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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編號: | **.溧水******** | 宗地總面積: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洪藍街道頁巖動力以北、支路以東 | ||
| 年限: | **年 | 容積率: | *.***≤ 并且 ≤*.*** | 建筑密度(%): | ≤**.*** | ||
| 綠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一類工業用地 | |||||||
| 用途明細: | |||||||
| 用途名稱 | 面積 | ||||||
| 一類工業用地 | *****.** | ||||||
| 投資強度: | ****萬元/公頃 | 保證金: | ***萬元 | 估價報告備案號: | ************* | ||
| 起始價: | ***萬元 | 加價幅度: | **萬元 | ||||
| 掛牌開始時間: | ****年**月**日 | 掛牌結束時間: | ****年**月**日 | ||||
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 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 申請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者外,均可參加競買,本次出讓地塊不接受聯合競買。 *.競得人所持股份大于**%的前提下,可就該地塊開發成立項目公司。受讓人如需變更受讓主體為項目公司的,應在報名時提出申請,在申請書中明確新公司的出資構成、成立時間等內容。出讓人可以根據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結果,先與競得人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在競得人按約定辦理完新公司注冊登記手續后,再與新公司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也可按約定直接與新公司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登錄后查看.溧水********: (*)該地塊不接受聯合競買。 (*)該地塊土地及地表、地上、地下所建房屋不得分割銷售、不得分割轉讓、不得分割抵押。如需整體轉讓須取得南京市溧水區人民政府洪藍街道辦事處書面同意。 (*)該地塊競得人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前,須與南京市溧水區人民政府簽訂《投資發展監管協議》,并接受南京市溧水區人民政府洪藍街道辦事處全程監管。
三、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 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溧水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網上交易系統” 獲取 掛牌出讓 文件。
五、 申請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溧水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網上交易系統” 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年**月**日 **時**分。經審核,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 ****年**月**日 **時**分 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活動 在 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溧水分局 進行。各地塊掛牌時間分別為: **.溧水******** 號地塊:****年**月**日 **時**分 至 ****年**月**日 **時**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本次出讓地塊所涉地下空間使用權設立及其各項規劃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據已經依法批準的詳細規劃中相應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內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江蘇省城鄉規劃條例》《江蘇省城市規劃技術管理規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指導意見》(蘇政辦發〔****〕**號)《江蘇省自然資源廳黨組關于嚴格執行國有建設用地出讓規定進一步加強監管監督工作的意見》(蘇自然資黨組發〔****〕**)等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標準有關規定。
八、 聯系方式與銀行賬戶: 聯系地址:南京市溧水區永陽街道中山西路**號***室 聯 系 人:南京市溧水區土地交易中心 聯系電話:***-******** 開戶單位:/ 開戶銀行:/ 開戶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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