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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申請與承諾
我方擬出租持有的房屋,并通過登錄后查看(以下稱“杭交所”)(或杭州市數字化產權交易平臺)公開披露房屋出租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本次所出租房屋權屬清晰,我方對該房屋擁有完全的處置權。 *、本次房屋出租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我方所提交的房屋出租申請及附件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我方同意杭交所按上述材料內容發布披露信息,并對披露內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諾在房屋出租過程中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杭交所相關交易規則及規定,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如選擇網絡競價、在線報價或在線報價(數字化交易平臺)方式實施房屋出租,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認可《杭州產權交易所網絡競價實施辦法》、《杭州產權交易所***交易指引》或《杭州市數字化產權交易平臺交易規則》等內容和規定。系統因不可抗力、軟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惡意攻擊等原因而導致系統異常、競(報)價活動中斷的,我方授權杭交所視情況組織繼續報價或重新報價。(采用網絡競價、在線報價或在線報價(數字化交易平臺)時適用) *、我方承諾,出租房屋已取得相關權利人同意,除本申請書披露外,不存在其他優先權人或侵犯第三方權益的情形。 *、我方承諾按照杭交所收費辦法及相關交易文件的約定及時、足額支付相關費用,不因與承租方任何爭議或合同解除、終止等任何原因拒絕、拖延、減少交納或主張退還相關費用。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及杭交所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賠償責任。
標的名稱 | 杭州市上城區解放東路**號市民中心*幢(*座)一層*號商鋪*年租賃權 | 標的編號 |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結束日期 | ****-**-** |
出租底價 | ****** 元/年 | 房屋所在地區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 |
標的是否存在抵押情況 | 無 | 權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優先承租權 | 不涉及 |
聯系人 | 于小姐 宣小姐 | 聯系電話 | ******** ******** |
聯系地址 | 杭州市香樟街*號泛海國際*座**樓 |
出租房屋基本情況
出租房屋基本情況 | 房屋名稱 | 杭州市上城區解放東路**號市民中心*幢(*座)一層*號商鋪 | ||
坐落位置 | 解放東路**號市民中心*幢 | |||
不動產登記號/房產證號 | 浙(****)杭州市不動產權第*******號 | |||
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 | *****.* | |||
房屋用途 | 機關團體用地/非住宅 | |||
不動產分類 | 其他用房 | 其它權力情況 | 無 | |
使用現狀 | 空置 | 是否存在優先承租權 | 不涉及 |
其他披露事項 | 租賃房屋位于杭州市上城區解放東路**號市民中心*幢(*座)一層*號商鋪,無單獨房屋所有權證,其為浙(****)杭州市不動產權第*******不動產權證的一部分,房屋招租面積為***.**平方米(租賃面積系測繪面積,若本次租賃房屋的實際面積與上述明示的招租面積有差異的,以實際面積為準,面積誤差不調整租金及交易服務費)。目前該租賃房屋空置,租賃房屋質量、具體位置及房屋面積、水容量均以現場展示為準,以現狀出租。租賃房屋的裝修、設施設備不在本次招租范圍內,不以現場展示為準。 |
出租條件與承租方資格條件
出租條件 | 出租底價 | ******元/年 | |||
出租面積(㎡) | ***.** | ||||
租賃期 | *年 | ||||
起租日 | 以《杭州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房屋租賃合同》簽訂為準 | ||||
免租期 | 無 | ||||
租金支付要求 | 一年一付 先付后用,后續租金由承租方于上個支付期屆滿日前直接支付給出租方。 | ||||
租金調整方式 | *年租金不遞增 | ||||
履約保證金支付要求 | 首年租金*個月 | ||||
水電氣物業費等費用的約定 | 以《杭州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 ||||
出租用途要求 | 商業(餐飲配套服務) | ||||
是否允許裝修改造 | 以《杭州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 ||||
與出租相關的其他條件 | *、本項目經依法展示后舉行,標的以現場實物展示為準,意向承租方應當詳細閱讀本項目所涉及披露內容,有責任自行了解標的的狀況,認真進行現場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請并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標的的現場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標的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自愿承擔一切交易風險。 *、意向承租方須書面承諾: (*)同意在被確定為承租方之日起*個工作日內,攜帶承租申請材料原件到杭交所完成現場確認并簽署《成交通知書》、《杭州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房屋租賃合同》、《承租戶消防安全及社會治安綜合管理責任書》、《關于租賃房屋交付的承諾函》等交易合同;并在《成交通知書》、《杭州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房屋租賃合同》、《承租戶消防安全及社會治安綜合管理責任書》、《關于租賃房屋交付的承諾函》等交易合同簽署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向杭交所指定賬戶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履約保證金及交易服務費等交易資金(以到賬時間為準)。 (*)同意杭交所經出租方申請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將承租方已交納的首期租金、履約保證金全部劃轉至出租方指定賬戶。 (*)租賃房屋招租用途為:商業(餐飲配套服務)。承租方保證在該租賃房屋所規定的用途范圍內,按國家規定和《杭州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房屋租賃合同》約定依法經營,經營活動不得擾民,自行負責辦理相關手續和支付相關費用,且按相關規定依法辦理開業的證照等審批手續,否則視承租方違約。 (*)本次租賃房屋配置的排煙管道、污水排放等設施,出租方不保證設備完整、功能正常可用。租賃期內承租方如須新增設施設備、維修養護均由承租方負責,且應符合市民中心區域內管理規范要求。承租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房屋所屬設施的專用權。承租方應負責做好租賃物及附屬設施(含水、電、通訊、消防設施、房屋防水、衛生間、排污排水管道等)的安裝、保潔、養護和維修,同時做好租賃房屋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年審,并承擔相應費用。承租方應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靠運行狀態隨同本約租賃物歸還出租方。出租方對此有檢查監督權。 (*)租賃期內,因不可抗力、城市規劃建設發展需要,改造、拆遷承租方租賃的房屋,致使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損失,出租方承租方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互不賠償對方損失。 (*)在租賃期內,承租方不得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調換使用。 (*)租賃期內,水電費、物業費等因使用租賃房屋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擔。租賃期間承租方將水電費、網絡、電話費等相關費用自行繳納給相應單位。 (*)租賃房屋中部分設施設備為原承租人自行加裝,不在本次租賃范圍內,租賃房屋的裝修裝飾、設施設備不以現場展示為準,以移交時現狀為準。租賃期的水、電等設施由承租方負責使用和管理,自行支付相關費用。 (*)本次租賃房屋無單獨房屋所有權證,承租方須自行查詢能否進行工商登記,申請營業執照。承租方不得以房屋無法辦理營業執照或任何其他許可證照為由,主張解除合同或要求出租方進行賠償、補償,請承租方自行了解相關規定及承擔可能存在的風險。擬出租房屋面積為測繪面積,與實際面積若有差異,以實際面積為準,成交的年租金及交易服務費不作調整。租賃房屋若有超租賃面積搭建部分,搭建部分不在本次租賃范圍內,以現場展示為準。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及租賃房屋交付詳見《杭州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房屋租賃合同》、《承租戶消防安全及社會治安綜合管理責任書》、《關于租賃房屋交付的承諾函》等交易合同。 *、本項目承租方須交納交易服務費,交易服務費按照如下標準收取:各年累計成交租金在**萬(含)以下的,交易服務費按各年累計租金*%計收;各年累計租金超過**萬元至***萬元(含)的,交易服務費按各年累計租金*%計收;各年累計租金超過***萬至在***萬(含)的,交易服務費按照各年累計租金的*%收取;各年累計租金在***萬元以上的,交易服務費按照各年累計租金的*.*%收取。 |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 ||||
踏勘安排 | |||||
展示時間 | 信息披露期內 | 展示地點 | 標的所在地 | ||
聯系人 | 沈先生 | 聯系電話 | ******** | ||
交易保證金設定 | 交納交易保證金 | 是 | |||
交納金額 | ****** 元 | ||||
交納時間 | 信息披露截止日**:**時前交納(以到賬時間為準) | ||||
處置方式 | *、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一情況時,意向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先用于補償杭交所、經紀會員的各項服務費,剩余部分作為對出租方的經濟補償金,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有權按照實際損失繼續追訴: (*)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請材料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承租申請的; (*)產生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競價期間均不報價的; (*)在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未按約定簽署《杭州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房屋租賃合同》的或未按約定支付首期租金、履約保證金及交易服務費等的; (*)意向承租方未履行書面承諾事項的; (*)存在其他違反交易規則情形的。 *、《杭州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房屋租賃合同》及其附件等交易合同簽署當日,承租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依次沖抵交易服務費、履約保證金和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確定為承租方且不涉及保證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確定承租方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以劃出時間為準)。 |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 披露之日起*個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滿,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終結 |
競價方式
競價方式 | 在線報價 | |
在線報價 | 自由報價期 |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時至**時 |
延時報價周期 | *分鐘 | |
是否專場 | 否 | |
加價幅度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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