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廬江縣黃陂湖水域灘涂經營權轉讓交易項目公告
| 項目名稱 | 廬江縣黃陂湖水域灘涂經營權轉讓交易項目 | ||||
| 項目編號 | ************** | ||||
| 委托方 | 廬江縣農業農村局 | ||||
| 委托方承諾 | 委托方承諾本次運營行為已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保證本公告的內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遺漏、虛假陳述或嚴重誤導,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 | ||||
| 交易監督部門 | 廬江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聯系方式:****-******** | ||||
| 公告、 競價期限 | *. 公告期:****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網絡連續競價自由報價期:****年**月**日*:**始至****年**月**日**:**,自由報價期滿進入延時競價期,延時競價周期為***秒。 | ||||
| 一、運營標的情況 | |||||
| 運營標的 | 經營面積(畝) | 運營期限(年) | **年運營總底價(萬元) | 交易保證金(萬元) | |
| 廬江縣黃陂湖水域灘涂經營權 | 約**** | ** | *****.** | ** | |
| *、標的坐落位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廬江縣縣城東南*至**公里處。 *、標的權屬情況:運營標的無權屬糾紛,委托方將提供該處標的的權屬證明和運營證明,方便受讓方辦理相關證照。 *、上述面積為委托方預估面積,僅供參考。本項目實際移交面積與公告中面積存在差異的,以實際移交面積為準,面積誤差不調整成交價格,其他有關瑕疵須由意向受讓方現場踏勘并向委托方了解。 *、標的其他情況說明:/。 | |||||
| 運營用途要求 | *.本項目運營標的用途:養殖。 *.受讓方運營標的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要求,如由此造成受讓方不能按預想的方案開展經營活動并導致合同不能履約的,責任由受讓方承擔。 | ||||
| 運營費用及履約保證金支付 | *.**年的經營權轉讓費一次性付清,先支付后使用。(本項目無免經營權轉讓費市場培育期)。 *. 履約保證金為***萬元(現金、紙質保函均可),履約擔保在合同簽訂生效前提交。 注:現金(銀行轉賬、銀行電匯)、紙質保函(紙質銀行保函、紙質擔保機構擔保、紙質保證保險) | ||||
| 二、對意向受讓方資格的要求 | |||||
| *.凡依法設立、有效存續的境內企事業法人,且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區(開發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的,或被記不良行為記錄(以公布日期為準),但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參與項目登記及競價: (*)公告截止日前(含當日)*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分的; (*)公告截止日前(含當日)**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分的; (*)公告截止日前(含當日)**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分的; (*)公告截止日前(含當日)**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分的。 *.本項目不接受自然人、個體工商戶、聯合體登記及競價。 | |||||
| 三、運營條件 | |||||
| *.意向受讓方應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現場踏勘標的,就標的相關情況主動向委托方咨詢,自行了解使用該項目可能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完成登記的意向受讓方都視同已實地踏勘標的,確認了標的范圍、面積并認可轉讓要求等,自愿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公告所列示的標的面積僅作參考,不作為確定經營權轉讓費的依據,最終以標的實際面積為準。標的實際面積與本公告所列示面積不符的,不調整成交價格。 *.在經營權轉讓期限內,受讓方根據經營需要自行到相關部門開通水、電手續,按照有關部門規定安全使用水、電等,并按時交納水、電等各項費用,自行承擔逾期交納的法律責任。 *.受讓方應在《成交確認書》出具之日起**日內與委托方簽訂經營權轉讓協議。合同生效后交易雙方須按照合同約定辦理公開手續。 *.其他未盡事宜詳見所附《廬江縣黃陂湖水域灘涂經營權轉讓交易項目協議》。 | |||||
| 四、受讓方確定方式 | |||||
| 本項目采取網絡連續競價,價高者得的方式確定受讓方,最終成交結果以結果公告為準。 注:最高報價是指不低于公告底價的最高報價,由于系統故障或競價系統信息與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終止)項目造成競價中止(終止)時的最高報價不作為本項目最高報價。 | |||||
| 五、意向受讓方參與方式 | |||||
| 交易主體庫登記 | 意向受讓方須完成注冊手續方可參與本項目登記,注冊不收取任何費用。 *.注冊網址:***.*****.**/**/;注冊辦理流程具體請參見中心網站(登錄后查看/">點擊查看相關鏈接)“辦事指南”欄目中的“投標人”-“主體庫登記”-“交易主體登記指南(投標人)”。 *.注冊咨詢電話:****-********。 注:已注冊入庫的意向承租人無須重新注冊。 | ||||
| 項目登記 | *.登錄:完成注冊及認證的意向承租人可使用己方注冊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安徽合肥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 *.登記:進入系統后,點擊“網上登記”,在“登記中”列表中選擇有意向的標的點擊“新增”按鈕進行登記申請,意向承租人可選擇一個或多個標的進行登記。登記申請時填寫的保證金繳款賬戶須與意向承租人注冊時提供的銀行賬戶一致。 | ||||
| 交納交易保證金 | 意向受讓方登記成功后,須通過項目登記時填寫的己方賬號以轉賬的方式足額匯入標的對應的交易保證金。不得通過現金匯款·支付寶·微信等方式繳納交易保證金。 保證金賬號如下:(請選擇以下任何一家銀行遞交即可)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廬江縣公共資源交易管理中心 登錄后查看 ******************* 廬江縣公共資源交易管理中心 登錄后查看(登錄后查看) ******************* 廬江縣公共資源交易管理中心 登錄后查看 ************************ 廬江縣公共資源交易管理中心 登錄后查看 ************ 保證金支付完成后,意向受讓方可登陸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交易系統點擊“保證金查詢”查看保證金支付狀態。點擊“保證金查詢”查看保證金支付狀態。若顯示“未支付”,可點擊查詢按鍵刷新支付狀態。若刷新后保證金支付狀態仍顯示“未支付”的,意向受讓方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時聯系技術電話支持(****-********)進行反饋。 注意事項:保證金支付以到賬時間為準,意向受讓方須確保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在公告截止時間前到賬,網上登記系統將在到達公告截止時間時自動關閉。如因賬號錯誤、保證金數額不足、保證金未在規定時間內到賬、現金繳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記及競價成功,登錄后查看不承擔任何責任。 | ||||
| 項目競價 | *.保證金狀態為“已支付”的意向受讓方方可點擊“進入競價系統”參與競價活動。 *.競價規則詳見本公告附件網絡連續競價須知。 *.本項目標的每輪加價幅度:*****元或其整數倍。 *.如轉讓標的有優先權人的,須按照上述要求及時辦理注冊、登記及保證金繳納手續,方可進入競價系統行使優先權。逾期或者未按規定完成上述流程視同放棄優先權。 重要提示:請使用****及以上版本瀏覽器登錄競價系統,否則可能導致異常。鑒于互聯網環境可能存在的時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受讓方應盡量在自由報價期內充分報價,在延時競價期內及時報價。 | ||||
| 注:意向受讓方須在公告期內完成注冊、登記及保證金繳納手續,因未在規定時間完成上述手續造成無法參與競價的,登錄后查看不承擔任何責任。上述注冊、登記及競價等具體操作流程請參見本公告電子附件《產權交易操作手冊》。 | |||||
| 六、競價結束后相關程序 | |||||
| 成交公告及《中標(成交)通知書》 | *.競價結束且無異常情況,登錄后查看將在網站上發布成交公告。 *.結果公告發布后,登錄后查看將通過電子交易系統向成交人發出成交確認書,成交確認書發出即視為送達;成交人請登錄電子交易系統領取成交確認書。 | ||||
| 交易保證金處置 | *.合同簽訂生效后,受讓方繳納的保證金在支付全部價款或分期付款的首付款后原額原途徑返還,其他意向受讓方繳納的保證金在成交公告發布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原額原途徑返還(不計息)。 *.保證金只退還至意向受讓方繳款賬戶。因收款人與意向受讓方名稱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證金無法退還或遲延退還,登錄后查看不承擔任何責任。 *.經監督部門調查認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為,交易保證金不予返還,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雙方交易服務費后,余款按照相關規定轉至指定的賬戶。 (*)意向受讓方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成交資格或實現其他非法目的; (*)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的; (*)意向受讓方采取不正當手段影響和干擾其他意向受讓方參與交易活動的; (*)受讓方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資格的; (*)受讓方未按交易文件約定交納履約保證金或簽訂《委托運營管理協議》的。 | ||||
| 異議方式 | 若對成交公告有異議,可自成交公告發布次日起*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登錄后查看提出異議,異議材料遞交地址:登錄后查看***室(安徽省合肥市廬江縣東顧山街道晨光路**號東方水岸寫字樓*樓)。聯系電話:****-********。 (一)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異議人的名稱/姓名、地址、有效聯系方式; *.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的號(如有); *.被異議人名稱/姓名; *.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異議人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競價人的; *.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 ||||
| 交易服務費收取 | 交易服務費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向中標人單方收取。 具體標準:以成交總價(運營期內的總費用)為收費基數:標的成交總價在***萬元及以下的,收取比例為*.*%;超過***萬元至***萬元的部分,收取比例為*.*%;超過***萬元至****萬元的部分,收取比例為*.**%;超過****萬元至****萬元的部分,為*.**%;超過****萬元的部分至*****萬元的部分,為*.**%;超過*****萬元的部分,為*.**%。交易服務費不足****元的,按****元收取。 | ||||
| 七、其他說明 | |||||
| *.意向受讓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時間內至登錄后查看項目負責人處查閱委托方向登錄后查看提供的相關項目材料。上述材料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登錄后查看對運營標的的任何擔保責任。 *.任何要求澄清出讓公告的意向受讓方,均應于公告截止日前*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包括書面文字、傳真等)向登錄后查看提出。逾期遞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登錄后查看對本公告進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將在網站上及時發布(網址:登錄后查看),該公告內容為出讓公告的組成部分,對意向受讓方具有約束力。意向受讓方應主動上網查詢。登錄后查看不承擔意向受讓方未及時關注相關信息的責任。 *.在公告截止時間前,登錄后查看可以視具體情況,延長公告截止時間,并在網站上發布變更公告。 | |||||
| 八、聯系方式 | |||||
| 現場踏勘 | 聯系人:何主任,聯系電話:****-******** | ||||
| 企業庫注冊 | 聯系電話:***-********轉*-* | ||||
| 項目負責人 | 聯系人:曹工,聯系電話:****-******** | ||||
| 技術支持 | ****-******** | ||||
| 本項目意向受讓方如需咨詢,務必首先認真閱讀本項目公告,并針對具體條款進行咨詢。 本公告為本項目唯一法定文書,一切解釋以本公告為準。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釋權歸登錄后查看。 | |||||
附件*:
廬江縣黃陂湖水域灘涂經營權轉讓交易項目協議
(參考)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郵編:
電話: 傳真: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郵編:
電話: 傳真:
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文件的規定,經雙方自愿平等協商,就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經營權轉讓基本情況
*.為充分激活黃陂湖水域灘涂經濟活力與生態價值,持續改善水域灘涂生態環境,著力增強水域灘涂承載能力,有效破解閑置資源科學利用瓶頸,逐步構建“漁業+文化+旅游”的產業融合發展新格局,打造具有區域特色的農文旅生態經濟示范區,由縣政府授權縣農業農村局作為廬江縣黃陂湖水域灘涂經營權轉讓交易項目,廬江縣黃陂湖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廬江縣縣城東南*至**公里處,本次經營權轉讓面積約****畝(具體以意向乙方自行現場實際查看為準)。
第二條經營權轉讓費和經營期限
甲方自合同簽訂日起將廬江縣黃陂湖水域灘涂經營權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經營期限為**年,經營期為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到期后經營權自動歸還甲方。
第三條經營權轉讓費的支付
乙方在合同簽訂后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二十年經營權轉讓費總和轉賬至甲方指定賬戶。若乙方因經營所需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因金融政策調整、貸款審批延遲等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導致乙方未能按時支付經營權轉讓費,乙方在貸款審批結果確定后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審核確認后,乙方可延期支付該筆款項,延期期限不超過 個月。
第四條履約保證金
為保證項目實施,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個工作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萬元(大寫:伍拾萬元整)。本合同到期后,履約保證金除用以抵充本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余部分無息退還乙方。
第五條經營權交付和收回
*.甲方在乙方繳納經營權轉讓費和履約保證金后日內將廬江縣黃陂湖水域灘涂經營權交付乙方。
*.合同期滿或解除后,乙方應于合同期滿或解除之日返還水域經營權,保持水域及水利設施的完好狀態(自然損耗除外)。
*.合同期滿或解除之日起,水域內一切魚類均歸甲方所有。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須一并簽訂承諾函,承諾合同到期后無條件退出廬江縣黃陂湖水域灘涂經營權并清場。
*.乙方水域經營權不得再轉讓,否則終止合同,不退還經營權轉讓費及履約保證金。若因國家政策調整、公共利益需要等不可抗力因素,甲方需提前收回經營權的,應提前個月書面通知乙方,除退還乙方剩余期限的經營權轉讓費(按實際未經營時間計算)及履約保證金外,還應按照乙方實際投入的資產凈值給予補償,資產凈值以雙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評估機構評估結果為準。
第六條合同期間費用承擔
合同期間,發生的所有與廬江縣黃陂湖水域灘涂經營權相關的稅費(包括稅金、規費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合同期滿,乙方應結清合同期間的水、電、燃氣、通訊等所有費用。
第七條經營管理
經營期間,乙方水域活動必須要無條件服從供應生活用水、防洪、灌溉及水利工程建設等工作的需要。
*.經營管理基本原則:(*)甲方擁有項目建設的投資和合同約定的決策權、監督權、建議權和知情權。乙方依法享有項目的投資收益,承擔項目投資風險。(*)乙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受托管理職責和義務,組建經營管理團隊,對甲方負責,在甲方的授權許可范圍內代表甲方行使項目日常經營管理權,獲得合同約定的收益。(*)乙方需完成項目生產經營人員培訓計劃及實施,建立健全項目經營體系的經營管理模式、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保證經營體系的正常運作;負責組織項目經營過程中的質量管理、風險管理、安全管理工作,對項目資源的分配和利用進行合理安排。(*)經營期內,因不可抗力(如重大自然災害、國家重大政策調整等)導致乙方經營嚴重虧損,乙方可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申請減免部分或全部當期經營權轉讓費,甲方應在收到申請后 ** 日內組織審核,根據實際情況作出是否減免及減免幅度的決定,并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做到安全生產,切實依法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加強全體工作人員安全教育,應制定并完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和措施,確保生產必須安全。乙方要全面做好水上安全工作,對突發事件(龍卷風、洪水等不可預見的事件)要有應急措施和處理預案。
*.水面養殖:乙方開展水面養殖,除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合肥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定外,在經營期內還應遵守:(*)養殖必須是自然養殖。漁業養殖要實施“人放天養”生態養殖。(*)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水域興利、防洪調度。(*)乙方應保護水域水質,禁止向水體投放藥品,禁止向水體排放污水。若因周邊企業或第三方污染導致水域水質下降,影響乙方養殖生產,乙方有權向污染方索賠,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水域綜合開發利用:(*)在保障水質的前提下,在相關管理法律法規的基礎上,開展湖泊生態、漁業文化、農事體驗等科普活動,實現生態價值與文旅收益的雙向轉化,統籌考慮水域水面和沿線觀光文旅產業發展,因地制宜發展特色產業,把水域產業發展與推動鄉村振興、帶動群眾增收、展示水利文化等更好地結合起來。(*)項目建設需在管理部門許可的前提下展開,禁止實施影響水質或周邊生態的項目建設,禁止在水域管理范圍內圍墾,禁止違法修建光伏等構筑物及其他設施。以上任何一項行為如有發現,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關系,因此產生的所有法律風險、經濟責任及損失賠償,均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負責水域水面及灘涂的環境衛生,清理影響水質的水草、漂浮物等垃圾。乙方在庫區內因生產和生活中產生的垃圾必須自行及時清運出水域,若因不可抗力導致垃圾清理難度大幅增加,乙方可申請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經營期監督管理:乙方須服從行業主管部門及屬地的指導、監督,指出的問題應主動、及時地進行整改。甲方及相關部門的指導、監督應符合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約定,不得非法干預乙方正常經營活動。
第八條合同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的,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水域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建設需要被征收、征用的。
因上述原因解除合同的,政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給予相關方面的賠償、補償款歸乙方所有,經營權轉讓費按照實際時間計算,不計息退還剩余經營權轉讓費。
(二)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廬江縣黃陂湖水域灘涂經營權,經乙方催告后日內仍未交付,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廬江縣黃陂湖水域灘涂經營權:
*.未按約定期限支付經營權轉讓費達日的;
*.擅自在水域內從事與本項目無關的開發經營活動且由甲方出具《告知單》*日后,乙方仍未終止活動;
因上述(二)(三)項情形解除合同的,自終止合同的通知送達對方時本合同立即終止。
第九條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廬江縣黃陂湖水域灘涂經營權,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退還一天的經營權轉讓費;
*.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或甲方因此采取補救措施而支出費用的,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
*.合同期間,雙方均不得任意解除合同,若甲方擅自終止合同,則應返還經營權轉讓費并承擔作為違約金;若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本年度內新增固定資產及設施歸甲方所有,剩余轉讓期內經營權轉讓費不予退還。
*.乙方未在合同期滿或解除之日返還廬江縣黃陂湖水域灘涂經營權,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的,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
*.本條約定不影響違約方按照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應履行的義務與應承擔的責任。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特別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文本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加注合同簽訂日期)、蓋章后生效,并且自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通過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安徽省·合肥市)依法公開合同。
合同簽訂地點:。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相關部門留存份。
甲 方(章): 乙 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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