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市政府組成部門,2024年市發改委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和上級發改部門指導下,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落實《烏海市貫徹<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0-2025年)>落實舉措》《烏海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和2024年工作要點等部署要求,扎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現將法治建設工作報告如下。
一、強化組織領導,加強法治教育,嚴格執行黨內法規
一是變更委內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成員。2024年與2023年相比,市發改委黨組成員和班子成員、科室負責人均有所變化,我委及時調整變更了委內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成員,保障了全年法治建設的組織領導,保持了黨組書記擔任組長,副主任為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強化了一把手統領、相關成員各司其職、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法治建設工作機制。經委黨組專題會議研究,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要點,做好年度工作安排,梳理細化主要任務,明確分解到責任科室,強化日常落實。
二是加強機關在職人員法治教育。在2023年工作基礎上,2024年繼續將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重點內容,堅持理論中心組《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綱要》學習,認真落實上級發展改革部門和市委依法治市委員會普法、學法、用法要求,以上級明確要求的學習內容和本單位開展業務工作需要遵循的法律法規為重點開展法治教育,主要涉及行政許可、行政復議、投資條例、糧食管理、人防、信用等領域。利用《烏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規范審批相關政策法規文件匯編》,向項目單位大力宣傳項目申報審批程序、項目前期工作管理辦法、工程招標投標法規及中央、自治區預算內資金管理辦法等關于項目建設方面的法律法規、條例等。組織全體干部職工系統學習《節約能源法》《政府投資條例》《糧食流通管理條例》《招標投標法》及依法行政能力建設方面的有關法律法規,提升了全委干部職工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三是嚴格執行黨內法規。市發改委高度重視黨內法規的執行工作,按季度完成《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規定落實情況統計表》, 確保黨內法規得到有效貫徹落實。印發《烏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調整落實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成立落實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黨內法規執行工作。今年以來,理論中心組學習黨內法規7次,集體學習黨內法規8次,加強對黨員干部的黨內法規學習宣傳,主要學習了《中國共產黨章程》《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黨史學習教育工作條例》等;利用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平臺,及時發布黨內法規相關信息,方便黨員干部隨時學習查閱。
二、強化改革創新,全面促進政府履職
一是深入推進“放管服”工作。按照自治區“兩優”部署安排,承接了自治區下放事項,對外部事項和內部事項進行了優化,精簡辦事材料、簡化辦事程序、壓縮辦理時限。深化投資審批制度改革、優化精簡投資行政許可流程要求,運用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形成了便捷、高效、公開、透明的審批環境,實現了項目信息互聯互通、動態監管。制定《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推動改革任務實施工作方案》,明確了“時間表”、“路線圖”,將各項改革任務作為轉型發展、項目審批、資金爭取等工作的基本遵循,積極推動15項改革任務落地。修訂五大任務實施方案、制定年度工作任務清單,形成統籌謀劃、督查督辦等各項制度,260項重點任務完成率100%,一些重點任務工作邁上新臺階。
二是嚴防政府舉債風險。按照《政府投資條例》,對審批項目進行審批,對項目材料、節能措施、資金籌措等方面進行嚴格把關,促使政府投資資金真正發揮好引導和帶動作用;全面落實《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嚴格按照核準目錄范圍和權限要求進行項目核準,不存在擅自擴大核準范圍行為。
三是嚴格落實部門權責清單。根據行審局的相關要求,結合我委職能職責調整實際,編制更新《烏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24年權責清單》共涉及相關事宜49項,其中:行政許可6項、行政處罰36項、行政監督檢查5項、行政備案2項。
三、扎實推動誠信工作
一是建立行業信用評價制度。目前,科研、知識產權保護、交通運輸、納稅、人力資源市場、生態環境保護、能源、物業、快遞、養老、社會組織、公共場所衛生、司法鑒定等領域已完成信用評價及結果公示,并依據評價結果,實施差異化監管。
二是持續推進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在全市招商引資暨誠信建設會議上,命名7家誠信示范企業,通過烏海文傳視頻號進行系列報道。對納稅信用等級A級的納稅人給予銀稅互動貸款政策。2024年以來,全市法院對未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23個失信法人名單予以曝光。
三是信用修復。印發《烏海市高效辦成信用修復“一件事”工作方案》。定期開展信用修復培訓會,通過現場、電話指導企業在線申請信用修復。按照國家、自治區要求,開展信用修復受理和初核工作,截至目前已修復1705條行政處罰。
四是加力鞏固信用建設成果。率先在自治區開展企業公共信用綜合評價、推行專用信用信息報告、實現重錯碼動態“清零”、建立合同履約監管系統等,榮獲第六屆“新華信用杯”全國優秀信用案例。幫助民營企業促進發展,成立中共烏海市重點民營企業委員會和烏海市民營經濟發展服務局,持續用好“蒙企通”平臺,累計受理問題訴求46件;
四、強化制度約束,全面落實依法決策
一是認真落實公眾參與度。對關系經濟社會長遠發展和群眾利益的重大事項,嚴格履行調研起草、征求意見、咨詢論證、合法性審查和集體研究決定等法定程序,確保公眾參與度、充分吸納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把戰略規劃作為破解發展難題的切入口,“十四五”規劃20項主要指標基本達到預期進度要求,完成《烏海市“十五五”規劃基本思路》的撰寫,梳理涉及重大國家戰略、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項目206項,烏海市BDO一體化生產基地等9個重大事項、4個重大項目初步納入國家“十五五”重大項目清單,助力烏海市高質量發展。制發《烏海市打造全球最大BDO一體化生產基地五年行動方案》《烏海市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轉變工作方案》等過程中,均按法定程序召開部門討論會、征求群眾意見,吸納公眾合理建議。
二是做好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競爭審查。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五部門《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及《內蒙古自治區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下發了 《關于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內部工作制度的通知》,制定了《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審查制度》,按照“誰制定、誰審查、誰清理”的原則,明確了業務科室在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制定過程中,嚴格對照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相關規定開展合法性和公平競爭自我審查,最終由委主要領導簽字確認、一并歸檔。嚴格按要求進行合法性和公平競爭審查,杜絕潛在排他、限制公平競爭和妨礙全國統一市場行為的發生。今年以來,對2024年新增及存量的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10件規范性文件,按要求進行了公平競爭審查,對不符合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標準的及時進行了修正。
三是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我委與
登錄后查看簽訂合同聘用法律顧問,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在法治建設中的咨詢、審查等服務作用,行政決策、行政規范性文件、合同簽訂等涉法事宜, 確保程序合法、內容合法,2024年以來共由律師審查各類文件、合同100余件。
四是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按照與全國統一市場建設相關的“整治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與退休相關的保障國家政令暢通等規范性文件清理要求,對我委代政府起草以及部門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并按要求反饋。
五、認真完成好法治建設相關業務工作
一是落實規范行政執法相關部署。執法證是執法人員在行政執法過程中的資格證明,按照《內蒙古自治區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261號)積極組織公務員參加執法證資格考試,在2023年18人的基礎上,2024年又有3人成績合格,全委共有21名干部職工通過考試取得執法資格。
二是加強執法人員執法技能學習。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內蒙古自治區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實施方案》《烏海市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實施方案》要求,印發了《市發改委加強行政執法人員教育培訓工作計劃方案》,行政執法人員每人接受不少于20學時的政治理論教育和黨性教育,不少于40學時的公共法律知識、業務知識和行政執法技能培訓,提升行政執法人員政治能力和業務水平,日常主要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以及《內蒙古自治區行政執法監督條例》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等法規規章的培訓學習。同時,按照自治區發改委《關于參加行政執法人員云宣講活動的通知》,組織學習司法部錄制的學習貫徹新修訂的行政復議法、規范行政執法的4講課程;多次全程參加了市司法局組織的,國家司法部、自治區司法廳開展的法治建設相關視頻培訓。
三是大力開展普法活動。根據全市“八五”普法規劃和《全國發展改革系統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要求,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誰主管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責任制,結合我委工作職責,制定普法責任清單,形成各科室分工負責、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突出重點、明確要點、把握時間節點,確保普法工作順利開展。集中開展了以《憲法》《民法典》為核心的法治宣傳,組織開展了“綠色轉型 節能攻堅”節能宣傳、“世界糧食日”宣傳、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宣傳等活動,積極參加
登錄后查看開辦的“八五”普法進行時欄目、為聽眾解讀了國防動員和人民防空方面法規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