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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記者從曲靖市推動房地產高質量發展**條措施新聞通氣會上獲悉,為促進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及時有效解決房地產發展面臨的問題,合理控制增量、優化調整存量、著力提高質量,著力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曲靖市于****年*月**日出臺了《曲靖市關于推動房地產高質量發展的**條措施》。
《**條措施》主要聚焦持續用力推動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圍繞供需兩端進一步優化政策措施,充分滿足群眾剛性、改善性住房和旅居產業發展需求,促進房地產高質量發展。有以下五個特點——
系統施策
分別從優化土地儲備利用、優化房地產項目規劃、優化房地產項目全過程監管、加快辦理不動產登記、激發房地產市場交易活力等房地產發展的全鏈條、各環節制定具體措施,這些政策內容全面、覆蓋面廣、操作性強、含金量高。
群眾受益
落實國家關于降低存量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相關政策,統一對存量房貸(包括首套、二套住房及以上)利率實施批量調整,引導存量房貸利率降至新發放貸款利率附近,減輕購房群眾還款壓力;落實國家關于統一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相關政策,明確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不再區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為不低于**%,減輕購房群眾首付壓力;優化新發放個人住房貸款服務,取消首套、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合理確定貸款利率水平;將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核定標準由“以夫妻雙方先退休一方確定”調整為“以夫妻雙方后退休一方確定”,為繳存職工提供更大的購房支持;針對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堅持“群眾無過錯”原則,實行“證繳分離”,在依法處置歷史遺留問題后,為已履行完全義務的業主辦理不動產登記,切實維護購房群眾合法權益;明確推行存量房“帶押過戶”合并登記服務,簡化“帶押過戶”流程,為二手房買賣雙方提供更多便利。
科學合規
明確符合有關條件的新配建幼兒園產權無償移交至教育體育部門的部分,可不計入容積率;建筑層高超出規定的,按照超過層高的倍數等比例增加計算計容建筑面積,計算方式更加科學合理;優化新建項目住宅部分配備停車泊位最小值,既保障購房群眾停車需求,又避免資源浪費;落實國家延長部分房地產金融政策期限有關政策,滿足房地產行業合理融資需求;按照應進盡進、應貸盡貸、能貸快貸原則,穩妥有序開展“白名單”項目擴圍增效工作,持續加大“白名單”項目貸款投放力度,確保將有融資需求的合規住房開發項目納入“白名單”。
提升品質
允許按照有關政策規范分割宗地,分割后按規定轉讓或合作開發;鼓勵企業在開發中提高公共服務設施水平、增加公共空間、提高城市品質,按程序合理調整規劃條件和設計要求,促進土地資源集約節約利用;放寬連續投影面寬,分區分類管控通透率和對臨公園綠地、防護綠地等的多(高)層建筑退讓距離進行優化調整,優化住宅陽臺計算容積率方式,明確商品住宅非公共活動空間不計入容積率范圍,為多樣化戶型設計提供更好條件,有利于提升住宅設計整體水平和公共空間品質。
嚴控風險
強化房地產風險源頭防控,建立商品房預售聯審機制,對房地產項目進行全過程規劃、建設管控,監管房地產開發企業依法依規推進項目建設;優化調整預售資金使用范圍,全力保障房地產項目按時保質交付,做到“交房即交證”,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今后,曲靖將繼續深入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優化市場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結合,堅持防范風險、強化監管和創新發展模式相協調,在抓好《**條措施》執行的基礎上,順應人民群眾對改善性居住條件的新趨勢、新期待,強化對政策實施后的效果評估,持續完善房地產發展政策制度,更好釋放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更好滿足城鎮旅居發展需要,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有效推動全市房地產高質量發展。
云南日報-云新聞記者:張雯
曲靖市關于推動房地產高質量發展的**條措施
為持續用力推動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充分釋放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潛力,合理控制增量、優化調整存量、著力提高質量,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推動房地產高質量發展,加快“一中心一樣板兩區”建設,結合曲靖實際,制定以下措施。
一、優化土地儲備利用
(一)支持申報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用于土地儲備。支持縣(市、區)和曲靖經開區申報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回收符合條件的閑置存量土地,確有需要的也可用于新增土地儲備項目。落實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貸款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市場化收購房企土地有關政策,盤活存量土地,增強土地供應的調控能力。曲靖中心城市范圍以外的縣(市)用地供應由各縣(市)人民政府批準,報市級自然資源部門備案。
(二)鼓勵企業優化土地開發。允許按照有關政策規范分割宗地,分割后按規定轉讓或合作開發;對因道路、市政設施、拆遷等原因影響開發形成的閑置土地,加快消除繼續開發障礙;鼓勵企業在開發中提高公共服務設施水平、增加公共空間、提高城市品質,按程序合理調整規劃條件和設計要求,促進土地資源有效開發利用。
二、優化房地產項目規劃
(三)自本文件印發之日起,新供應且未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居住或商住混合用地項目所需配建的幼兒園,產權無償移交至教育體育部門的部分可不計入容積率。
(四)按照單層建筑面積計算容積率時,住宅建筑的層高不得超過*.*米;除建筑門廳、大廳外,辦公建筑的層高不得超過*.*米,商業建筑的層高不得超過*.*米。以上各類建筑層高超出上述規定的,按照超過層高的倍數等比例增加計算計容建筑面積。辦公、商業建筑的門廳、大廳、回廊、走廊等公共部分,以及影院、劇場、體育館、博物館、展覽館等公共建筑不受上述規定限制。大型會議室、報告廳等建筑的層高根據功能要求確定。
(五)曲靖中心城市規劃范圍內被列為保護山體、保護河道、保護水體、廣場、公園的第一界面**米范圍內區域,建筑高度小于等于**米的單棟住宅連續投影面寬不得超過**米,建筑高度大于**米的單棟住宅連續投影面寬不得超過**米;其他區域建筑高度小于等于**米的單棟住宅連續投影面寬不得超過**米,建筑高度大于**米小于等于**米的單棟住宅連續投影面寬不得超過**米,建筑高度大于**米的單棟住宅連續投影面寬不得超過**米。
(六)建筑高度大于**米的住宅和建筑高度大于**米的其他建筑,當布置于臨曲靖中心城市規劃范圍內被列為保護山體、保護河道、保護水體、廣場、公園的第一界面時,通透率不得小于**%;當布置于規劃紅線寬度大于**米的城市道路(主次干道)第一界面時,通透率不得小于**%。
(七)新建項目住宅部分配備停車泊位最小值按照下表執行:
(八)容積率不大于*.*的房地產項目,每套商品住宅設計的非公共活動空間建筑面積(包含但不限于各類形式的入戶花園、空中花園、花池、設備平臺、結構板等)不超過住宅套內面積(不含非公共活動空間)**%的不計入容積率,超過住宅套內面積(不含非公共活動空間)**%的計入容積率。
(九)有圍護設施(不封閉)或者圍護結構(封閉)的住宅陽臺,設計進深不大于*.*米且每套住宅陽臺面積之和不超過住宅套內面積(不含陽臺水平投影面積)**%的部分,按照陽臺水平投影面積的*/*計入容積率;陽臺進深或比例超出規定的部分按陽臺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容積率。
(十)地塊邊界另一側為規劃確定的公園綠地、防護綠地、廣場用地及其他非建設用地,多層、高層建筑退讓地塊邊界的距離不小于*米。
以上第(四)條至第(十)條措施,適用于本文件印發之日起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房地產項目。
三、優化房地產項目全過程監管
(十一)建立預售聯審機制。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前,按照“誰審批、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牽頭,組織自然資源等部門對項目前期土地、規劃、建設、預售資金歸集使用等情況進行核實,明確監管責任人。對按照規劃審批內容實施建設的,經審核同意后方可辦理項目預售許可;對違反規劃審批內容實施建設,但按自然資源部門要求整改到位的,經審核同意后方可辦理項目預售許可;對違反規劃審批內容實施建設且拒不整改的,不得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對分期(批)辦理預售許可的項目,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牽頭,組織自然資源等部門對項目前一期(批)土地、規劃、建設、預售資金歸集使用等情況進行評估,同步對達到商品房預售和規劃建設標準的項目進行核實,經審核同意后可辦理下一期(批)預售許可。
(十二)強化規劃全過程監管。自然資源部門、城市綜合管理部門按照“一項目一專人”要求,明確專人對房地產項目進行實時、全過程規劃核實管理,監督房地產開發企業嚴格按照規劃審批內容實施建設。
(十三)強化建設全過程監管。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按照“一項目一專人”要求,明確專人全程負責監督壓實項目建設、施工、監理、勘察、設計等單位的主體責任,全過程加強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和施工現場管理,持續治理違法發包、轉包、分包等亂象,提升項目安全文明標準化建設管理水平。
(十四)優化預售資金監管。結合房地產市場的新變化、新要求,規范監管銀行和賬戶管理,進一步健全完善監管機制,依法依規、科學合理優化使用預售資金。預售資金可用于與本預售項目相關的工程款、建筑材料款、配套設施設備款、歸還“白名單”融資貸款等款項和部分辦公、管理支出,以及主管稅務機關確認的房屋銷售產生的法定稅費。
(十五)引導降低存量個人住房貸款利率。落實調降存量房貸利率政策,統一對存量房貸(包括首套、二套住房及以上)利率實施批量調整,對于***基礎上加點幅度高于–****的存量房貸,將其加點幅度調整為不低于–****。完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定價機制,引導存量房貸利率降至新發放貸款利率附近。
(十六)統一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自****年**月**日起,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不再區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為不低于**%。在市場化原則下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客戶風險狀況和意愿合理協商確定首付比例。
(十七)優化新發放個人住房貸款服務。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取消首套、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合理確定貸款利率水平,對符合條件的購房客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優化金融服務。選擇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房的,可自主選擇固定利率或浮動利率作為定價方式,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商約定重定價周期。
(十八)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核定標準。將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核定標準由“以夫妻雙方先退休一方確定”調整為“以夫妻雙方后退休一方確定”。
(十九)延長部分房地產金融政策期限。貫徹落實好《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做好當前金融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工作的通知》(銀發〔****〕***號)、《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于做好經營性物業貸款管理的通知》(銀辦發〔****〕*號)等相關政策,滿足房地產企業合理融資需求。
(二十)推動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白名單”項目擴圍增效。進一步發揮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作用,按照應進盡進、應貸盡貸、能貸快貸原則,穩妥有序開展“白名單”項目擴圍增效工作,原則上將“白名單”機制作為合規住房開發項目的主要融資渠道,持續加大“白名單”項目貸款投放力度,逐步擴大“白名單”項目覆蓋范圍,確保將有融資需求的合規住房開發項目納入“白名單”。銀行業金融機構做好“白名單”項目金融服務,優化貸款發放流程和資金撥付方式,根據項目建設進度做好貸款發放,更好滿足項目合理融資需求。
(二十一)支持開展并購貸款業務。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前提下,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地方國有企業提供并購貸款,用于補充被抽調挪用的預售資金。額度不超過項目被抽調挪用的預售資金和貸款資金,但可以超過收購交易價款的**%,期限最長可為*年。
(二十二)嚴格項目驗收程序。房地產項目完工后,由項目建設、施工、監理、勘察、設計等五方責任主體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及自然資源、消防、人防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準許使用文件報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四、加快辦理不動產登記
(二十三)推進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動態清零。對****年*月*日前國有土地上建成入住的房地產項目,堅持“群眾無過錯”原則,實行“證繳分離”,依法依規處置歷史遺留問題后,及時為已履行完全義務的業主辦理不動產登記。
(二十四)支持商業地產分割銷售并辦理不動產登記。原規劃批準的未自持或未要求整體經營的商業地產且已辦理房地一體不動產首次登記的,在符合現行建筑通用標準和設計規范、結構安全、消防安全、房屋交易、不動產單元設定規則等要求的前提下,經自然資源和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審核同意后可分割登記。
五、激發房地產市場交易活力
(二十五)優化存量房(二手房)交易服務監管。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人民銀行分支機構、金融監管總局派出機構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服務監管銀行,持續優化存量房(二手房)交易服務監管,確保交易資金安全。
(二十六)簡化存量房(二手房)交易“帶押過戶”流程。推行存量房(二手房)“帶押過戶”合并登記服務,在確保交易資金安全的前提下,群眾無需提前歸還剩余貸款、注銷抵押登記,即可辦理過戶、再次抵押和發放新貸款等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全面開展“帶押過戶”,銀行業金融機構推廣同行或跨行“帶押過戶”。買賣雙方到監管銀行服務窗口簽訂交易資金監管協議,在交易雙方完成轉移登記和抵押登記后,將新貸款資金劃轉至監管專用賬戶,監管銀行根據買賣雙方選擇的還貸模式對貸款資金和自有資金進行劃轉。
(二十七)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市場管理。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建立協同聯動機制,進一步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管理。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經紀機構和從業人員行業管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價格違法、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廣告違法等行為查處;人民銀行分支機構、金融監管總局派出機構負責規范銀行存量房(二手房)按揭貸款業務,配合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規范按揭交易合同備案和交易資金監管。
(二十八)盤活地方國有企業存量資產。鼓勵地方國有企業對存量閑置土地、房產等資產進行梳理和評估,將閑置資產轉化為住房、商業地產等項目,增加市場供應,提高國有資產利用效率。鼓勵地方國有企業將閑置的住房、商業地產等進行出租。
(二十九)支持地方國有企業以合理價格收購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由屬地人民政府(管委會)按照“自主決策、自愿參與、以需定購、合理定價”原則,支持地方國有企業收購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落實保障性住房收購貸款或住房租賃團體購房貸款支持政策。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和防范化解地方債務風險的前提下,用好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三十)鼓勵通過房票安置消化存量商品房。對已征收拆遷尚未安置到位、因城市更新(含棚戶區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危舊房改造)、因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和集中連片工業用地土地整理實施的征收拆遷等項目,鼓勵采用房票購買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模式進行安置。
(三十一)促進商品房“以舊換新”。鼓勵地方國有企業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前提下,自主決策采用市場化方式,收購掛牌出售的存量房(二手房)實施“以舊換新”。鼓勵房地產企業、房地產經紀服務機構和換購房人按照市場化原則,三方聯動積極參與“以舊換新”。
(三十二)推動稅收優惠政策落地見效。貫徹落實《關于延續實施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年第**號)、《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年第**號)等稅收優惠政策,及時為納稅人提供線上、線下政策宣傳、解釋和辦稅流程咨詢服務,以不動產登記“一窗受理”工作模式為依托,為購房群眾提供繳稅、辦證“一站式”服務。
(三十三)推動旅居城鎮與房地產高質量發展互促共進。聚焦打造“珠江源頭·旅居曲靖”品牌,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結合曲靖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旅居產業發展實際、旅居客群需求,謀劃、儲備、推出一批規模適中、區位優越、配套齊全的優質住宅項目,積極開展城市森林花園建筑(第四代住宅)試點,探索增設社區配套、景觀綠化、智慧社區,提升住宅小區綠色、低碳、節能和智慧化水平,統籌推進好房子、好小區、好社區、好城區“四好”建設,更好滿足群眾剛性需求、改善性需求和旅居曲靖需求。在符合國家和省、市有關標準規范的前提下,對旅居類房地產項目商住比、車位比、容積率等規劃指標進行針對性優化。鼓勵有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開展現房銷售。積極抓好爛尾樓清理整治和保交樓、保民生、保穩定工作,持續打好商品住房項目保交房攻堅戰,有效防范化解房地產領域風險,切實保障購房人合法權益。
本文件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年**月**日。此前規定與本文件不一致的,在有效期內按照本文件執行。本文件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會同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國資委、市城市綜合管理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稅務局、人行曲靖市分行、曲靖金融監管分局等部門負責解釋。
政策解讀:
《曲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曲靖市推動房地產高質量發展**條措施的通知》(曲政辦發〔****〕*號,以下簡稱《措施》)已于****年*月**日印發,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為使公眾更好地知曉和理解《措施》的主要內容,現解讀如下:
一、《措施》出臺背景及形成過程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的工作要求,及時有效解決房地產發展面臨的問題,合理控制增量、優化調整存量、著力提高質量,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推動房地產高質量發展,****年**月以來,市人民政府在全面梳理國家和省出臺的房地產增量政策基礎上,組織召開座談會,廣泛聽取意見建議,認真研究符合政策導向、符合曲靖實際、有利產業發展的具體政策,起草了推動房地產高質量發展的**條措施,通過多輪征求意見建議、公平競爭審查和合法性審查,經第六屆市人民政府第**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并向六屆市委常委會第***次會議報告同意,進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以市政府辦公室文件印發實施。
二、《措施》主要內容
《措施》共包括*個方面、**條措施,分別從優化土地儲備利用、優化房地產項目規劃、優化房地產項目全過程監管、加快辦理不動產登記、激發房地產市場交易活力等方面提出具體政策措施。
(一)優化土地儲備利用方面共*條
*.結合國家和省相關政策,支持申報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用于土地儲備,落實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貸款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市場化收購房企土地有關政策,將曲靖中心城市范圍以外的縣(市)用地供應下放至各縣(市)人民政府批準,有利于減少市場存量房地產用地規模,更好發揮土地儲備“蓄水池”和投放調節的功能,提高土地供應效率,穩定市場預期。
*.鼓勵企業優化土地開發,允許按照有關政策規范分割宗地,鼓勵企業在開發中提高公共服務設施水平、增加公共空間、提高城市品質,按程序合理調整規劃條件和設計要求,有利于促進土地資源集約節約利用,做到“地盡其用”。
(二)優化房地產項目規劃方面共*條
*.明確自本文件印發之日起,新供應且未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居住或商住混合用地項目需配建的幼兒園,產權無償移交至教育體育部門的部分可不計入容積率,有利于促使建設單位積極開發公共服務配套設施,為居民生活提供便利。
以下第*—**條,主要對自****年*月**日起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房地產項目,優化調整了部分規劃指標計算要求。
*.提出住宅、商業等各類建筑層高超出規定層高的,按照超過層高的倍數等比例增加計算計容建筑面積,計算方式更加科學合理。
*.針對不同區域、不同建筑高度,適當放寬單棟住宅連續投影面寬,有利于提升住宅設計整體水平。
*.針對不同建筑高度及布置區域范圍,分區分類管控通透率,有利于提高住宅項目品質,推進山、水、公園廣場區域廊道空間保護和開發利用。
*.優化新建項目住宅部分配備停車泊位最小值,將停車泊位由原來按建筑面積確定配建數量優化調整為區分不同套型建筑面積、以“戶”為單位確定配建數量,既保障購房群眾停車需求,又避免資源浪費。
*.明確容積率不大于*.*的房地產項目商品住宅非公共活動空間不計入容積率范圍,為多樣化戶型設計提供更好條件,有利于提升購房群眾居住品質。
*.優化住宅陽臺計算容積率方式,有利于提高房屋設計品質和美化住宅小區整體外觀,塑造良好城市景觀。
**.對地塊臨公園綠地、防護綠地等的多層、高層建筑退讓距離進行優化調整,有利于地塊內優化功能布局和提升公共空間品質。
(三)優化房地產項目全過程監管方面共**條
**.明確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前,按照“誰審批、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由住建部門會同自然資源等部門對項目相關情況進行聯合核實,嚴格預售許可審批,有利于消除風險隱患,保障購房群眾合法權益。
**.明確對房地產項目進行全過程規劃監管,監督房地產開發企業嚴格按照規劃審批內容實施建設,切實維護規劃的嚴肅性和購房群眾的合法權益。
**.明確對房地產項目建設進行全過程、全方位服務管理,全面壓實建設、施工、監理、勘察、設計五方主體責任,推動項目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建設,確保購房群眾按合同約定如期拿到驗收合格的住房。
**.結合房地產市場的新變化、新要求,優化調整預售資金使用范圍,科學合理使用和管理預售資金,確保預售資金用于項目建設,推動房地產項目建成交付。
**.統一對存量房貸(包括首套、二套住房及以上)利率實施批量調整,引導存量房貸利率降至新發放貸款利率附近,降低群眾購房成本。
**.明確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不再區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為不低于**%,減輕購房群眾首付壓力。
**.取消首套、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合理確定貸款利率水平;對選擇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房的,可自主選擇固定利率或浮動利率作為定價方式,并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商約定重定價周期,有利于緩解購房群眾還款壓力。
**.將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核定標準由“以夫妻雙方先退休一方確定”調整為“以夫妻雙方后退休一方確定”,延長貸款期限、降低還款壓力,進一步激發繳存職工購房意愿。
**.落實國家延長部分房地產金融政策期限有關政策,滿足房地產行業合理融資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按照應進盡進、應貸盡貸、能貸快貸原則,穩妥有序開展“白名單”項目擴圍增效工作,持續加大“白名單”項目貸款投放力度,將有融資需求的合規住房開發項目納入“白名單”,更好滿足房地產項目合理融資需求,支持更多項目適用政策、建成交付。
**.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前提下,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穩妥有序做好重點房地產企業風險處置項目并購金融支持和服務工作,推動項目竣工交付,維護購房群眾合法權益。
**.嚴格房地產項目驗收及備案程序,督促企業依法依規實施項目建設,推動項目從審批到竣工形成閉環管理,做到“交房即交證”。
(四)加快辦理不動產登記方面共*條
**.針對歷史遺留問題,堅持“群眾無過錯”原則,實行“證繳分離”,在依法依規處置歷史遺留問題后,及時為已履行完全義務的業主辦理不動產登記,切實維護購房群眾合法權益。
**.針對房地產市場新形勢,明確符合條件的商辦項目經有關部門審核同意后可分割登記,有利于商業用房去庫存。
(五)激發房地產市場交易活力方面共*條
**.優化存量房(二手房)交易服務,設立資金監管賬戶,加強交易資金監管,規范二手房交易行為,保障買賣雙方合法權益。
**.簡化存量房(二手房)交易“帶押過戶”流程,交易過程中無需提前歸還剩余貸款、注銷抵押登記,即可辦理過戶、再次抵押和發放新貸款等手續,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縮短交易時間,為二手房買賣雙方提供更多便利。
**.通過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行為,促進二手房市場交易健康發展,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鼓勵地方國有企業將閑置資產轉化為住房、商業地產等項目并進行出租,有利于提高國有資產利用效率、增加租賃市場房源供應。
**.由地方政府按照“自主決策、自愿參與、以需定購、合理定價”原則,收購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有助于消化存量商品房,解決新青年、新市民等群體的住房問題。
**.鼓勵采用房票購買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模式進行安置,滿足群眾對安置房屋的多樣化需求,推動存量商品房去庫存。
**.鼓勵地方國有企業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前提下實施“以舊換新”,鼓勵房地產企業、房地產經紀服務機構和換購房人三方聯動積極參與“以舊換新”,有利于刺激房地產市場消費,滿足群眾住房消費多樣化需求。
**.貫徹落實好國家出臺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降低購房群眾稅收負擔,激發房地產市場活力。
**.聚焦打造“珠江源頭·旅居曲靖”品牌,強化旅居類房地產項目規劃,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推出優質住宅項目,統籌推進好房子、好小區、好社區、好城區“四好”建設,更好滿足群眾剛性需求、改善性需求和旅居曲靖需求。
三、《措施》施行有效期、解釋權等事項
《曲靖市關于推動房地產高質量發展的**條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年**月**日。此前規定與《措施》不一致的,在有效期內按照《措施》執行。《措施》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會同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國資委、市城市綜合管理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稅務局、人行曲靖市分行、曲靖金融監管分局等部門負責解釋。
來源:云南日報、曲靖市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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