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0
產權網上交易公告
汕公資產權【****】*號
招租方通過汕頭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對汕頭市龍湖區南方商貿廣場*區***號房、***號房公開招租項目以網上公開競價的方式實施交易:
一、交易項目
(一)招租標的情況及具體情況:
招租標的:捆綁汕頭市龍湖區南方商貿廣場*區***號、***號房產;標的編號:**********;面積合計:***.**㎡;租期 * 年;房產用途為:鋪面;現狀:空置;*年租金起始價:******.**元,加價幅度:****.**元,保證金:*****元。
汕頭市龍湖區南方商貿廣場*區***號、***號房產為完整出租主體,《資產評估報告書》(汕立恒資報字〔****〕第***號)評估結果招租標的物年租金評估值為*****.**元。
(二)其他應披露事項
無
二、交易方式
通過汕頭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按照《汕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產權網上交易操作規程》規定,以網上公開競價的方式組織交易活動。
三、競投人資格要求
(一)需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成立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
(二)不接受聯合體競投。
競投人資格要求由招租方負責解釋。
四、競投人參與交易流程
(一)務請在報名截止前登錄汕頭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在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汕頭市區域首頁點擊“交易系統”或通過***.******.***.**/****-******/*****.****#/******/****進入)注冊廣東統一身份認證賬號,點擊“國有產權”提交競投申請,按要求交付保證金,獲得競投資格。網絡技術咨詢電話:****-********。
(二)按交易活動日程安排的報價期限內,通過汕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交易平臺參與網上交易。
(三)競得人需按交易活動日程安排簽訂《成交確認書》及交易合同。
五、交易活動日程安排
(一)申請報名及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年*月**日**時。
(二)網上自由報價開始時間:****年*月**日**時。
(三)限時競價開始時間:****年*月**日**時。
(四)簽訂《成交確認書》時間:****年*月*日-****年*月*日工作時間到汕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簽訂《成交確認書》。(聯系電話:****-********)
(五)簽訂交易合同時間:需于****年*月**日前(工作時間)。
需查看標的物的,請于****年*月**日**時前與轉讓方預約聯系(聯系電話:***********;馬先生)。
六、交易須知
(一)競投人應符合資格要求,在參加國有產權網上交易前,應當知悉《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粵政數【****】*號)及汕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相關產權交易規則,詳細閱讀《產權網上交易競價公告》、《產權網上交易競價須知》、《汕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產權網上交易操作規程》等交易文件。承諾在交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及汕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產權交易相關交易規則,了解交易文件的所有內容及要求。
(二)本次招租交易行為根據《關于汕頭市龍湖區南方商貿廣場*區***號房、***號房對外公開招租的批復》(汕市財資函〔****〕*號)文件進行。競投人應自行了解并承諾知悉招租標的的全部情況,已經對招租標的進行了實地查看和盡職調查,清楚招租標的的產權情況、用途功能現狀(包括且不限于消防、配套、環保、水電設施、交通等情況),競投人提交競租申請即視為已對招租標的進行了現場實地踏勘,清楚并接受招租標的的產權情況、用途功能現狀。
(三)競投人應按本項目《產權網上交易公告》交易流程及交易活動日程安排參與交易。競投人通過競價被汕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交易平臺確認為最高競價人后,因其自身原因無法確認交易結果的,或無故未按要求簽訂《成交確認書》或《汕頭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合同》(以下簡稱《出租合同》)的,視為放棄承租權,招租方有權沒收其競投保證金(汕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將依據招租方處置通知,將交易保證金直接劃轉招租方處置),造成招租方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未按約定時間簽訂《成交確認書》或《出租合同》的,后果自負。由于特殊原因,競得人確實無法按期簽訂《成交確認書》或《出租合同》的,需向招租方說明原因,征得招租方同意;未征得招租方同意,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的,視為無故未按要求簽訂《成交確認書》或《出租合同》。
(四)招租標的租期為*年,自房產移交之日起計算,出租方在簽訂《出租合同》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將租賃標的交付承租方,具體交接時間由出租方與原承租方協商后確定。
(五)租金每期按季度收取,在簽訂《出租合同》之后*個工作日內,競得人須向招租方一次性交納首期*個月租金及履約保證金,汕頭市龍湖區南方商貿廣場*區***號房、***號房履約保證金金額為****.**元。若競得人無違約行為的,招租方于租用期結束且雙方結清有關債權、債務,辦妥一切有關的手續后**天內將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
(六)未被確認為競得人的競投人,其繳納的保證金在交易結束后*個工作日內無息原路退回,若交易結束后*個工作日內未收到退回保證金的,請速與交易中心聯系,查明原因;被確認為競得人的競投人,汕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憑招租方證明無息原路退回其繳納的競投保證金。
(七)租賃期間,招租房產不得轉租、轉借。
(八)承租方在租賃期間內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由承租方自行負責。在租賃期間內,承租方是該房屋的實際管理人,該房屋內所發生的所有安全事故,都由承租方來承擔,與出租方無關,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拋物,水電燃氣使用不當,在房屋內摔倒,給承租方及同住人造成的人身傷害,出租方都不承擔任何責任。
(九)租賃期間,競得人因管理不善或違法、違規行為而引起的任何法律責任、經濟責任等(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物品的失竊、損壞、失火、糾紛、等事件),全部由承租方負責;該場地的物業服務費、水電費、垃圾處理費、排污費、稅費、保險以及其他不可預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等,由競得人負責。招租方不承擔以上所述的費用,如因競得人遲交或未交而引起的損失賠償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十)招租標的應當合法使用,否則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擔違約責任。房屋租賃期間,承租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并沒收其履約保證金。若履約保證金金額不足彌補出租方損失的,承租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改變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拖欠房租累計叁個月以上。
(十一)招租標的僅限于房產使用權,房產附著設施設備、以及其他可拆卸的附著物不包含在招租范圍內。
(十二)招租標的系國有資產,租賃期間,如因政策原因或上級決定需對出租標的進行轉讓交易,根據“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承租方可參與競買,同等條件下,承租方有優先購買權。出租方因本租賃標的被執行拍賣、被征收、征用、被拆遷或三舊改造等社會公共利益、政府建設需要、政策性原因或上級部門決定需提前解除協議收回的,出租方可依法提前收回出租招租標的物,承租方應無條件退出,出租方不作任何賠償,包括對承租方的各種固定投入,出租方無息退還承租方履約保證金,租金應按實結算。
(十三)租期屆滿雙方未能達成續租協議,或者合同提前解除,且承租方沒有違約行為并已結清所有費用,出租方一次性無息退還承租方履約保證金。承租標的物上的一切固定裝修及不動產不得拆除,應將承租的標的物完好狀態交還出租方。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視同自動放棄,出租方有權處置。承租方有違約行為的或者未結清應付費用的,出租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劃扣承租方應支付的違約金及費用,履約保證金不足以抵扣違約金及應付費用的,出租方有權繼續向承租方主張。承租方應支付的租金,出租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劃扣;承租方應支付的違約金,履約保證金不足以抵扣違約金的,出租方有權繼續向承租方主張違約金。
(十四)招租標的招租過程中所發生的相關稅費,由租賃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十五)承租方占有房產期間,應遵守法律、法規,依法使用房產,不得將房產作為抵押、擔保等用途;不得利用該房產存放違禁物品,不得作為餐飲、高危、高污染及任何違規、違法經營場所。另房產外墻不得擅自懸掛廣告牌,須切實做好房產室內維護、修繕、治安、防火工作且承擔相應的費用。如違反有關規定,由此所發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概由承租方負責,并賠償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六)租賃期間房屋一切裝修及配套費用由承租方負責。所有漏、損、堵、塞、破等項目均由承租方自行修復。
(十七)招租標的以實物現狀為準。
(十八)競投人被確認為承租方后,不得以招租標的現狀影響其相關證照等手續辦理(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證明等),致使其不能按設想使用招租標的為由,要求解除、變更《汕頭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九)承租方應承擔租賃期間房產的水費、電費、網絡等費用,并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二十)出租期限屆滿,合同自行終止,招租方按照有關規定重新進行招標。
以上交易須知由招租方負責解釋
七、重要提示
(一)在交納保證金時,需按《保證金交納通知書》操作,為避免錯過繳納保證金機會,建議適當提前繳納保證金,已足額交納保證金的競投人,務必登錄電子交易平臺查看是否獲得《競價資格確認書》。保證金交納不接受現金方式 ,且競投人交納保證金的銀行賬戶(需系競投人自身資金賬戶)務必和在汕頭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錄入基本信息中的銀行賬戶一致,否則交納的款項無效,無法獲取競價資格。
(二)在交納保證金時,保證金繳款賬號務必輸入完整的保證金賬號,不可隨意省略、刪減;若在手機銀行、網上銀行和自助柜員機等渠道無法輸入完整的保證金賬號,建議通過銀行柜臺人工辦理轉賬匯款。
八、交易中心聲明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招租方應按規定如實披露項目信息,并對其披露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交易中心對招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二)交易中心通過自身交易平臺及相關媒體發布的項目信息并不構成交易中心的任何交易建議。競投人應不依賴于已披露的交易信息并需自行對標的相關情況進行必要的盡職調查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擔標的物的瑕疵缺陷擔保責任,對是否受讓標的及受讓標的后可能發生的費用和存在的風險自行作出充分評估,并獨立承擔標的風險造成的一切損失或預期利益無法實現的后果,交易中心對此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競投人參加競投,視為接受標的物的現狀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規則。
九、聯系方式
(一)交易機構:汕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聯系地址:汕頭市龍湖區黃河路**號泰安御景江南花園*棟*樓***室
聯系電話:****-********
(二)招租方:汕頭市龍湖房屋管理所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汕頭市龍湖區韓江路**號*樓
招租方:汕頭市龍湖房屋管理所
交易機構:汕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附件:
*.產權網上交易競價須知
*.產權網上交易操作規程
*.汕頭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產權交易競價操作手冊**.*(競買人)
以上附件資料查詢: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汕頭市)--服務指南-相關分類(國有產權)。網址:***.******.***.**/****-******/*****.****#/******/****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載
意見反饋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