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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市望城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望城區路燈能源費用托管與智慧城市管理項目第*次澄清公告更正公告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就本項目各潛在投標人在長沙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答疑專區的問題回復如下:
投標詢問一:招標文件第*頁商務評審第*項企業綜合實力中第*點“同時提供全國認證認可信息公共服務平臺 登錄后查看可查(查詢截圖)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掛載資源檢測報告掃描件”,是否只要求出具報告的檢測機構在全國認證認可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可查即可,檢測報告無需在全國認證認可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可查。
答復:本項只要求出具報告的檢測機構在全國認證認可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可查即可,檢測報告無需在全國認證認可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可查。
投標詢問二:招標文件第*頁及第**頁“企業綜合實力評審因素”中關于“掛載資源及電力保障能力”的評分條款,設置了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的條件,限制了潛在投標人的公平競爭權,請求予以刪除。
答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本項目評審方式為綜合評分法,評審因素的設定應當和需求相關,掛載資源及電力保障能力與本項目的履約和質量息息相關,掛載資源和電力保障能力體現的是企業能否更好,更優質的完成本項目目標的實力體現,且經市場調研,掛載資源及電力保障能力并非某一單位特定所有或使用,不存在唯一性和排他性。
*、評審標準中“掛載資源及電力保障能力”須提供掛載資源的用地產權證明或有效期內的租賃合同掃描件,同時提供全國認證認可信息公共服務平臺登錄后查看可查(查詢截圖)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掛載資源檢測報告掃描件,表明此項并非只針對所有權人,潛在投標人可以通過市場租賃行為來實現,并未指定所有權人特性。
*、招標文件要求“注:檢測報告需體現:①委托單位為投標人;②掛載資源的地理位置(望城區***)經緯度、現場照片;③掛載資源的高度≥**米;④電力保障能力方面需提供承諾書,承諾書格式自擬。”已作相應修改:刪除“①委托單位為投標人”,詳見修改后的招標文件。
*、根據本項目的采購需求,掛載資源的充足能更完善的服務本項目的實施,更好的達到項目目標,且并未有法律規定評審因素的分值應與其金額占比掛鉤,以金額占比來進行分值分配。
*、本項目允許聯合體投標;聯合體鼓勵:在項目合同中明確鼓勵中標單位將項目中適合中小企業承接的部分進行分工,優先選擇具備相應資質和能力的中小企業作為分包合作方。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且聯合體協議中約定小型或微型企業的合同份額占到合同總金額**%以上的,給予*%-*%的價格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本項目具體扣除比例為*%。
投標詢問三: 招標文件第*頁及第**頁中關于“智慧路燈管理系統”需提供“等保二級以上備案證明及測評報告”的條款,通過限定系統名稱的方式設置不合理條件,構成對潛在投標人的歧視性限制,請求依法糾正并予以澄清。
答復:原招標文件中“投標人所采用的“智慧路燈管理系統”具有公安機關出具的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二級及以上)保護備案證明,并提供網絡安全等級保護測評報告,得*分,滿分*分。注:提供相關證明資料掃描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計分。”修改為:“投標人所采用的“路燈管理系統”具有公安機關出具的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二級及以上)保護備案證明,并提供網絡安全等級保護測評報告,得*分,滿分*分。注:證明資料及報告上載明的系統名稱與“路燈管理系統”相關即可;提供相關證明資料掃描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計分。”
投標詢問四: 招標文件第**頁中關于“項目驗收合格后現有路燈維護單位維護合同到期后維護移交”的條款,因未明確現有維護合同的具體信息、技改兼容性及費用支付責任,導致投標報價依據不充分且履約風險不確定,請求予以書面澄清。
答復:*、現有路燈維護單位為三家;維護范圍為“*片區:望城區湘江以西,騰飛路(至金星北路)以南,金星北路(騰飛路以北路段)以東,旺旺路以南(不含黃橋大道);*片區:望城區湘江以西,騰飛路(至金星北路)(含)以北,金星北路(騰飛路以北路段)(含)以西,旺旺路(含)以北,黃橋大道(航電樞紐橋至廖家坪)全線;*片區:望城區湘江以東(含航電樞紐大橋)。”;三份維護合同的維護合同到期時間均為****年*月**日;
*、現有維護單位維護合同雖未到期,但不影響中標人對維護合同內燈具進行技改(節能改造);
*、改造完成后,維護由本項目中標單位維護,中標人負責承擔維護費用以及繳納電費即可;
*、現有路燈維護單位維護合同的維護費用由采購人支付。
投標詢問五:關于招標文件第三章 評標方法及標準(綜合評分法)-評標因素及標準-商務評審-企業綜合實力:“*.投標人具備本項目所在地掛高不低于**米掛載資源及****小時電力保障能力(須提供掛載資源的用地產權證明或有效期內的租賃合同掃描件,同時提供全國認證認可信息公共服務平臺登錄后查看可查(查詢截圖)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掛載資源檢測報告掃描件。**處以下不得分;**-**處的得*分; **-***處的得*分;***-***處的得*分,***處以上的得* 分。 注:檢測報告需體現:①委托單位為投標人;②掛載資源的地理位置(望城區***)經緯度、現場照片;③掛載資源的高度≥**米;④電力保障能力方面需提供承諾書,承諾書格式自擬。”
質疑事項*:評分項設置明顯不合理,主觀臆測幅度較大
答復:實際總標的*.**億元包含十年期路燈電費及交安設施,城市亮化電費剛性支出預測不低于*億元,設施改造費用大幾千萬元,二次投資小幾千萬元,剩下的運維及托管費用所剩無幾,十年運維期,平攤到每年數字并不大,所以分值設置是合理的。
質疑事項*:上述評分項存在限制和排斥潛在的投標人,有違公平原則。
答復:具體詳見上投標詢問二答復。
?
具體詳見修改后的更正公告以及更正后的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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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市望城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年*月**日
?
| 澄清事項 | 澄清前時間 | 澄清后時間 |
| 開標時間 | ****-**-** **:** | ****-**-** **:** |
| 投標截止時間 | ****-**-** **:** | ****-**-** **:** |
| 繳納保證金時間 | ****-**-** **:** | ****-**-** **:** |
無
| 一、采購人信息 |
| 采購單位:長沙市望城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 聯系人:劉主任 |
| 電 話:****-******** |
| 地 址:長沙市望城區雷鋒東路**號 |
| 二、代理機構信息 |
| 代理機構:登錄后查看 |
| 聯系人:李昊明、丁立邦 |
| 電 話:*********** |
| 地 址:長沙市望城經濟技術開發區沿河路二段***號智成交通產業園辦公大樓第*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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