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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財執法〔****〕**號
投訴人:杭州路蒙實業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區新塘路**號三新大廈****室
被投訴人:浙江省地質院
地址:杭州市西湖區體育場路***號
被投訴人:浙江省成套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暉路**號現代置業大廈西樓****-****房
相關供應商: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德清縣乾元鎮明輝街***號
投訴人杭州路蒙實業有限公司對浙江省地質院職工安全防護用品政府采購項目(編號:****-**********,以下簡稱本項目)采購過程和采購結果質疑答復不滿,于****年*月*日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本機關于****年*月*日受理。經依法對本次政府采購活動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查,現本案已審查終結。
投訴人杭州路蒙實業有限公司訴稱:投訴事項*:磋商小組回避了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的惡劣行為!為了騙取中標,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所提供的產品節能環保證書、環境標志產品認證證書均是其偽造的,缺乏真實性。在我方質疑提出后,原磋商小組對此項評分僅僅做了減分糾正,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之規定。依據前述規定,“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的”,應當“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且中標無效!事實依據: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產品節能環保證書、環境標志產品認證證書的真實性,我方在質疑提出后,原磋商小組對此項評分做出了復核并給予不符合采購文件規定得分條件,做了減分糾正,磋商小組回避了材料真實性的認定。磋商文件的評標順序是先評商務技術部分,最后依據報價算出綜合得分。提交虛假材料的主觀目的是不能保證主觀分值的情況下,先拉高客觀得分,在不能確定價格分的情況下,在商務技術分上占領先優勢。最終目的是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而不是磋商小組減分后不影響最終結果的非公正性處理(附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五條。投訴事項*: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隱瞞了近三年欠增值稅和城市建設維護稅記錄,在相應文件里做了虛假承諾,不具備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條件!其隱瞞欠稅記錄及所作承諾對采購人形成誤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修正)》第七十七條之規定,應當對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處以采購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事實依據:附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投訴事項*:磋商小組組成人員:范金連曹麗勤宋旦杰(采購人代表)。其中,采購人代表宋旦杰以專家身份參與了本單位采購項目的評審,違反了《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四條之規定,損害了政府采購的公正性和客觀性。根據《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之規定,采購人應終止此次競爭性磋商采購活動,重新開展采購活動。事實依據:****.***.**.***.**/*****/******?********=******&*********=**********************%**%**&***=*****.*****-**-*****.***-**-************-********-**********-*****.**.********************************(附圖)。法律依據:《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四條、第十七條、第三十四條。投訴事項*:宋旦杰(采購人代表)直接參與項目評分,在評標當天兩名專家以上離開評標室外走廊抽煙聊天,同時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是地質院系統原合作單位,在磋商文件起草中參與了技術指標擬定。宋旦杰做為評審專家違法評標工作紀律,存在傾向和誤導其他專家評分,泄露評審情況的客觀機會和動因,影響了供應商的商務技術主觀評分,直接影響了評標結果,破壞了政府采購行為,損害了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也損害了政府采購其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擾亂了政府廉政建設,破壞了評比的公正性和客觀性,對我方造成了經濟損失,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事實依據:請浙江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管處調看評標當天影像記錄。詢問宋旦杰(采購人代表)與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的溝通記錄(附圖)。法律依據:《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七條。投訴事項*: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技術商務評分明細技術評分中:*、關于夏季防曬衣/夏季速干褲檢測數據的真實性;*、沖鋒衣面料在滿足招標文件技術要求上的檢測數據的真實性;*、所有檢測報告與提供的樣品是否一致;*、檢測報告二維碼掃描出來的信息是否與應標文件中的檢測報告圖片內容原件是否-致,是否有篡改投標文件中檢測報告內容。事實依據:*、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在該項評分中三位專家都給予了滿分,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本廠無防曬衣、速干褲、防寒服(沖鋒衣)生產線,在招標文件中防寒服(沖鋒衣)要求的技術指標項中,目前能達到要求的只有戈爾面料才可以滿足。在檢測指標沖鋒衣表皮耐水壓指數≥*******,透濕性能≥******中;具備檢測能力和設備的機構中了解到有浙江省輕工業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原磋商小組成員有采購人代表參加了評分,有傾向和誤導性。*、評標專家違反了評標工作紀律,有兩人以上同時不在評標室的記錄。磋商小組以偏離了正常的公信力,我方要求重新核驗檢測報告的真實性。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投訴事項*: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不具備地質包和工作鞋的資質。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在企業承諾里標明了其地質包和工作鞋是制造商和品牌商,在磋商文件明確規定了地質系統戶外工作作業用品的標準,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只提供了購銷合同案例,其銷售的包產品也非地質系統相關產品和采購需求中要的技術規定的產品。并不能說明其有生產制造能力,對其承諾的制造商未做實質回應,磋商小組認可了他們的對我方質疑的回復,保護了其候選供應商的合法性,違反了政府采購的公正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事實依據:附圖。法律依據:《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投訴請求:*.請浙江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管處成立專家組核驗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提交的節能產品認證證書、環境標志產品認證證書的真實性;*.核驗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提交的電子響應文件中產品檢測報告的真實性(①檢測報告二維碼的有效性;②檢測報告是否為采購文件發出后的檢測日期;③檢測報告顯示的技術指標參數是否符合評分要求。)*.調看****年**月**日評標當天的影像記錄,判定采購人代表是否有傾向性引導。投訴人杭州路蒙實業有限公司提供了質疑函、質疑答復函等證據。
被投訴人浙江省成套招標代理有限公司辯稱:針對投訴事項*答辯: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財庫〔****〕*號)規定對政府采購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實施品目清單管理,采購人及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依據國家確定的認證機構出具的、處于有效期之內的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認證證書,對獲得證書的產品實施政府優先采購或強制采購。本項目采購的服裝以及鞋、包未在政府采購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品目清單范圍內。我公司組織原磋商小組進行復核發現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的投標文件內提供的產品節能環保證書、環境標志產品認證證書上的認證機構和認證產品只是不在國家確定的認證機構范圍內和品目清單范圍內,不滿足規定的得分條件,屬于原評審過程中評審失誤的現象,故我公司按《浙江省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浙財采監〔****〕**號)第二十四條規定組織原磋商小組對此項進行糾正。針對投訴事項*答辯:《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號)規定:各級財政部門、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通過“信用中國”網站(登錄后查看)、中國政府采購網(登錄后查看)等渠道查詢相關主體信用記錄。我公司工作人員在項目評審現場對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信用記錄就上述規定的渠道查詢網站進行了查詢并留存了查詢記錄,網站查詢顯示并未有該單位的不良信用記錄、稅收違法記錄及欠稅記錄,因此,磋商小組認定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提供的響應文件滿足采購文件規定的基本資格要求。針對投訴事項*答辯:*.本項目磋商小組由*人組成,其中范金連,曹麗勤(組長)是以推薦抽取的方式產生,宋旦杰是作為采購人代表身份參與評審并不是以評審專家身份參與本項目的評審,符合《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財庫〔****〕***號)第十四條規定,且《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 助力扎實穩住經濟的通知》(浙財采監〔****〕*號)文件規定:進一步優化評審管理,采購單位應當依法依規委派采購人代表參加項目評審。綜上,本項目磋商小組組成符合政府采購之規定。*.宋旦杰作為采購人代表身份證明詳見浙江省地質院政府采購活動現場授權意見確認書。*.該投訴事項已超出杭州路蒙實業有限公司的質疑函上的已質疑事項范圍,不符合《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第**號令)第二十條規定:供應商投訴的事項不得超出已質疑事項的范圍,但基于質疑答復內容提出的投訴事項除外。針對投訴事項*答辯:*.經我公司查看當天評標監控錄像,未出現上述所說的“在評標當天兩名專家以上離開評標室外走廊抽煙聊天”的情形。宋旦杰作為采購人代表身份參與本項目評審工作符合政府采購之規定,不存在采購人代表誤導專家評分的情形。投訴人僅以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是地質院系統原合作單位來判定參與了技術指標擬定,缺乏事實依據。*.該投訴事項已超出杭州路蒙實業有限公司的質疑函上的已質疑事項范圍,不符合《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第**號令)第二十條規定:供應商投訴的事項不得超出已質疑事項的范圍,但基于質疑答復內容提出的投訴事項除外。針對投訴事項*答辯:我公司組織原磋商小組對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提供的紙質原件樣品檢測報告和響應文件內提供的樣品檢測報告進行查驗復核,經原磋商小組查驗,該單位提供的紙質原件樣品檢測報告的二維碼均有效且通過掃描顯示的檢測報告內容與其提供的電子響應文件中的檢測報告內容均一致,該單位提供的檢測報告內容均符合采購文件第三章采購需求規定的檢測報告要求。針對投訴事項*答辯:我公司在質疑答復函上提供了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購銷合同案例以及該合同甲方出具的證明函,證明函上顯示的背包制造商為愛蒙思,可以證明其有生產制造能力。被投訴人浙江省成套招標代理有限公司提供了采購文件、供應商響應文件、評審資料、質疑函、質疑答復函、原磋商小組復核報告及簽到表、浙江省地質院授權意見確認書、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樣品檢測報告原件等證據。
被投訴人浙江省地質院辯稱:我院是根據中央和省委編辦批復于****年*月**日揭牌成立,由省屬地勘事業單位事企分離改革后重組的正廳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今年是新體制運行的首年。為保障院職工生產安全,我院于*月**日制定《浙江省地質院安全防護與應急救生用品(用具)配備辦法》,于*月**日經院黨委會同意后啟動安全防護用品采購及發放工作方案,成立了安全防護用品采購和發放工作組,由院分管安全生產領導任組長,辦公室、黨群工作處、科教處、財務資產處指定人員組成,院監察審計處負責監督工作,對安全防護用品采購、驗收、發放全過程進行監督。經采購和發放工作組共同商定,從浙江省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名單中選定浙江省成套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作為本次采購的代理機構。我院對整個采購程序進行了自查,整個程序符合規定要求。我院著重就涉及院職工宋旦杰的投訴事項(投訴事項*),調取評標當天監控錄像進行核查,答復如下:經我院查看當天評標監控錄像,情況為:**日上午*:**開始,結束時間為下午*:**。開始前評審專家和監審人員均上交了手機等通訊設備。采購人代表在評標過程中嚴守評標紀律,無任何傾向誤導其他評標專家的行為。杭州路蒙實業有限公司對宋旦杰的投訴毫無事實依據,純屬臆測誣蔑,嚴重擾亂我院正常工作節奏,損害宋旦杰同志聲譽,請貴處調取監控核實,以正視聽。同時我院保留追究杭州路蒙實業有限公司相關責任的權利。
相關供應商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述稱:針對投訴事項*答復:投訴人無證據證實我公司提供的節能環保證書、環境標書產品認證證書系偽造的虛假材料,相反上述證書均由杭州宏盛質量認證咨詢有限公司認證,并可在以下網站進行查詢,(附圖)。以上公開信息均可查閱,投訴人捏造事實,該投訴系不正當理由,不能成立。針對投訴事項*答復:首先該軟件是企查查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一款集合數個平臺基礎上企業信息查詢工具,它是一個付費采購之后的推廣平臺,并不具有相應的權威性和真實性。其次,我公司嚴格按照采購文件關于資格文件的要求(*.*.*)提供了符合條件的聲明函,即: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未被“信用中國”(登錄后查看)、中國政府采購網(登錄后查看)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對聲明函的內容真實性負責。因此根本不存在所謂的“虛假承諾”處罰更是無法成立。關于欠稅證明如下附件:(附圖)。針對投訴事項*、*答復:我公司并不知情。針對投訴事項*答復:我公司按照采購方的要求,提供具有檢測資質的單位出具的檢測報告,該報告已經通過專家評審,無須開展重新檢測。當然招標代理公司也對我公司提供的紙質原件樣品檢測報告包括檢測機構,都進行查驗復核,確認所提供的紙質原件樣品檢測報告的二維碼均有效,且通過掃描顯示的檢測報告內容與其提供的電子響應文件中的檢測報告內容一致,提供的檢測報告內容均符合采購文件第三章采購需求規定的檢測報告要求。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和《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財庫〔****〕***號)第三十二條規定:“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不得通過對樣品進行檢測、對供應商進行考察等方式改變評審結果。”投訴人的該項投訴無視政府采購的程序要求,不應得到支持。針對投訴事項*答復: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標準可以簡單概括為:鞋子需要高幫、防滑、防水的設計。地質包要求雙肩、可攜帶多種野外作業工具的設計。根據我公司提供的材料,類似的鞋包都有現有的成功案例。投訴人再次就我司不具備生產制造能力,明顯屬于不正當手段詆毀其他供應商。何況,我司享有注冊的國際**類別商標、我公司也完全享有本次采購項目的采購產品范圍的品牌,該品牌也涵蓋鞋、包類產品,包括本次采購范圍的冬季防寒鞋和地質包。這里與我公司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包含勞動保護用品生產,與本項目為安全防護用品采購相適應,從而可以證實我司具備相關生產能力。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政府采購禁止行為清單指引(一)中明確列明“設置營業執照經營范圍作為資格條件;”為禁止行為,因此不能以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中不含包類、鞋類制造就認為供應商沒有生產能力。本項目為政府采購項目,因此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質疑函的法律依據適用錯誤。相關供應商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提供了無欠稅證明、中國綠色節能環保產品證書、中國環境標志產品認證證書等證據。
經本機關調查查明:
一、本項目采購方式為競爭性磋商(項目編號:****-**********),****年*月*日發布采購公告,*月**日**:**開啟響應文件,共有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杭州路蒙實業有限公司等*家供應商響應,同日發布采購結果公告,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為成交供應商。目前尚未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二、投訴人提供的《質疑函》顯示,質疑事項*: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在“中小企業聲明函”中從業人員數量的真實性。事實依據:磋商文件***中【證明材料*】中小企業聲明函/監獄企業聲明函及其相關的充分的證明材料/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應如實、完整填報從業人員、營業收入和資產總額等信息,并按照國務院批準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和采購標的所屬行業,聲明企業類型。否則不予認可。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在小企業聲明函中填寫的從業人員人數為***人,企查查上所公開披露的企業人數僅為**人。質疑事項*: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中小企業聲明函冬季防寒鞋、地質包制造商及品牌真實性。事實依據: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在小企業聲明函中填寫的防寒鞋、地質包制商名稱為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企查查上經營范圍顯示,不包含包類、鞋類制造,且該公司所申請的商標中國際分類**類商標中不包含包類。質疑事項*: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資格文件中“符合資格條件的聲明函”證明材料的真實性。事實依據:在采購文件**中供應商資本資格要求: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未被“信用中國”(登錄后查看)、中國政府采購網(登錄后查看)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在企查查中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有稅收違法記錄及欠稅記錄。質疑事項*: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技術商務評分明細技術評分中*、關于夏季防曬衣/夏季速干褲檢測報告的真實性;*、沖鋒衣面料在滿足招標文件技術要求上的真實性;*、檢測報告與提供的樣品是否一致。事實依據: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在檢測報告評比中三位專家都給予了滿分,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本廠本身不生產防曬衣、速干褲、防寒服(沖鋒衣),在招標文件中防寒服(沖鋒衣)要求的技術指標項中,目前能達到要求的只有戈爾面料才可以滿足。在檢測指標沖鋒衣表皮耐水壓指數≧*******和透濕性能≥******中,具備檢測能力和設備的機構中,了解到有浙江省輕工業品質量檢驗研究院。質疑事項*: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節能產品認證證書、環境標志產品認證證書的真實性。事實依據:技術商務評分明細中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節能產品認證證書、環境標志產品認證證書評分中為滿分在中國政府采購網中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及全國認證認可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中查詢不到該單位環境標志產品和節能產品的相關證書。
被投訴人浙江省成套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于****年*月*日組織原磋商小組進行復核,復核報告顯示:在本項目的原評審過程中,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的技術商務評分明細中的節能產品認證證書、環境標志產品認證證書的評分項得分均為滿分*.*分,經原磋商小組對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的響應文件內提供的節能產品認證證書、環境標志產品認證證書進行查驗復核,發現該單位的響應文件中提供的上述證書不符合得分條件,存在評分差錯,根據《浙江省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浙財采監〔****〕**號)第二十四條規定,對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的技術商務評分明細中的節能產品認證證書、環境標志產品認證證書的評分予以糾正,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的該項得分應由*.*分減至*.*分,該單位的技術商務得分應由**.**分減至**.**分,總得分應由**.**分減至**.**分。根據上述糾正后的結果,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的總得分在本項目的所有響應供應商中總得分為最高分,不影響原先最終的中標結果。經原磋商小組對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提供的紙質原件樣品檢測報告進行查驗復核,該單位提供的紙質原件樣品檢測報告的二維碼均有效且通過掃描顯示的檢測報告內容與其提供的電子響應文件中的檢測報告內容一致,該單位提供的檢測報告內容均符合采購文件第三章采購需求規定的檢測報告要求。經復核,該單位提供的檢測報告原件上的檢測機構是由國家認可的具有相應檢測能力的檢測機構。
被投訴人浙江省成套招標代理有限公司針對投訴人質疑事項,回復稱:針對質疑事項*:根據你公司在質疑函中提供的關于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在企查查頁面顯示的員工人數數據,該軟件是企查查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一款集合數個平臺基礎上的企業信息查詢工具,它是一個付費采購之后的推廣平臺,并不具有相應的權威性和真實性,其查詢頁面顯示的員工人數有相應的附注:“該數據來自公開披露的企業員工人數,包含且不僅限于非上市企業的工商年報披露的社保參與人數/從業人數、上市企業的上市公告披露的合并報表的員工總數(其中在境外上市的大陸運營實體公司數據來自其對應上市公司披露的員工總數)以及其他公開數據來源。”企查查的數據并未注明時間,而《財政部關于印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號文件)要求供應商填報的數據為上一年度數據,因此這兩個數據不能相提并論。按《財政部關于印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號文件)第十一條規定“中小企業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應當出具本辦法規定的《中小企業聲明函》,否則不得享受相關中小企業扶持政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要求供應商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之外的中小企業身份證明文件。”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在響應文件中提供了符合財政部規定的中小企業聲明函并對其聲明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因質疑事項涉及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我公司在質疑處理期間與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就其響應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業聲明函中從業人員人數進行確認其真實性,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書面回復確認自身在中小企業聲明函中聲明的從業人員人數真實有效,不存在虛假聲明。因此應認可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按規定提供的中小企業聲明函。本項目屬政府采購項目,因此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質疑函的法律依據適用錯誤。即使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數據不真實,但未改變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為中小企業,不存在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的情形。綜上所述,你公司以企查查網絡平臺上所公開披露的企業員工數據來評判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在“中小企業聲明函”中從業人員數量的真實性缺乏事實依據,因此質疑事項不成立。針對質疑事項*:因質疑事項涉及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故我公司按《浙江省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浙財采監〔****〕**號)第二十條規定將質疑函副本抄送該單位,該單位就質疑事項所涉內容作出了相關書面說明,我公司根據該單位提供的書面說明現作如下答復:(*)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注冊國際**類別商標是附有子條目的,其中****為鞋類的商標,所以并不存在鞋類品牌的問題。(*)品牌與注冊商標并不是對等的概念,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采用公司字號完成了部分類別商標的注冊,還有部分商標正在申請,而未注冊商標只是不受商標法保護,并不影響自有愛蒙思品牌的存在,故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完全享有本次采購項目的采購產品范圍的品牌,該品牌也涵蓋鞋、包類產品,包括本次采購范圍的冬季防寒鞋和地質包。(*)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向我公司提供了與本次采購的地質包相似的業績證明以及用戶單位的證明函證明其具有生產能力進行制造。(*)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包含勞動保護用品生產,與本項目為安全防護用品采購相適應,具備相關生產能力。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政府采購禁止行為清單指引(一)中明確列明“設置營業執照經營范圍作為資格條件;”為禁止行為,因此不能以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中不含包類、鞋類制造就認為供應商沒有生產能力。本項目屬政府采購項目,因此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質疑函的法律依據適用錯誤。綜上所述,你公司以企查查上經營范圍顯示不包含包類、鞋類制造和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申請的國際**類商標中不包含包類來評判該單位的冬季防寒鞋、地質包制造商及品牌的真實性缺乏事實依據,因此質疑事項不成立。針對質疑事項*:《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號)規定:各級財政部門、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通過“信用中國”網站(登錄后查看)、中國政府采購網(登錄后查看)等渠道查詢相關主體信用記錄。我公司工作人員在項目評審現場對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信用記錄就上述規定的渠道查詢網站進行了查詢并留存了查詢記錄,網站查詢顯示并未有該單位的不良信用記錄、稅收違法記錄及欠稅記錄,因此,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的資格文件中“符合資格條件的聲明函”滿足采購文件規定的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規定和《財政部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較大數額罰款”具體適用問題的意見》(財庫〔****〕*號)規定的“‘較大數額罰款’認定為***萬元以上的罰款,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明確規定相關領域‘較大數額罰款’標準高于***萬元的,從其規定。”。因此,你公司質疑函上提供的企查查平臺上關于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金額未達到上述規定的“較大數額罰款”認定,不屬于重大違法記錄范疇。本項目屬政府采購項目,因此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質疑函的法律依據適用錯誤。綜上所述,企查查平臺渠道不是政府采購規定信用記錄查詢渠道,企查查平臺上關于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金額未達到財政部規定且非近三年的處罰信息,缺乏事實依據,因此質疑事項不成立。針對質疑事項*:你公司在此之前未在采購文件的質疑階段針對防寒服(沖鋒衣)要求的技術指標項提出質疑,我公司認為你公司已接受采購文件內容,且你公司提出目前能達到要求的只有戈爾面料才可以滿足,也未提供事實依據,缺乏事實依據。我公司組織原磋商小組對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提供的紙質原件樣品檢測報告進行查驗復核,該單位提供的紙質原件樣品檢測報告的二維碼均有效且通過掃描顯示的檢測報告內容與其提供的電子響應文件中的檢測報告內容一致,該單位提供的檢測報告內容均符合采購文件第三章采購需求規定的檢測報告要求。經復核,該單位提供的檢測報告原件上的檢測機構是由國家認可的具有相應檢測能力的檢測機構。你公司請求對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的投標樣品進行重新檢測,該項目成交結果公告已于****年*月**日發布,成交供應商為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且我公司已按規定對該單位的樣品已進行封存。《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和《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財庫〔****〕***號)第三十二條規定:“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不得通過對樣品進行檢測、對供應商進行考察等方式改變評審結果。”故你公司提出的請求不符合上述規定。本項目屬政府采購項目,因此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質疑函的法律依據適用錯誤。綜上所述,你公司質疑事項缺乏事實依據,因此質疑事項不成立。針對質疑事項*:我公司按《浙江省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浙財采監〔****〕**號)第二十四條規定組織原磋商小組對此項進行復核并糾正,復核發現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的響應文件內提供的節能產品認證證書、環境標志產品認證證書不符合采購文件規定得分條件,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的該項得分應由*.*分減至*.*分,該單位的技術商務得分應由**.**分減至**.**分,總得分應由**.**分減至**.**分。根據糾正后的結果,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的總得分在本項目的所有響應供應商中總得分為最高分,不影響原先最終的中標結果。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第**號令)第十六條:“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認為供應商質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對中標、成交結果構成影響的,繼續開展采購活動”的規定,本項目繼續開展采購活動,成交供應商為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本項目屬政府采購項目,因此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質疑函的法律依據適用錯誤。我公司工作人員在本項目評審活動中未及時發現評審小組評分錯誤,我公司對此深表歉意,在今后工作中定會加強對各評審小組成員評分記錄的審查工作,落實審查責任,避免今后再發生類似情況。
三、采購文件 第一章 競爭性磋商采購公告 二、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基本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未被“信用中國”(登錄后查看)、中國政府采購網(登錄后查看)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采購文件第三章 采購需求 第二部分技術要求 一、技術要求
| 序號 | 名稱 | 參考顏色 | 款式要求 | 面料成分 | 克重或經緯密度 | 紗支 | 其他及功能要求 |
| * | 冬季防寒服 | 橘黃 | 沖鋒衣,采用帶帽雙層可拆卸設計,外層為功能層,高透氣膜、飄紗復核;內層為保溫層。工藝:車縫全封膠。 ****:成交后,采購人提供****圖案,具體設計、制作、排版由供應商完成。 | *)表皮:***%聚酯纖維(*層壓膠),耐水壓指數≥*******,透濕性能≥****; *)內層:***%*****+**%以上白鵝絨,含絨量不低于***克。 | / | / | 外層面料要采用輕、薄、堅固和耐用的薄膜,滿足防水、透氣和防風功能和防寒、抗濕、抗撕、耐磨、警示要求。 |
| * | 夏季防曬衣 | 灰色 | 下擺、袖口為收口設計。 | *)**%錦綸; *)**%氨綸; *)防曬指數:******+。 | 滿足透氣、吸濕、速干、抗紫外、抗菌、抗撕、耐磨、警示 | ||
| * | 夏季速干褲 | 灰色 | 褲腳口為收口設計。 | *)**%錦綸; *)**%氨綸。 | 滿足透氣、吸濕、速干、抗紫外、防曬、涼爽、抗菌、抗撕、耐磨、警示 | ||
| * | 冬季防寒鞋 | 駝色 | 適合戶外工作,高幫,鞋底防滑設計,鞋幫、鞋面防潑水、透濕設計。 | *)幫面材質:頭層牛皮; *)里料材料:**防水透氣材料+天鵝絨網布; *)外底材質:防滑耐磨橡膠; *)鞋墊功能:吸震鞋墊。 | 滿足防寒、透氣、防雨、止滑、耐磨要求 | ||
| * | 地質包 | 黑灰色 | 雙肩包,根據常規野外作業必須攜帶的裝備情況自行設計(如地質錘、放大鏡、羅盤、講義夾、登山杖等工具)。 ****:成交后,采購人提供****圖案,具體設計、制作、排版由供應商完成。 | ***%滌綸 | 滿足防雨、抗撕、耐磨、警示 |
采購文件第三章 采購需求 第二部分 技術要求 三、樣品提供 *、檢測報告要求:提供以下類別檢測項目的檢測報告,要求檢測報告由國家認可的具有相應檢測能力的檢測機構出具,報告出具時間在本項目采購公告發布日之后。檢測報告原件隨樣品提供。
| 序號 | 類別 | 檢測項目 | 測試方法 |
| * | 防寒服(沖鋒衣) | 面料成分(纖維含量) | **/* *****.*-****、**/* *****.*-****、**/* *****.*-****、**/* *****.*-**** |
| 防水性 | **/* ****-**** | ||
| 透濕性 | **/* *****-**** | ||
| 撕破強力 | **/* ****.*-**** | ||
| 色牢度 | **/* ****-**** | ||
| * | 夏季防曬衣 | 面料成分(纖維含量) | **/* *****.*-****、**/* *****.*-****、**/* *****.*-****、**/* *****.*-**** |
| 防紫外線 | **/* *****-**** | ||
| 吸濕性 | **/* *****.*-**** | ||
| 速干性 | **/* *****.*-**** | ||
| 防水性 | **/* ****-**** | ||
| 透濕性 | **/* *****-**** | ||
| 撕破強力 | **/* ****.*-**** | ||
| 色牢度 | **/* ****-**** | ||
| * | 夏季速干褲 | 面料成分(纖維含量) | **/* *****.*-****、**/* *****.*-****、**/* *****.*-****、**/* *****.*-**** |
| 防紫外線 | **/* *****-**** | ||
| 吸濕性 | **/* *****.*-**** | ||
| 速干性 | **/* *****.*-**** | ||
| 防水性 | **/* ****-**** | ||
| 透濕性 | **/* *****-**** | ||
| 撕破強力 | **/* ****.*-**** | ||
| 色牢度 | **/* ****-**** |
采購文件 第五章 磋商評審辦法 二、磋商、評審 *.*資格及響應符合性審查磋商響應文件如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經磋商小組少數服從多數原則審核認定,作為符合性審查未通過,判定為無效響應,不進入后續評審:(*)磋商響應文件標明的商務、技術響應與事實不符或虛假響應的。
*.*商務技術分
| 序號 | 評分因素 | 評分細則 (電子響應文件中提供的證明材料(證書、合同等)應清晰可辨,如無法辨識,將不予給分。) | 分值 (分) |
| 二 | 技術服務水平 | ||
| **. | 樣品檢測報告評審 | 防寒服(沖鋒衣)檢測報告 (*)【*分】供應商隨該樣品遞交的有效的國家認可的具有相應檢測能力的檢測機構(***或****認證)出具的該樣品檢測報告,檢測報告時間和內容滿足“第三章 采購需求”且檢測結論合格的得*分,不滿足或檢測內容有缺漏項不得分。 說明:根據供應商隨樣品遞交的紙質原件檢測報告材料進行評分,未遞交或不符合以上條件不得分。 | * |
| **. | 夏季防曬衣/夏季速干褲檢測報告 【*分】夏季防曬衣樣品檢測報告:供應商隨該樣品遞交的有效的國家認可的具有相應檢測能力的檢測機構(***或****認證)出具的該樣品檢測報告,檢測報告時間和內容滿足“第三章 采購需求”且檢測結論合格的得*分,不滿足或檢測內容有缺漏項不得分。 【*分】夏季速干褲樣品檢測報告:供應商隨該樣品遞交的有效的國家認可的具有相應檢測能力的檢測機構(***或****認證)出具的該樣品檢測報告,檢測報告時間和內容滿足“第三章 采購需求”且檢測結論合格的得*分,不滿足或檢測內容有缺漏項不得分。 說明:根據供應商隨樣品遞交的紙質原件檢測報告材料進行評分,未遞交或不符合以上條件不得分。 | * | |
| **. | 產品節能環保 | 產品節能環保 (*)【*分】不屬于政府強制采購的節能產品的投標產品同時具有國家確定的認證機構出具的、處于有效期之內的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認證證書的得*分,具有其中之一的得*.*分,沒有不得分。 說明:根據響應文件中提供的響應產品的節能產品認證證書或環境標志產品認證證書進行評分,未提供或不符合以上條件不得分。 | * |
采購文件第七章磋商響應文件格式 一、資格審查資料 表*:強制性資格條件 強制性資格條件表
| 序號 | 資格條件 | 以下證明材料附后(除承諾函、說明、聲明外的其他證件提供復印件) |
| *. | 基本資格要求: | / |
| *.* |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未被“信用中國”(登錄后查看)、中國政府采購網(登錄后查看)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 (*)符合資格條件的聲明函。【證明材料*】 |
四、磋商小組對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就評審條款“防寒服(沖鋒衣)檢測報告”的評分*分,就評審條款“夏季防曬衣/夏季速干褲檢測報告”的評分為*分,就評審條款“產品節能環保”的評分為*分。
五、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商務技術得分**.*分,價格得分**.**分,最終得分為**.**分,排序第一;投訴人杭州路蒙實業有限公司商務技術得分**.*分,價格得分**.*分,最終得分為**.*分,排序第二;浙江國潤服飾有限公司商務技術得分**.**分,價格得分**.**分,最終得分為**.**分,排序第三;黃山攬勝天下戶外用品有限公司商務技術得分**.*分,價格得分**.**分,最終得分為**.**分,排序第四。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為第一成交候選人,杭州路蒙實業有限公司為第二成交候選人,浙江國潤服飾有限公司為第三成交候選人。
六、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響應文件中提供了《符合資格條件的聲明函》。該聲明函顯示:截至浙江省地質院(采購人)職工安全防護用品政府采購項目(項目名稱)****-**********(項目編號)的投標截止時間,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沒有重大違法記錄(重大違法記錄是指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被責令停產停業、被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被處以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沒有因違法經營被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期限未滿情形。我方對上述聲明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愿意承擔相應責任,對此無任何異議。
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響應文件中提供了冬季防寒鞋,制造商/產地/品牌: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湖州/愛蒙思;地質包,制造商/產地/品牌: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湖州/愛蒙思。
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在響應文件中提供了中國企業質量認證監督中心、中國企業信用評估認證中心頒發的中國綠色 節能環保產品證書(證書編號:**************);中國企業質量認證監督中心頒發的中國環境標志產品認證證書(證書編號:**************)。
七、投訴調查處理階段,經查詢全國認證認可信息公共服務平臺顯示:在認證結果中,未查詢到編號**************、**************的認證證書;在認證機構名錄中,未查詢到認證機構中國企業質量認證監督中心、中國企業信用評估認證中心。
八、投訴調查處理階段,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提供了中國綠色節能環保產品證書(證書編號:**************)、中國環境標志產品認證證書(證書編號:**************)的原件及查詢網址。經核對,原件與投標文件中的掃描件相符,該網址可以查詢到前述兩個證書。
九、投訴調查處理階段,經查詢信用中國、中國政府采購網,均未發現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十、《關于印發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的通知》(財庫〔****〕**號)附件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中,未有服裝、鞋、包等產品類別。《關于印發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的通知》(財庫〔****〕**號)附件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中,未有服裝、鞋、包等產品類別。
十一、投訴調查處理階段,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提供了國家稅務總局德清縣稅務局乾元稅務所于****年*月**日出具的《無欠稅證明》。該證明顯示:從****年*月份至****年*月**日,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無欠稅情況存在。
十二、經查詢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經營范圍顯示:一般項目:服裝制造;服飾制造;勞動保護用品生產;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生產;家用紡織制成品制造;服裝服飾批發;鞋帽批發;勞動保護用品銷售;特種勞動防護用品銷售;箱包銷售;服裝輔料銷售;針紡織品及原料銷售;針紡織品銷售;國內貿易代理;繡花加工(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十三、投訴調查處理階段,杭州宏盛質量認證咨詢有限公司出具《證明》。該證明顯示:我公司確認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國綠色節能環保證書、中國環境標志產品認證證書(詳見附件)系我公司代為頒發認證。
十四、投訴調查處理階段,經檢測機構浙江中天紡檢測有限公司確認,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響應文件中提供的其中三份檢測報告(編號分別為:*****-*****、*****-*****、*****-*****),與其出具的檢測報告存在多處不一致。
本機關認為:
一、關于投訴事項*。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在其響應文件中,提供了中國綠色節能環保產品證書(證書編號:**************)、中國環境標志產品認證證書(證書編號:**************)。經審查,前述證書及其頒證機構中國企業質量認證監督中心、中國企業信用評估認證中心,均不能通過全國認證認可信息公共服務平臺查詢。質疑及投訴階段,除全國認證認可信息公共服務平臺查詢信息外,投訴人對其主張“均是其偽造的,缺乏真實性”,未提供其他具體有效的證據。投訴調查處理階段,被投訴人浙江省成套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在投訴答復材料中表示前述證書“認證機構和認證產品只是不在國家確定的認證機構范圍內和品目清單范圍內,不滿足規定的得分條件”,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在投訴說明材料中也表示,前述證書“均由杭州宏盛質量認證咨詢有限公司認證,并可在以下網站進行查詢”,提供了查詢網址。杭州宏盛質量認證咨詢有限公司也出具《證明》確認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國綠色節能環保證書、中國環境標志產品認證證書系由其代為頒發。投訴調查處理過程中,本機關也未發現前述證書存在由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偽造、變造等影響證書真實性的情形。故,根據現有證據材料,對投訴人前述主張不予支持。據此,投訴事項*,不成立。
二、關于投訴事項*。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提供的《符合資格條件的聲明函》中,未聲明其在參加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無欠稅記錄。除企查查欠稅記錄截圖外,投訴人對其主張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在相應文件里做了虛假承諾,不具備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條件”,未提供具體有效的證據或者明確線索指向。投訴調查處理階段,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提供了國家稅務總局德清縣稅務局乾元稅務所出具的《無欠稅證明》,證明其參加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時無欠稅情況。投訴調查處理過程中,本機關也未發現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已被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故,根據現有證據材料,對投訴人前述主張,不予支持。據此,投訴事項*,不成立。
三、關于投訴事項*、*。投訴人主張“磋商小組組成人員:范金連曹麗勤宋旦杰(采購人代表)……損害了政府采購的公正性和客觀性……重新開展采購活動”“宋旦杰(采購人代表)直接參與項目評分……對我方造成了經濟損失,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未經依法質疑,故不屬于本次投訴處理范圍。
四、關于投訴事項*。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在其響應文件中,提供了樣品防寒服(沖鋒衣)、夏季防曬衣、夏季速干褲,及對應檢測報告。投訴調查處理階段,經檢測機構確認,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響應文件中提供的前述三份檢測報告,與其出具的檢測報告存在多處不一致。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對此不一致,未能作合理解釋。按磋商文件規定,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響應無效。評審報告載明,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為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選人,其他仍有三名合格供應商和兩名成交候選人。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響應無效后,本項目采購結果改變。另,投訴人主張“原磋商小組成員有采購人代表參加了評分,有傾向性和誤導性”“評標專家違反了評標工作紀律,有兩人以上同時不在評標室的記錄”,未經依法質疑,不屬于本次投訴處理范圍。據此,投訴事項*,部分成立,且影響采購結果。
五、關于投訴事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一條等規定,科學合理確定采購需求是采購人的權利和職責。《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號)第十一條和《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財庫〔****〕**號)第七條、第九條等規定,采購需求應當完整、明確,符合法律法規、政府采購政策和國家有關規定,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財庫〔****〕***號)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磋商文件中沒有規定的評審標準不得作為評審依據。磋商文件未規定冬季防寒鞋、地質包的制造商須具有何種資質證書及提供生產能力的證明材料。投訴人主張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不具備地質包和工作鞋的資質”“不能說明其有生產制造能力”,未提供具體有效的證據材料。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在其響應文件中,明確響應產品冬季防寒鞋、地質包的制造商為其自身,投訴調查處理階段,其在投訴說明材料中亦表示“我公司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包含勞動保護用品生產,與本項目為安全防護用品采購相適應,從而可以證實我司具備相關生產能力”。被投訴人浙江省地質院在投訴答復材料中,也未對浙江愛蒙思服飾有限公司的履約能力提出異議。故根據現有證據材料,對投訴人前述主張不予支持。據此,投訴事項*,不成立。
綜上,投訴人關于浙江省地質院職工安全防護用品政府采購項目(編號:****-**********)采購過程和采購結果違法的投訴,投訴事項部分成立,且影響采購結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五十六條、《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號)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本機關決定:成交結果無效,由采購人浙江省地質院依法另行確定成交供應商。
如對本決定不服,可在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日內向浙江省人民政府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個月內向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浙江省財政廳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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