名稱對應的業績為準③項目名稱在平臺不存在對應業績,項目編號存在對應業績的,以項目編號對應的業績為準。評標委員會對業績的評審以投標截止時間在平臺業績上傳件為依據。平臺中竣工驗收文件須有對應職位及該人員的姓名(如竣工文件無對應職位及該人員姓名的,則投標人需提供體現該人員以對應職位參與過該項目的其他經建設單位蓋章確認的證明材料掃描件并加蓋投標人電子印章,無提供證明材料不計分)。金額以中標通知書為準,中標通知書上沒有金額或免招標的,以施工合同或工程總承包合同的施工費合同金額為準(不含補充合同),在平臺中“工程對應的企業資質”欄中須登記有與本項目要求相對應的資質【具體資質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完成時間以竣工驗收文件為準。驗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設單位、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蓋章,平臺業績上傳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記的工程資質內容與施工合同或工程總承包合同等業績證明資料不相符的,該項業績不予認定。 | |
二、施工組織方案(**分) | 施工方案及技術措施 | ** | *、總體施工準備方案完全結合項目實際情況,科學,實施性強;總體施工組織布置及規劃方案針對性、實施性強;各專業工程施工方法及工藝科學、實施性強,得(*,**]分。 *、總體施工準備方案基本結合項目實際情況;總體施工組織布置及規劃方案針對性、實施性較強;各專業工程施工方法及工藝基本合適、實施性較強,得(*,*]分。 *、總體施工準備方案未能結合項目實際情況;總體施工組織布置及規劃方案針對性、實施性一般;各專業工程施工方法及工藝與實施性一般,得(*,*]分。 *、沒有提供的,不得分 |
關鍵施工技術、工藝及重點解決方案 | ** | (一)投標人對本項目的施工重點、難點進行分析并提出相應措施: ①綠色施工與環保要求嚴格的特點; ②多專業交叉施工協調難度大的特點; ③“施工期間不停止辦公”的特點; (二)評審標準: *、 對項目了解深入,對本項目重點難點認識深刻,表述準確,解決措施科學、系統、安全、經濟,可操作性強,技術措施可以充分保障工程質量、工期和施工安全生產,保障措施得力,對工程重點難點把握準確,闡釋清晰,能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需附本項目現場現狀圖)分專業或分工藝類別進行施工可行性分析,并提出針對性施工措施,得(*,**]分。 *、對項目有一定了解,對本項目重點難點認識較深刻,表述較準確,解決方案較科學、系統、安全、經濟,操作性較強,技術措施保障工程質量、工期和施工安全生產,保障措施比較得力,對工程重點難點把握較準確,闡釋較清晰,得(*,*]分。 *、對項目了解一般,對本項目重點難點認識基本深刻,表述基本準確,解決方案基本科學、系統、安全、經濟,具有可操作性,技術措施能基本保障工程質量、工期和施工安全生產,保障措施基本正確,對工程重點難點把握基本準確,闡釋基本清晰,得(*,*]分。 *、無提供的,不得分 | |
進度控制措施 | * | *、關鍵線路清晰、準確、完整,計劃編制科學、實施性強。關鍵節點的控制措施有力、科學、實施性強,得(*,*]分。 *、關鍵線路清晰、準確、完整,計劃編制較科學、實施性較強。關鍵節點的控制措施較科學、實施性較強,得(*,*]分。 *、關鍵線路基本準確,計劃編制基本可行,關鍵節點的控制措施基本可行,得(*,*]分。 *、關鍵線路不準確,計劃編制不合理的不得分。 | |
綠色節能控制措施 | * | *、建立完善的綠色施工管理體系,綠色節能控制措施描述詳細、有在材料消耗、環境保護及建筑廢棄物的循序使用等方面的控制措施,且承諾使用綠色生產達標企業生產的混凝土的,得(*,*]分。 *、建立較完善的綠色施工管理體系,綠色節能控制措施較詳細,且承諾使用綠色生產達標企業生產的混凝土的,得(*,*] 分。 *、建立基本的綠色施工管理體系,綠色節能控制措施一般,得(*,*]分。 *、無提供綠色節能控制措施的不得分。 | |
質量控制措施 | * | *、項目施工質量目標 、質量保證措施和質量管控體系, 描述詳細,且爭創市級優質工程獎,得(*,*]分。 *、項目施工質量目標 、質量保證措施和質量管控體系, 描述較詳細,得(*,*]分。 *、項目施工質量目標 、質量保證措施和質量管控體系, 描述一般,得(*,*]分。 *、無提供質量保證措施的不得分。 | |
安全控制措施 | * | *、有根據項目實際情況,提供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證措施,保證體系及施工平面布置圖,得(*,*]分。 *、有根據項目實際情況,提供較完善安全文明施工保證措施,保證體系,得(*,*]分。 *、有提供安全文明施工保證措施,基本符合項目實際情況,可行性一般,得(*,*]分。 *、無提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不得分。 | |
設計和施工的融合措施 | ** | 一、設計和施工融合措施(*分): *、有項目團隊的組建(包括設計、施工方人員架構),有設計和施工融合目標,有設計和施工融合管理體系,有設計施工融合措施,得(*,*]分; *、有項目團隊的組建(包括設計、施工方人員架構),有設計和施工融合目標,有設計施工融合措施,但無設計和施工融合管理體系,得(*,*]分; *、有項目團隊的組建(包括設計、施工方人員架構),有設計和施工融合目標,有設計和施工融合管理體系,但無設計施工融合措施,得(*,*]分; *、不滿足前述要求者,得*分。 二、團隊人員情況(**分): 投標人(如聯合體投標的,指牽頭方(承接施工任務))人員中: *、項目負責人: ①項目負責人取得建筑類專業高級工程師或以上技術職稱**年(含)或以上加*分;取得建筑類專業高級工程師或以上技術職稱*年(含)至*年加*分,取得建筑類專業高級工程師或以上技術職稱*年(不含)以下的,加*.*分;本項最高得*分。 *、技術負責人: ①取得建筑類專業高級工程師或以上技術職稱**年(含)或以上加*分;取得建筑類專業高級工程師或以上技術職稱*年(含)至*年加*.*分,取得建筑類專業高級工程師或以上技術職稱*年(不含)以下的,加*.*分; ②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的加*分,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注冊建造師資格的加*.*分。 本項最多得*分。 *、造價負責人取得工程造價類專業高級工程師或以上技術職稱*年(含)或以上加*分;取得工程造價類專業高級工程師或以上技術職稱*至*年加*分。本項最多得*分。 *.安全負責人、質量負責人、施工負責人、標準負責人,每一人具有建筑類專業高級或以上技術職稱的,加*分,本項最多得*分。 投標人(如聯合體投標的,指成員方(承接設計任務方))人員中: (*)設計負責人:(本小項最高加*分) 具有建筑相關專業正高級工程師(或教授級)職稱的加*分; 具有建筑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職稱的加*分; (*)建筑專業負責人:(本小項最高加*分) 具有建筑相關專業高級(或以上)工程師職稱的加*分; 具有建筑相關專業中級工程師職稱的加*.*分; (*)結構專業負責人:(本小項最高加*分) 具有結構相關專業高級(或以上)工程師職稱的加*分; 具有結構相關專業中級工程師職稱的加*.*分; (*)給排水專業負責人:(本小項最高加*分) 具有給排水相關專業高級(或以上)工程師職稱的加*分; 具有給排水相關專業中級工程師職稱的加*.*分; (*)電氣專業負責人:(本小項最高加*分) 具有電氣相關專業高級(或以上)工程師職稱的加*分; 具有電氣相關專業中級工程師職稱的加*.*分; 備注:*)上述人員崗位不能相互兼任,否則不得分。*)上表中的人員的專業以相關職稱證書或執業注冊證書為準,投標人須提交人員相關證書掃描件;同時提供上述全部人員在本單位(不含投標人的子公司或分支機構)購買社保的繳費記錄(至少包含****年*月)。*)聯合體投標的,項目團隊中的設計人員(包括:設計負責人、各專業設計負責人)應為聯合體中負責設計任務成員方人員。*)上述注冊類人員包括在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且備案的業務范圍符合上述注冊人員要求的香港專業人士。*)職稱取得年限,以職稱證書發證時間開始計算,時間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符合上述條件或未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不得分。 | |
項目負責 人答辯 | * | 答辯內容包括: ①項目負責人闡述, ②針對評標委員會提問的回答。 *、 闡述要點包括項目目標 、項目總體管理思路 、項目總體實施方案, 闡述條理清晰, 針對性強,各要點之間關聯性強 。充分考慮本項目安全風險控制 、進度管理 、質量管理 、投資控制 。對專家提出 問題回答全面,答案針對性強,得(*,*]分。 * 、闡述要點包括項目目標 、項目總體管理思路 、項目總體實施方案, 闡述條理基本清晰, 針對性較強,各要點之間關聯性較強 。考慮了本項目部分安全風險控制 、進度管理 、質量管理 、投資控制 。對專家提出問題回答較全面, 答案針對性較強,得(*,*]分。 *、 闡述要點包括項目目標 、項目總體管理思路 、項目總體實施方案,闡述條理一般, 針對性 一般,各要點之間關聯性一般 。本項目部分安全風險控制 、進度管理 、質量管理 、投資控制考慮一般 。對專家提出問題回答一般, 答案針對性一般,得(*,*]分。 *、闡述要點包括項目目標 、項目總體管理思路 、項目總體實施方案,闡述條理差,針對性差, 各要點之間關聯性差 。沒有考慮本項目部分安全風險控制 、進度管理 、質量管理 、投資控制 。對專家提出問題思路不清晰 、答非所問,得(*,*]分。 未參加答辯的得 * 分。 注:(*)擬派項目負責人必須攜帶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證明書原件,本人身份證原件參加答辯,于開標當天**:**前到達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 *** 號)本項目開標室等候(具體答辯開始時間將根據評審進度,以招標代理通知為準),如參與答辯的相關人員存在未到場參與答辯的情況,則相應答辯分值不得分。 (*) 答辯順序的確定: *) 按照本招標項目《開標記錄表》中的序號,由小到大依次排序進行簽到答辯,答辯開始前由代理工作人員進行參與答辯人員的身份核驗,非投標文件內擬派的項目負責人不得參與答辯。 *) 排號第一的單位答辯完成后,排號第二的單位依次進行答辯,依此類推。 (*) 答辯每家單位總時間控制在**分鐘內(其中答辯人員陳述時間*分鐘,評委提問時間*分鐘),投標單位參與答辯的人員根據自身情況合理分配時間。答辯人員先陳述,評委針對答辯內容提問,由答辯人員進行解答。 答辯問題與本項目***項目管理的總體設想、本項目投資控制、進度控制、質量控制和安全風險控制等有關。評標委員會另自定附加 *-* 個答辯問題,并保持公平、公正性。 | |
合計(一 + 二) | ***分 |
備注:
*、本評分表中所附所有證明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彩色掃描件或網頁截圖,投標人提供的原件彩色掃描件或網頁截圖必須加蓋投標人電子章且內容必須清晰可辨,如因提供資料內容模糊導致評標時無法判斷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負。上述資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本表按百分制評分,所有評委總分匯總后的算術平均值為投標人的最終得分。分數出現小數點,保留小數點后二位小數,三位小數四舍五入。
評委簽名: 日期:
附表*.*《投標人投入主要人員要求表》
在本項目任職 | 數量(人) | 基本要求 | 備注 |
項目負責人 | * | 符合招標公告要求。 | 組成聯合體投標的,由牽頭方提供 |
技術負責人 | * | 符合招標公告要求。 | |
安全負責人 | * | 具有建筑施工安全專業注冊安全工程師。 | |
造價負責人 | * | 具有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并取得工程造價類中級或以上職稱。 | |
專職安全員 | * | 符合招標公告要求。 | |
材料負責人 | * | 具有材料員培訓證或崗位證,并取得建筑類中級或以上職稱。 | |
施工負責人 | * | 具有土建施工員培訓證或崗位證,并取得建筑類中級或以上職稱。 | |
質量負責人 | * | 具有土建質量員員培訓證或崗位證,并取得建筑類中級或以上職稱。 | |
標準負責人 | * | 具有標準員培訓證或崗位證,并取得建筑類中級或以上職稱。 | |
資料負責人 | * | 具有資料員培訓證或崗位證,并取得建筑類中級或以上職稱。 | |
設計負責人 | * | 按招標公告要求 | 組成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的設計方提供; |
建筑專業負責人 | * | 具有一級注冊建筑師。 | |
結構專業負責人 | * | 具有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 | |
給排水專業負責人 | * | 具有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排水)。 | |
電氣專業負責人 | * | 具有注冊電氣工程師。 | |
造價專業負責人 | * | 具有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 |
備注:*)上述人員崗位不能相互兼任,否則不得分。*)上表中的人員的專業以相關職稱證書或執業注冊證書為準,投標人須提交人員相關證書掃描件;同時提供上述全部人員在本單位(不含投標人的子公司或分支機構)購買社保的繳費記錄(至少包含****年*月)。*)聯合體投標的,項目團隊中的設計人員(包括:設計負責人、各專業設計負責人)應為聯合體中負責設計任務成員方人員。*)上述注冊類人員包括在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且備案的業務范圍符合上述注冊人員要求的香港專業人士。*)按照《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的規定,根據原人事部、原建設部發布的《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號)取得的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并經注冊且在有效期內的,等同于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不符合上述條件或未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不得分。
補充公告附件*
投標報價綜合評分表
項目名稱:
投標報價評分表
投標人名稱 | |||||||
有效投標報價**(元) | |||||||
等分點值* | |||||||
評標參考價**(元) | |||||||
偏差((**-**)/**)(%) | |||||||
減分(*) | |||||||
投標報價得分 (*=***-*) | |||||||
得分排名次序 |
評委簽名: 日期:
補充公告**號附件*
格式*:項目管理團隊人員信息表(格式供參考)
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團隊人員信息表
序號 | 姓名 | 崗位 | 職稱 | 職稱證書或資格證書編號 | 職稱取得年限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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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備注: *、以上項目管理團隊人員信息將供各相關單位在履約時比對、查核。 *、投標人應根據本表中的“崗位”要求,填寫本表“崗位”欄和相關人員“姓名”、“職稱”和“職稱證書編號”欄。“職稱”欄填“高級”、“中級”、“初級”或“無”;無職稱證書或資格證書的,“職稱證書或資格證書編號”欄填“無”;同時具備職稱證書和資格證書的,“職稱證書或資格證書編號”欄填職稱證書編號。 *、如評標辦法對投標人擬投入的項目管理團隊進行評審的,如相同崗位投入人員姓名與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為準;投標人提供的團隊人員職稱或資格(含證書編號)情況與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標人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為準。 *、投標人應根據招標文件第三章《評分辦法》“工程總承包實施方案技術部分評分表”要求在本表后附對應的相關證明材料。 |
投標人名稱:_______
年 月 日
補充公告**號附件*
格式*:投標人業績情況表(格式供參考)
投標人完成過的類似工程業績
(¨施工¨設計 )
序號 | 工程類型 | 項目名稱 | 工程 地址 | 建設 單位 | 工程規模 | 投資額/建安費 (萬元) | (投標單位可自行增加評審相關內容) | 在廣州市住建行業信用管理平臺中項目編號 |
注:投標人應根據招標文件第三章《評分辦法》“工程總承包實施方案技術部分評分表”要求在本表后附對應的相關證明材料。
投標人名稱:_______
年 月 日
補充公告**號附件*
格式** :投標人企業獲獎情況(格式供參考)
序號 | 工程類別 | 工程名稱 | 工程地址 | 建設單位 | 獎項類型(名稱) | 獎項級別(國家/行業/省級/市級) | 獲獎時間 |
一、施工獲獎 | |||||||
* | |||||||
* | |||||||
…… | |||||||
二、設計獲獎 | |||||||
* | |||||||
* | |||||||
…… |
注:投標人應根據招標文件第三章《評分辦法》“工程總承包實施方案技術部分評分表”要求在本表后附對應的相關證明材料。
投標人名稱:_______
年 月 日
補充公告**號附件*
格式**投標人科技創新成果(格式供參考)
序號 | 成果類型/證書名稱 | 獲得時間 (或申請號、授權公告日等信息) |
* | ||
* | ||
…… | ||
注:投標人應根據招標文件第三章《評分辦法》“工程總承包實施方案技術部分評分表”要求在本表后附對應的相關證明材料。
投標人名稱:_______
年 月 日
補充公告**號附件*
格式**:第三方評價情況(格式供參考)
序號 | 獲得的稱號/證書 | 獲得時間 |
* | ||
* | ||
…… | ||
注:投標人應根據招標文件第三章《評分辦法》“工程總承包實施方案技術部分評分表”要求在本表后附對應的相關證明材料。
投標人名稱:_______
年 月 日
補充公告**號附件**
格式**: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清單及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清單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清單及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清單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號《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號文”),投標人在投標時須補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單并明確相應的安全管理措施。
*、 招標人根據設計文件的要求及**號文的規定列出“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清單及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清單”中與本招標項目相關的清單項,具體詳見第*點“打√”標識。
(*) 投標單位同意建設單位在清單中標識的該項請在對應項打“√”標識,并與投標文件中提供相應的安全管理措施。
(*) 投標單位對清單中認為需要補充的該項請在對應項打“√”標識,并與投標文件中提供相應的安全管理措施。
(*) 投標單位不同意建設單位在清單中標識的該項請在對應項打“×”標識,并在備注欄填上相關說明。
*、 投標單位應當在投標時根據招標人提供的下述第*點清單,在投標工程總承包實施方案中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 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大工程,中標單位應當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專家論證前專項施工方案應當通過施工總承包單位審核和總監理工程師審查。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清單及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清單:
一、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清單 | 建設單位 | 投標單位 | 備注 |
一、基坑支護 | ( ) | ( ) | |
(一)開挖深度超過**(含**)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 ( ) | ( ) | |
(二)開挖深度雖未超過**,但地質條件、周圍環境和地下管線復雜,或影響毗鄰建、構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 ( ) | ( ) | |
二、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 | ( ) | ( ) | |
(一)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飛模、隧道模等工程。 | ( ) | ( ) | |
(二)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搭設高度**及以上,或搭設跨度***及以上,或施工總荷載(荷載效應基本組合的設計值,以下簡稱設計值)****/**及以上,或集中線荷載(設計值)****/*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撐水平投影寬度且相對獨立無聯系構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 | ( ) | ( ) | |
(三)承重支撐體系:用于鋼結構安裝等滿堂支撐體系。 | ( ) | ( ) | |
三、起重吊裝及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 | ( ) | ( ) | |
(一)采用非常規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 | ( ) | ( ) | |
(二)采用起重機械進行安裝的工程。 | ( ) | ( ) | |
(三)起重機械安裝和拆卸工程。 | ( ) | ( ) | |
四、腳手架工程 | ( ) | ( ) | |
(一)搭設高度***及以上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電梯井腳手架)。 | ( ) | ( ) | |
(二)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工程。 | ( ) | ( ) | |
(三)懸挑式腳手架工程。 | ( ) | ( ) | |
(四)高處作業吊籃。 | ( ) | ( ) | |
(五)卸料平臺、操作平臺工程。 | ( ) | ( ) | |
(六)異型腳手架工程。 | ( ) | ( ) | |
五、拆除工程 | ( ) | ( ) | |
可能影響行人、交通、電力設施、通訊設施或其它建、構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 ( ) | ( ) | |
六、暗挖工程 | ( ) | ( ) | |
采用礦山法、盾構法、頂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 ) | ( ) | |
七、其它 | ( ) | ( ) | |
(一)建筑幕墻安裝工程。 | ( ) | ( ) | |
(二)鋼結構、網架和索膜結構安裝工程。 | ( ) | ( ) | |
(三)人工挖孔樁工程。 | ( ) | ( ) | |
(四)水下作業工程。 | ( ) | ( ) | |
(五)裝配式建筑混凝土預制構件安裝工程。 | ( ) | ( ) | |
(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可能影響工程施工安全,尚無國家、行業及地方技術標準的分部分項工程。 | ( ) | ( ) | |
二、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清單 | ( ) | ( ) | |
一、深基坑工程 | ( ) | ( ) | |
開挖深度超過**(含**)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 ( ) | ( ) | |
二、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 | ( ) | ( ) | |
(一)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飛模、隧道模等工程。 | ( ) | ( ) | |
(二)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搭設高度**及以上,或搭設跨度***及以上,或施工總荷載(設計值)****/**及以上,或集中線荷載(設計值)****/*及以上。 | ( ) | ( ) | |
(三)承重支撐體系:用于鋼結構安裝等滿堂支撐體系,承受單點集中荷載***及以上。 | ( ) | ( ) | |
三、起重吊裝及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 | ( ) | ( ) | |
(一)采用非常規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 | ( ) | ( ) | |
(二)起重量*****及以上,或搭設總高度****及以上,或搭設基礎標高在****及以上的起重機械安裝和拆卸工程。 | ( ) | ( ) | |
四、腳手架工程 | ( ) | ( ) | |
(一)搭設高度***及以上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 | ( ) | ( ) | |
(二)提升高度在****及以上的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工程或附著式升降操作平臺工程。 | ( ) | ( ) | |
(三)分段架體搭設高度***及以上的懸挑式腳手架工程。 | ( ) | ( ) | |
五、拆除工程 | ( ) | ( ) | |
(一)碼頭、橋梁、高架、煙囪、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氣(液)體或粉塵擴散、易燃易爆事故發生的特殊建、構筑物的拆除工程。 | ( ) | ( ) | |
(二)文物保護建筑、優秀歷史建筑或歷史文化風貌區影響范圍內的拆除工程。 | ( ) | ( ) | |
六、暗挖工程 | ( ) | ( ) | |
采用礦山法、盾構法、頂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 ) | ( ) | |
七、其它 | ( ) | ( ) | |
(一)施工高度***及以上的建筑幕墻安裝工程。 | ( ) | ( ) | |
(二)跨度***及以上的鋼結構安裝工程,或跨度***及以上的網架和索膜結構安裝工程。 | ( ) | ( ) | |
(三)開挖深度***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樁工程。 | ( ) | ( ) | |
(四)水下作業工程。 | ( ) | ( ) | |
(五)重量******及以上的大型結構整體頂升、平移、轉體等施工工藝。 | ( ) | ( ) | |
(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可能影響工程施工安全,尚無國家、行業及地方技術標準的分部分項工程。 | ( ) | ( ) | |
投標人可自行補充... | ( ) | ( ) |
投標人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人(簽字或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技術條件(工程建設標準)
一、本項目按國家及有關部委頒布的標準、規范、和規程進行施工、驗收,若施工時期建設主管部門頒布新的規范、標準,則按照新的規范、標準執行。
二、本工程采用的工程建設標準、規范必須遵守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廣東省、廣州市或行業最新的工程建設標準及規范,且必須滿足設計文件的相關要求;本工程實施中采用的材料、設備與工藝,都必須符合上述標準、規范及設計文件的相應要求。
三、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源頭減量的具體要求以及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產品的使用要求:
*、工程施工單位應當編制建筑垃圾處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在開工前報工程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門備案。建筑垃圾處理方案內容有調整的,應當及時報告接受備案的部門。建筑垃圾處理方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工程概況和施工單位基本信息;
(*)建筑垃圾產生量與種類;
(*)建筑垃圾源頭減量、分類收集、綜合利用、污染防治的措施和目標;
(*)需要外運的建筑垃圾種類、數量與運輸的時間、路線、方式和運輸單位;
(*)建筑垃圾回填、消納、綜合利用場所名稱;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建筑垃圾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分類,實行分類收集、分類貯存、分類運輸、分類處置。
*、施工單位應開展建筑垃圾分類和合法裝載,并及時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門報送建筑垃圾處理方案。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建筑垃圾管理臺賬,分類收集、貯存和及時清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混合已分類的建筑垃圾。工程施工單位應當將建筑垃圾的產生量與種類、清運時間、最終去向等信息在施工現場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運輸建筑垃圾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建立建筑垃圾運輸管理臺賬;
(*)不得將工程渣土、工程泥漿與其他建筑垃圾混合運輸;
(*)保持運輸車輛、船舶等運輸工具的行駛記錄、衛星定位等電子裝置正常使用;
(*)運輸過程中保持運輸工具整潔,采取密閉或者其他有效措施防止遺撒建筑垃圾,不得擅自傾倒、拋撒建筑垃圾;
(*)按照建筑垃圾處理方案確定的時間、路線、方式、場所進行運輸。建筑垃圾運輸車輛、船舶應當符合相應的載運技術條件。建筑垃圾處置場所為陸域的,不得采用開底式船舶運輸建筑垃圾。
*、工程泥漿應當在施工現場進行脫水固化處理。施工現場不具備條件的,應當采用罐裝器具密閉運輸至依法設置的建筑垃圾處置場所進行處置。水上工程中依法無需經脫水處理的除外。
*、建筑垃圾應當按照下列方式,優先就地就近利用:
(*)工程渣土及脫水后的工程泥漿優先用于土方平衡、礦坑修復、環境治理、燒結制品及回填等;
(*)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裝修垃圾優先用于生產再生骨料、再生磚、再生砌塊、再生瀝青混合料等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產品。具備現場綜合利用條件的建設工程,應當進行建筑垃圾現場綜合利用。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嚴格遵守并執行《廣東省建筑垃圾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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