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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政公礦掛告〔****〕*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自然資源部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交易規則的通知》(自然資規〔****〕*號)《自然資源部關于深化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的意見》(自然資規〔****〕*號)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受廣元市自然資源局委托,廣元市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掛牌方式組織實施四川省旺蒼縣大寨坡水泥用石灰巖礦采礦權掛牌出讓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人
名稱:廣元市自然資源局
場所:廣元市利州區利州東路***號
二、礦業權交易平臺
名稱:廣元市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場所:廣元市利州區玉潭路**號市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區三樓
三、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四川省旺蒼縣大寨坡水泥用石灰巖礦
開采礦種:水泥用石灰巖
地理位置:旺蒼縣普濟鎮
面積:*.****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國家大地坐標):
| 拐點號 | * | * | 拐點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開采方式:露天開采
開采標高:+*****~+****
地質工作程度:勘探
資源儲量:水泥用灰巖礦查明資源量****.*萬噸
擬設生產規模:***萬噸/年
擬出讓年限:**年
資源開發利用情況:擬出讓采礦權包含已設采礦權注銷后重新出讓
礦區生態修復要求:按要求編制《礦區生態修復方案》通過專家評審,開采過程中嚴格按照通過的《礦區生態修復方案》組織實施。
起始價:人民幣柒仟叁佰伍拾萬元整(小寫:¥********.**)
四、競買人的資格條件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法人。
*.未被列入全國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中的“嚴重違法名單”;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經營異常名錄”“安全生產領域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本次出讓不接受聯合體申請。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掛牌
掛牌時間:****年*月**日* 時至****年*月*日**時
地點:廣元市利州區玉潭路**號市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區三樓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出讓文件的途徑:競買申請人須于****年*月**日**時**分前通過賬號密碼或**登錄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廣元市)(登錄后查看)電子交易平臺免費下載出讓文件。**數字證書辦理方式詳見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廣元市)辦事指南(咨詢電話:****-*******)。
申請報名方式:本次掛牌出讓實行網上提交報名資料(不接受紙質資料),報名資料須加蓋競買申請人公章。競買申請人須于****年*月**日上午**:** 前登錄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廣元市)(登錄后查看)提交報名資料,逾期提交報名資料的系統不予接受。申請人提交的報名資料必須真實、合法、有效,如申請人提交虛假報名資料將承擔法律責任(咨詢電話:****-*******)。
競買保證金交納:本次掛牌出讓須交納競買保證金人民幣壹仟肆佰柒拾萬元整(¥********.**)。申請人須于北京時間****年*月**日上午**:** 前通過申請人的賬戶以銀行轉賬、電匯、網上銀行轉賬方式足額交納競買保證金,競買保證金到達指定賬戶的時間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競買保證金交納信息須登錄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廣元市)—電子交易平臺,從土地(礦權)交易欄目“查看保證金”模塊中查詢。
七、確定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本次掛牌采用無底價增價方式掛牌出讓,價高者得。
八、風險提示
*.競買人應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參與本次礦業權出讓競買,對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競買人,將按規定對相關失信單位和失信個人實施聯合懲戒。
*.出讓人提供的相關地質資料基于現階段的認識,僅供參考,其相關描述并不構成出讓人對開采區塊資源前景、品質等出具的保證。競買申請人應充分了解出讓開采區塊的現狀、地質成礦條件和土地、林權、地表附屬物、道路、廢土廢渣占地堆放、社群關系等影響開采作業的外部條件等,自行評估投資風險。競買申請人參與競買,即視為競買人對出讓開采區塊的現狀與潛在風險已有清晰認知并自愿承擔所有風險。一旦競得,簽訂《采礦權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或《采礦權出讓合同》后,競得人不得以資源儲量、品質、開采條件等因素為由對成交結果、簽訂的相關文件提出抗辯,或提出退款、索賠、延長開采期限,退還交易服務費、礦業權出讓收益等要求。開采過程中所產生的投資風險、采礦風險、安全風險、環保風險、國家(行業)相關政策法規風險等,均由競得人自行承擔。
*.本次出讓的是采礦權,不包括礦產資源開采過程中所必需的土地使用權和其他物權。
*.本次掛牌不組織現場踏勘,意向競買人可自行現場踏勘。意向競買人參加本次出讓產生的一切費用自行承擔。
*.競得人在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并完成首期采礦權出讓收益繳納后,取得繳款憑證之日起**個工作日內,應向廣元市自然資源局申請辦理采礦權首次登記。競得人自《采礦權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個月內,應完成《礦產資源開采方案》《礦區生態修復方案》編制并報經廣元市自然資源局批準后,向廣元市自然資源局申請辦理采礦許可證。
*.競得人持有采礦權期間,應當嚴格遵守礦產資源法律法規、相關礦業權管理政策,認真履行綜合開采、綜合利用、地質資料匯交、礦區生態修復、綠色礦山建設、合理和集約節約用地用林用草、臨時用地恢復、采礦權占用費繳納、開采信息公示、礦產資源應急處置等相關義務。競得人應嚴格按照自然資源部、四川省自然資源廳發布的綠色礦山標準建設運行,在正式投產后*年內通過綠色礦山評估核查,納入省級以上綠色礦山名錄。
*.競得人應當依法履行生態修復義務,按照規定足額提取礦區生態修復費用,專門用于礦區生態修復;未依法履行礦區生態修復義務的,按照有關規定列入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競得人的生態修復等義務不因采礦權消滅而免除。
*.競得人取得采礦權后,在采礦權期限屆滿時,登記的開采區域內仍有可供開采的礦產資源的,競得人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向登記機關提交采礦權續期登記,由登記機關按照屆時的國家產業政策、礦產資源法律法規等依法辦理。因《礦產資源開采方案》中設計可采資源量采完且無新增資源量的,或競得人因自身原因提前結束采礦的,競得人應按屆時的國家產業政策、礦產資源法律法規等向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申請閉坑,對其開采礦產資源形成的危巖、危坡等進行治理恢復,消除安全隱患,對礦山地質環境進行治理恢復,對損毀的土地進行復墾和恢復植被等,依法主動申請辦理采礦權注銷登記,并不得提出索賠、補償、退還采礦權出讓收益等要求。
*.競得人取得采礦許可證后,須按照安全生產、生態環境、爆破作業、取水、水土保持、河道、文物、水利設施等法律法規的要求,辦理相應許可和手續等;在開采過程中須遵守重要公路、鐵路、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林地、草原等相關規定,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草原,按規定辦理使用耕地、林地、草原手續,并按要求施工。若施工過程中發現文物應立即停工按程序上報當地文物主管部門。競得人未按要求施工的,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競得人在取得相關手續后,應當積極開展建設工作,建設期間不得實施采礦行為;在開采階段嚴格按照評審通過的《礦產資源開采方案》《礦區生態修復方案》等,落實“邊開采、邊修復”的要求,采用科學的采礦方法對礦產資源合理開發利用,最大限度地保護礦山生態及地質環境,嚴禁超越《礦產資源開采方案》設計開采境界線違規開采邊坡壓覆資源。
**.競得人未取得采礦許可證進行開采作業、超出采礦權登記的開采區域開采礦產資源、不按《礦產資源開采方案》進行開采作業、不履行礦區生態修復義務或者未按照經批準的《礦區生態修復方案》進行礦區生態修復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九、對交易礦業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如對出讓的采礦權存在異議,請在公告期內實名以書面方式向廣元市自然資源局或廣元市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出。聯系電話:廣元市自然資源局:****-*******。廣元市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十、違約責任
競買人、競得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構成違約:
(*)競買人、競得人在交易和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環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構成違約:
①競買人串通報價,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
②競買人提供虛假信息,隱瞞事實的;
③競得人未在規定時間內足額繳納交易服務費的;
④競得人逾期或拒絕簽訂《采礦權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的;
⑤競得人逾期或拒絕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的;
⑥競得人未按約定時間繳清約定的采礦權出讓收益首期金額或成交價(一次性繳清情形)的;
⑦向主管部門或礦業權交易平臺行賄或采取其他不正當手段競得的;
⑧在礦業權掛牌活動中存在其他違法違規情形的;
⑨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失信行為。
對有上述違約情形的,按以下規定處理:
①取消競買人的競買資格或競得人的競得資格,并在自然資源部網站、廣元市自然資源局網站、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廣元市)網站公告;
②按照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失信聯合懲戒要求,對失信主體信息進行記錄、管理、公開;
③已繳納的保證金及交易服務費不予退還。
(*)競得人與出讓人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后,發生如下違約情形,按《采礦權出讓合同》約定條款處理。
①競得人未按相關規定及時申報并足額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
②競得人未按照自然資源部發布的綠色礦山標準進行建設或未在約定時間內通過綠色礦山評估核查、已納入綠色礦山名錄庫后被認定為不滿足綠色礦山標準要求、在綠色礦山建設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情形等;
③競得人未按照評審通過的《礦產資源開采方案》開發利用礦產資源,違規開采邊坡壓覆資源、破壞性開采礦產資源、擅自改變開采方式或礦種等;
④競得人未按評審通過的《礦區生態修復方案》履行生態修復義務等;
⑤競得人因防護不當或因法定義務履行不到位造成生態環境問題;
⑥競得人在礦山投產后因資金不足、生產技術條件等自身原因導致停工停產時間累計超過*年(含)。
(*)競買人、競得人違約,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特別說明說明事項
本次出讓的采礦權與已注銷的原采礦權范圍存在部分重疊,為避免后續開采行為破壞已完成的生態修復工程造成資源浪費等情況,由旺蒼縣人民政府代為履行原采礦權范圍內生態修復義務。
十二、信息發布媒體
*.自然資源部網站(*****://登錄后查看);
*.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登錄后查看);
*.廣元市人民政府(登錄后查看);
*.廣元市自然資源局(登錄后查看/);
*.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廣元市)(登錄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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