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托單位:泰州市第四人民醫(yī)院 |
| 項目名稱 |
泰州市第四人民醫(yī)院一樓便利店場地(含自助機點位)招租 |
| 項目編號 |
***************** |
| 出租方 |
泰州市第四人民醫(yī)院 |
| 出租行為批準情況 |
批準機構:泰州市海陵區(qū)衛(wèi)健委 |
| 掛牌時間 |
起始時間:****年*月*日**時 |
截止時間:****年*月**日**時 |
| 競價時間 |
****年 * 月 ** 日 ** 時 |
| 招租形式 |
一、本次轉讓采取掛牌轉讓方式確定承租方。 二、信息發(fā)布期滿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則采取協(xié)議轉讓的方式確定承租方,以不低于掛牌價標準簽約;若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則采取網絡競價的方式確定承租方及成交價,競價幅度為 **** 元。 |
| 標的概況 |
坐落位置 |
泰州市海陵區(qū)鼓樓北路**號泰州市第四人民醫(yī)院內 |
| 房產證號 |
無 |
出租面積 |
約**.* ㎡ |
| 出租用途 |
超市(便民服務) |
出租資產使用情況 |
/ |
| 配套、環(huán)境、交通、亮點 |
緊鄰住院電梯和住院部北門。 |
| 其他說明 |
一、意向承租方應在公告期內至現(xiàn)場查看出租房屋現(xiàn)狀,向出租方查看相關房屋產權、建設手續(xù),并向相關部門了解實際情況,發(fā)現(xiàn)實際情況與本公告表述不一致的或不能滿足自己的租賃目的的,應當在報名時間截止前至少一個工作日書面提出,否則責任自負。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僅如實公布轉讓方提供的資料,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二、房屋到期后,不得提出任何補償要求,涉及裝修的部分可移動的帶走,不可拆除的部分不予補償。 三、不可私自加裝水管和下水。 |
| 出租條件 |
掛牌價格(元/年) |
****** |
| 租期(年) |
* |
| 租金支付方式 |
年付。 |
| 租金遞增方式 |
無 |
| 是否設置原承租方優(yōu)先權 |
無 |
| 租賃押金(元) |
年租金的一半,交易雙方自行結算 |
| 成交確認 |
一、承租方收到《成交價格確認單》及需繳納費用清單后次日起*個工作日內向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付清所有款項(包含第一次房租、交易服務費、公證費等),第一次房租由本中心統(tǒng)一結算,其余租金由承租方和出租方按照租賃協(xié)議自行結算。 二、承租方付清所有款項后,憑《成交通知書》與出租方進行交易簽約。 三、合同簽訂后,將經出租方及承租方蓋章確認的合同交至本中心備案。 若未按上述規(guī)定繳納相關款項或違反本公告約定的,出租方有權沒收保證金,取消其中標資格,作不良行為予以公示。 |
| 合同簽訂期限要求 |
《成交通知書》發(fā)布次日起**日內無正當理由未簽訂合同并備案的,出租方有權沒收保證金,取消其中標資格。 |
| 承租方的資格要求 |
一、意向承租方應具備的條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體工商戶或企業(yè)法人,且必須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登錄后查看)失信被執(zhí)行人。 *、參加產權交易活動前 * 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在公告下面附件里下載聲明模板填寫蓋章后上傳)。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參與競租。 二、意向承租方須承諾的事項: (一)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資金來源合法; (二)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參與本次交易活動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禁止性情形。 |
| 其他要求 |
*、提供病人及家屬住院所需商品(如洗漱用品、尿壺、尿盆等),不得銷售煙、酒、含酒精飲料、奶粉、奶瓶、保健品、醫(yī)療器械、藥物等醫(yī)院禁止銷售商品。 *、掛牌價格不含水電費,水電費按實計算,按月支付給院方。 *、承租方租賃期內應遵紀守法,不得在所用的房屋內開展違法、違規(guī)活動,否則院方有權終止協(xié)議,并由承租方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承租方自行承擔在房屋承租期內裝飾、經營、日常管理等的一切安全責任(包括交通安全),并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做好安全防護,期間所有安全責任和所涉經濟責任與院方無關。同時,承租方不得影響醫(yī)院的正常診療,由此所引起的后果承租方自行承擔。 *、超市作為醫(yī)院的服務窗口,代表了泰州市第四人民醫(yī)院的形象,商品售賣價格不得暴利(不得超過本地大中型商超的最高價),不得售賣假冒、偽劣產品,一旦查實院方有權立即無條件終止合同(所有先期投入不予補償)。房屋到期后,不得提出任何補償要求,涉及裝修的部分可移動的帶走,不可拆除的部分不予補償。 *、在承租期內,若涉及政府拆遷或政府改變用途的,除退還未使用期間的租金外不予補償。 *、服務人員要熱情服務,不得有投訴,一次有效投訴罰款****元(有效投訴的確定以我院調查、處理為準),超市的管理必須服從醫(yī)院的各項管理規(guī)定,當超市的經營利益與醫(yī)院的管理有沖突時必須按照醫(yī)院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承租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國家對超市的各項管理規(guī)定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 *、承租方對承租建筑物周圍的場地及環(huán)境負有日常清掃、保潔的義務,如發(fā)現(xiàn)損壞及其他重大事項須及時向院方報告。 **、無不可抗力因素影響,提前退租的,不退還租賃押金。 **、租賃到期后可參加下一輪租賃投標,如未中標要無條件撤出,商鋪內可移動資產和設備可帶走,不可移動資產(如店鋪裝潢等)不予補償。 **、承租方應在突發(fā)情況期間(疫情、災害等)無條件遵守出租方的各項防控要求。 **、承租方必須開通公對公銀行賬號,所有履約費用必須用公對公進行交易。 **、所經營范圍、內容、價格應征得院方意見后方可投入運營,如承租方對房屋進行簡單裝修需得到院方確認后方可施工(下水無法安裝,需自行解決廢水污水)。經營范圍可包括熟食、簡餐、水果、咖啡、飲料等。 |
| 保證金條款 |
一、保證金: ***** 元。 二、繳納期限:意向承租方須在掛牌截止時間前,通過注冊預留的銀行賬戶將標的資產對應的保證金匯入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指定銀行賬戶。 三、注意事項: *、個體工商戶須以其個體工商戶名義繳納,單位須從其公司賬戶繳納; *、保證金須按系統(tǒng)提示繳納,若向錯誤賬號繳款將導致報名失敗; *、保證金應于掛牌截止時間前到賬,逾期未繳納保證金或繳納保證金不足的作資格審查不合格處理。 四、保證金處置: *、意向承租方繳納的保證金,在項目結束經出租方確認后,予以退回;無故放棄中標者,不予退還。 *、未能成功競買的競買人繳納的保證金,在競價結束后由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按照競買人報名時預留的賬戶信息原渠道退還。 |
| 報名材料 |
一、符合資格的意向承租方須在本公告期間登陸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登錄后查看)產權交易頻道自行注冊報名。 二、意向承租方須提供的材料(掃描件上傳至產權交易平臺報名系統(tǒng)“相關附件”中): (一)其中若意向承租方為企業(yè)法人的須提供: *、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授權委托書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 *、承諾函; *、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若意向承租方為個體工商戶的應提供: *、個體工商戶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 *、負責人身份證原件,授權委托書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 *、承諾函; *、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上述報名材料須在掛牌截止時間前一次性上傳齊全,若提供不全或弄虛作假的,資格審查作不合格處理,取消其報名資格。 四、公告期滿后,由出租方根據公告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確定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
| 競價須知 |
一、意向承租方在競價前請務必了解標的情況、競買資格、注冊報名、保證金繳納、競買操作及款項支付方式等內容。如未全面了解相關內容,違反相關規(guī)定,您將承擔無法參與項目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等不利后果,請審慎參與競買。 二、意向承租方在競價標的房屋時,應保證以不低于房屋租金底價報價(其他承租人已報價或有更高報價的,本項保證失效),若未按上述規(guī)定參與競價或違反本公告約定的,出租方有權沒收保證金,取消中標資格,作不良行為予以公示。 三、競價時間:以公告時間為準。(特殊情形另行通知) 四、意向承租方不得相互串通報價、威脅他人等,否則取消競價資格,出租方有權沒收保證金,作不良行為進行公示。 五、競價地點:意向承租方在競價時間內在交易平臺上自行競價(特殊項目另行通知) |
| 其他說明 |
一、出租方承諾:對本次出租的房產擁有合法出租權,出租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審批或備案程序。 二、意向受讓方在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繳納保證金的,即表示對標的狀況無異議,同意本次公告要求。 三、下列情況視同違約,其繳納的保證金出租方有權不予退還: *、協(xié)議轉讓,承租方不能按交易公告約定條款履約的; *、進入公開競價程序最終成為承租方后,拒絕按交易公告約定條款履約的、拒絕簽訂合同的; *、報名材料弄虛作假的; *、其他不遵守產權交易慣例的行為。 四、按照蘇發(fā)改收費發(fā)〔****〕***號文收取交易服務費。 五、本項目由江蘇省泰州市泰州公證處全程參與現(xiàn)場監(jiān)督公證,根據蘇發(fā)改收費發(fā)〔****〕***號文件,承租方須繳納公證費 *** 元。 六、如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須按時參加網絡競價,否則出租方有權沒收其繳納的保證金。如意向承租方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參加網絡競價或招標,需在競價前向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土地及產權交易科提交書面申請,說明理由,提供證明,并得到出租方的批準。 七、一切違反本公告或對交易造成不良影響的行為,本中心有權對該行為進行公示,公示期間各掛牌單位有權拒絕其報名,或報名視為不合格,并拒絕其參加競價、拍賣、招標等。 八、各意向承租方無論報名成功與否,均須遵守中心辦公秩序,不得有吵鬧、喧嘩、拍案等不雅或違反交易規(guī)則的行為。 九、交易系統(tǒng)因不可抗力、軟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惡意攻擊等導致系統(tǒng)異常,不能正常進行競價活動的,本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并視情況組織繼續(xù)報價或重新報價。 十、因出租方出具書面材料終止(中止)項目的,系統(tǒng)當前最高報價不作為本項目成交依據。由此造成當前最高報價人未能成交的,本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其他特別情況,由中心會同相關批準部門、出租人協(xié)同處理。 |
| 出租方聯(lián)系方式 |
聯(lián)系人 |
張女士 |
| 聯(lián)系電話 |
****-******** |
| 聯(lián)系地址 |
泰州市第四人民醫(yī)院 |
| 交易中心聯(lián)系方式 |
聯(lián)系人 |
丁先生 |
| 聯(lián)系電話 |
*********** |
| 聯(lián)系地址 |
泰州市高港區(qū)泰州大道***號 |
| 交易系統(tǒng)技術支持 |
聯(lián)系電話 |
****-********/****-******** |
| 報名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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