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競買申請人的資格及要求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單位或組織(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均可參加本次砂石資源網上掛牌銷售活動。 (二)本次網上公開掛牌銷售活動不接受聯合競買申請,不接受口頭、電話、傳真、郵寄等形式的競買申請。 (三)競買人必須交納競買保證金人民幣**萬元。 (四)本次砂石資源網上公開掛牌銷售活動只能在互聯網上進行,通過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系統(以下簡稱“交易系統”)進行。只有通過辦理數字證書、按要求足額交納競買保證金的申請人,才能參加網上公開掛牌交易活動。 二、價款及有關費用支付方式 (一)砂石資源價款 *.計算方式 合同結算價=結算單價*實際開挖工程量。 *.結算單價 采用固定單價,參考本次擬銷售建設工程砂石資源內容及資產范圍,以公開競價的中標結果為依據,競價中標后,本項目砂石資源的結算單價=中標價/競標底價*砂石資源的評估單價(*.**元/噸)。 *.實際開挖工程量 由銷售方、競得人、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城鄉建設和綜合執法局、各項目施工單位及監理單位根據施工過程中實際剩余砂石過磅重量予以確定。 *.支付期限 砂石資源銷售款按季度結算,銷售方在每季度前*個工作日內完成對上一季度砂石資源價款核算并開具繳款通知書,競得人在收到繳款通知書*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向指定賬戶付清應繳砂石資源銷售款。 (二)前期投入費用 掛牌前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新興產業發展中心委托第三方進行了地質勘查和評估報告編制工作,費用總額為人民幣壹拾柒萬貳仟元整(¥***,***元):其中,地質勘察服務費總額為人民幣壹拾叁萬貳仟元整(¥***,***元),評估服務費總額為人民幣肆萬元整(¥**,***.**元)。列入前期投入,由競得人在公開掛牌成交結果公示期滿后,且第三方開具全額增值稅發票*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給第三方。 (三)相關稅費 競得人承擔全部相關稅費、費用。 三、其他事項 (一)有意競買者可以自行到相關建設工程項目現場踏勘(可在網上掛牌交易系統查閱位置圖和現狀圖)。 (二)申請人應當在網上掛牌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結束前登陸網上掛牌交易系統提交競買申請并支付保證金。網上掛牌報價時間截止時,經系統詢問,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的,系統自動進入網上限時競價程序,通過競價確定競得人。 (三)競得人應當在網上掛牌交易成交之日起*個工作日內持相關證明材料到交易中心辦理《成交通知書》。在領取《成交通知書》后*個工作日內按規定與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新興產業發展中心簽訂《銷售合同》,逾期不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其履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回,并視為上繳國庫。 (四)龍山四路(塘橫大道-新荷大道段)市政工程、龍山五路(新荷大道-塘橫大道)市政工程建設場地處于建設施工階段,施工過程中局部地表表層部分為剝離層,剝離層作為本項目路基回填使用,不得對外銷售。 四、建設要求及風險提示 (一)本次銷售所涉及的土地權屬及其地上附著物如固定設施、道路、安全距離、衛生防護距離內的房屋、輸電線等相關權屬的處置,因補償、拆遷等問題需與周邊村鎮及群眾協商的事宜較多,競買申請人參與競買前,需到工程建設場地所在地政府、權益人就用地權益事宜進行實地考察。競得人因與權益人無法達成協議而導致競得人無法按期施工和生產,屬競得人自身原因,競得人自愿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風險和損失。 (二)競買申請人參與競買前,建議到建設工程所在地實地考察,應就取得砂石資源后可能因為場地限制等原因導致無法按期生產,甚至造成無償轉交砂石資源的情況發生時,自愿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風險和損失。 (三)本次掛牌銷售的砂石資源,其儲量檢測報告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機構出具,但有關的規模、形態、儲量、占比、品位等可能與實際有差距,存在不可預見的風險,競得人競買成交后必須承擔相應的風險。部分砂石存在混雜土~極軟巖情況,競得人須自行篩分,篩分后的砂石過磅重量計入實際開挖工程量結算;如競得人不進行篩分,則全部計入實際開挖工程量結算。 (四)競買人在參與競買時應詳盡了解本次掛牌銷售砂石資源的基本情況和現狀,競買人提交競買申請即視為認可擬銷售砂石資源的基本情況和現狀,對本次掛牌銷售以及擬銷售砂石資源不存在任何異議,并自行承擔由此可能存在的砂石資源開發價值、市場價格波動等商業風險和損失。 (五)砂石資源投資具有投資風險性,存在不可抗力和政策變化,競買人應充分了解和考慮,慎重決策。充分評估投資風險,一旦競得、領取《成交通知書》或簽訂《銷售合同》,風險由競得人自行承擔,不得向銷售方、自然資源等部門提出退款、索賠、延長砂石資源處置期限等要求。 (六)本次銷售的砂石資源自裝載過磅后視為交付,交付地點為惠州市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西區街道烏山子瑞高農業農場南****處,由工程項目建設單位負責運輸至上述交付地點,交付后所有風險由競得人自行承擔,裝載、運輸各環節全部事宜及費用、責任由競得人自行承擔。 (七)本次銷售的砂石資源須限時清場,競得人在成功競得砂石資源后,應根據現場施工進度及時清運剩余砂石,競得人應保證砂石資源加工量達到**萬噸/季度,此加工量以每季度實際完成的砂石篩洗、加工并準備用于銷售的成品砂石量為準。如競得人未達到約定的加工量,競得人須進行整改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八)塘橫片區砂石資源極度緊缺,競得人優先保證本區域采挖的砂石用于塘橫片區工程建設項目,保障我區域砂石資源的供應,銷售渠道及價格必須接受有關部門監管。 (九)競得人需要遵守的其他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管理。 (十)競得人取得本次砂石資源后,必須依法處置砂石資源,嚴格按照相關要求進行作業,配合做好計量、核對和確認工作,遵循相關部門的要求,做好安全生產、揚塵防護等相關工作,防止環境污染,節約集約利用砂石資源。 (十一)競得人在生產過程中須遵守公路車輛運輸超載超限治理的相關規定,并按照規定運輸路線進行裝運,運輸路線和運輸車輛需進行報備,后期如有調整需提前報備,不得私自更改運輸路線。因車輛超限、超載或私自改變運輸路線等原因致使停產停工而造成損失的,由競得人自行承擔后果。 (十二)競得人在生產過程中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等相關法律法規,因安全事故和破壞環境等造成損失的,由競得人自行承擔后果。 (十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競得人違約,將取消競得人資格,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競得人逾期未辦理《成交通知書》或者拒絕簽訂《銷售合同》的; *.競得人未按約定的時間付清約定的砂石資源銷售款項或者其他相關費用的; *.競得人提供虛假文件或者隱瞞事實的; *.向主管部門行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當手段者競得的; *.其他依法應當認定為違約行為的情形。 五、本項目對外公開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一)項目對外公開聯系人:劉工 (二)項目對外公開聯系電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