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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區啟動區總部區
****—****—***宗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出讓公告
雄安自告交〔****〕***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河北雄安新區條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區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的指導意見》和《河北雄安新區多元化土地利用和供應管理實施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經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批準,河北雄安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宗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宗地編號 | 宗地面積(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讓年限 | 供應方式 | 起始價(萬元) | 保證金(萬元) |
****—****—*** | *****.** | 商業服務業用地 | **年 | 掛牌 | ***** | **** |
地上建筑面積 (平方米) | 大于*****.**平方米且不高于******.*平方米 | |||||
容積率 | 大于*.*且不高于* | |||||
備注 | 本宗地面積包含配套設施用地面積(詳見出讓文件) |
(一)本次出讓宗地位于雄安新區啟動區總部區,四至范圍:東至綠道***,南至支路****、綠道****,西至支路****,北至主干路***(南)。具體規劃指標詳見規劃條件。
(二)項目定位:打造集企業總部辦公、酒店于一體的區域服務項目。
二、申請人資格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聯合申請的,聯合方數量不得超過三家),不同申請人之間不得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三、出讓文件的獲取
本次出讓的具體要求和詳細資料,詳見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時**分至**時**分、**時**分至**時**分)到河北雄安新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河北省雄安新區容城縣白洋淀大道與容安路交叉口***號)一樓大廳一號窗口獲取出讓文件。領取文件時須攜帶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如營業執照、其他組織證明文件等)、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件復印件(委托他人領取的須提供授權委托書原件和被授權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原件備查),上述材料應加蓋公章。
四、申請程序
(一)提交申請前,申請人應先交納競買保證金;競買保證金交納的截止時間為****年*月*日**時**分(銀行賬戶見本公告第七條)。
(二)申請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時**分至**時**分、**時**分至**時**分),到河北雄安新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河北省雄安新區容城縣白洋淀大道與容安路交叉口***號)一樓大廳一號窗口提交申請。申請時須提交的材料詳見出讓文件。
申請人按規定已交納競買保證金,且滿足資格條件的,經出讓人審查后,確認其競買資格,發放《競買資格確認書》。
五、確定競得人
(一)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掛牌時間為****年*月*日上午*時**分至****年*月**日下午**時**分(掛牌期間節假日接受競買申請和掛牌報價)。
(二)本次掛牌活動以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三)掛牌期間,出讓人接受符合資格條件的競買人以報價單方式提交的報價。掛牌截止時,只有一個符合資格條件的競買人,其報價不低于底價的,確定其為競得人;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資格條件的競買人,且最高報價超過底價的,以現場競價方式按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增價幅度為***萬元或其整倍數。
(四)本次掛牌活動的競價規則和確定競得人辦法,以出讓文件中的《雄安新區啟動區總部區****—****—***宗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須知》為準。
六、其他事項
(一)在公告和掛牌期間,本次出讓公告事項如有變更,將提前通知已報名的申請人,并在原公告渠道發布補充公告。
(二)公告、掛牌等環節中出現重大事項,出讓人可隨時終止掛牌活動。
(三)本宗地按現狀出讓,競得人對此無異議。
(四)在合同約定的交地期限內,新區土地儲備中心向競得人發出交地通知。競得人應當實地踏勘土地現狀,對照本宗地現狀交地的交付條件,與新區土地儲備中心簽訂交地確認書。如競得人自交地期限截止之日起七天內未主動辦理土地交接手續,且未提出書面異議的,視作在該截止日已接受該宗地。
七、聯系方式與銀行賬戶
出 讓 人:河北雄安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地 址:河北省雄安新區容城縣白洋淀大道辦公區
掛牌地址:河北雄安新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河北省雄安新區容城縣白洋淀大道與容安路交叉口***號)一層第二開標室
咨詢電話:****-*******
開戶單位:河北雄安新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戶行:登錄后查看
銀行賬戶:********************
河北雄安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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