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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名稱: | 藥谷大道交通整治提升工程(浦泗路—龍山南路)施工 |
*.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投標人資格要求”第**條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增加:
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其他公司擔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個體工商戶經營者;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其他公司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變更信息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變更備案信息為準。
*.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分包”調整為:
允許,分包內容要求: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以將非主體結構、非關鍵性工作進行分包。分包金額要求:以分包合同價為準。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資質要求:符合國家規定的相應資質要求。
*.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履約擔保”調整為:
是否要求提供履約擔保:是
履約擔保的形式:銀行保函、現金、銀行本票、轉賬支票或銀行匯票等形式
履約擔保的金額:合同價的**%,中標人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日內向招標人提交履約擔保。工程結束經驗收合格后**天內退還履約擔保。以現金方式遞交的履約保證金的,退還本金同時退還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其他方式遞交的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發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擔保:是
支付擔保的形式:銀行保函、現金、銀行本票、轉賬支票或銀行匯票等形式
支付擔保的金額:與履約保證金等額。
差額擔保:不采用
*.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最高投標限價(招標控制價)”調整為:*******.**元,其中暫估價******元。
*.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條”調整為:本項目提供電子版圖紙,請投標單位自行下載,未自行下載的,亦將被視為已獲取電子圖紙上的全部信息:
鏈接:***.*****.***/*/*********************** 提取碼:****
*.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增加:
關于投標保證金減免措施如下:(*)施工項目(含工程總承包),投標保證金金額在**萬元及以下的免收,金額在**萬元以上的減半收取。(*)服務類項目(含全過程咨詢)貨物類項目,投標保證金金額在**萬元及以下的免收,金額在**萬元以上的減半收取。(*)誠信狀況良好是指投標截止時間,投標人(包括聯合體各成員單位)在國家、省信用平臺網站沒有失信行為被公示。(*)實行減、免投標保證金的項目,其他要求按《關于實行差異化繳納投標保證金降低招標投標交易成本的通知》執行。
*.招標文件“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第三部分專用合同條款*.* 資金來源證明及支付擔保,發包人提供支付擔保的形式,調整為:
支付擔保的形式:銀行保函、現金、銀行本票、轉賬支票或銀行匯票等形式,支付擔保的金額:與履約保證金等額。
*.招標文件“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第三部分專用合同條款*.* 履約擔保,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的形式、金額及期限調整為:
履約擔保的形式:銀行保函、現金、銀行本票、轉賬支票或銀行匯票等形式;履約擔保的金額:合同價的**%,中標人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日內向招標人提交履約擔保。工程結束經驗收合格后**天內退還履約擔保。以現金方式遞交的履約保證金的,退還本金同時退還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其他方式遞交的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招標文件“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第三部分專用合同條款*.*.*關于安全文明施工費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約定調整為:
工程開工前,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安全文明措施基本費總額的 **%。
**.招標文件“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第三部分專用合同條款*.*.*試驗設備調整為:
施工現場需要配置的試驗場所:按相關規定執行。
施工現場需要配備的試驗設備:按相關規定執行。
施工現場需要具備的其他試驗條件:符合相應試驗規程的要求,在正式試驗前由發包人、監理人、承包人共同校定。
增加*.*.* 關于材料、工程設備和工程的試驗和檢驗費用:
本工程的部品部件、原材料、試件等均須按相關規定強制送檢(監督抽檢),相關文件明確由發包人支付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并委托檢測。相關文件未明確或明確由承包人承擔的檢測費用由承包人支付,相關費用已包含在簽約合同價中,結算不另行計量計價。須發包人承擔的強制送檢(監督抽檢)費用由承包人代付,發包人按檢測費開票金額在當期進度付款時支付至承包人賬戶。
承包人承擔并委托第三方檢測單位進行檢測、監測、試驗、觀測的,承包人必須確保其承擔的前述工作符合相關規定,實施前將工作方案、內容、流程、資質和計劃安排報監理人批準,并在工作完成后*天內向監理人提交檢測、監測、試驗、觀測的結果、報告和日記。
由發包人委托的檢測、監測、試驗、觀測等項目,承包人須提供配合,包含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作業時間和作業條件,相關費用已包含在簽約合同價中,結算不另行計量計價。
**.招標文件“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第三部分專用合同條款**.*市場價格波動引起的調整,第*種方式:其他價格調整方式調整為:
(*)人工費政策調整按蘇建價[****]**號文執行:人工單價按施工期間對應的人工工資指導價進行調整,并扣除原投標報價中人工單價相對于基準日人工工資指導價的讓利部分。
(*)材料調價方式參照寧建建監字[****]***號文執行。具體如下:
①在工程造價中占比較高的主要材料可以調差。主要材料包括簽訂合同時材料費占單位工程費(不含暫列金額、專業工程暫估價)*%及以上的各類材料,和因變更及簽證導致結算時材料費(材料調差前)占單位工程費*%及以上的各類材料。
②合同價中包含的材料價格風險的幅度*為*%,當施工期間可調價材料市場價格漲、跌幅度在風險幅度內時,其差價由承包人承擔或受益;當漲、跌幅度超出風險幅度時,其超出部分的差價由發包人承擔或受益。
③主要建筑材料差價的取定:以《南京工程造價管理》中“南京市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建設工程材料市場信息價”中的材料指導價格為基準價。缺指導價的材料以發包人、跟蹤審計、監理人確認的為準。
施工期材料加權平均指導價按下列公式計算:施工期材料加權平均指導價=Σ(每月實際計量工程量×當月材料指導價)/同類材料總用量。
④材料差價按進度款支付周期進行計算,計算公式如下:
(*)上漲超出風險幅度時,差價(正值)=[計算周期內可調材料加權平均價格-基期價格×(*+*)]×計算周期內實際使用數量;
(*)下跌超出風險幅度時,差價(負值)=[計算周期內可調材料加權平均價格-基期價格×(*-*)]×計算周期內實際使用數量。
采用一般計稅方法的建設工程,計算公式中的材料價格為除稅價;采用簡易計稅方法的建設工程,計算公式中的材料價格為含稅價。
⑤材料差價作為材料費的一部分,計入分部分項工程中,計取相應費用。
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延誤期間發生的材料價格上漲差額由發包人承擔;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延誤期間發生的材料價格上漲差額由承包人承擔。
(*)市場價格波動調整費用的計算和支付約定如下:竣工結算時支付。
**.招標文件“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第三部分專用合同條款**.*.*預付款的支付調整為:
簽約合同價(不含暫列金額)的**%作為預付款。
**.招標文件“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第三部分專用合同條款**.*.*付款周期”刪除:(*)第一次進度款支付承包人須提供建筑安裝工程一切險及第三者責任險繳納證明。
**.招標文件“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第三部分專用合同條款**.*工程保險”調整為:無
**.清單編制說明有調整,具體詳見答疑后的清單編制說明。
**.清單部分子目有調整,請投標單位以答疑后的清單為準編制投標文件。
**.招標文件第九章其他,資格審查承諾書格式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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