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府大樓支行、劉玉梅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6)浙0105執1824號
判決日期:2018-06-01
法院:杭州市拱墅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府大樓支行與被執行人劉玉梅、倪進平為金融借款合同糾紛的(2015)杭拱商初字第2936號民事判決書一案中,于2016年6月8日向被執行人劉玉梅、倪進平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被執行人劉玉梅、倪進平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法律義務,但被執行人至今未履行義務。現申請執行人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府大樓支行向本院提出撤銷對被執行人劉玉梅、倪進平本案執行的申請。本院認為,申請執行人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府大樓支行向本院提出撤銷對被執行人劉玉梅、倪進平執行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應予準許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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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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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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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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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8-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