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古與今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等執行判決書
案號:(2021)京0112執6673號之一
判決日期:2021-09-09
法院: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關于北京古與今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與孫建立合同糾紛一案(2020)京0112民初23467號民事判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北京古與今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請執行,要求孫建立償還北京古與今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案4.130546萬元等,本院予以立案執行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在執行過程中,已依法向被執行人孫建立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及報告財產令,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限定的期限履行義務。經查,未發現被執行人名下銀行賬戶內有可供執行余額;未發現被執行人孫建立名下有可供執行的房屋、車輛、股權、債券等;已將孫建立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依法限制其高消費。被執行人孫建立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申請執行人亦無法提供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及財產線索。此案在短期內無法執行完畢,申請執行人同意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如申請執行人在案件終結本次執行后發現被執行人孫建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財產線索,有權向本院申請恢復執行。綜上
判決結果
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申請執行人享有要求被執行人繼續履行債務的權利,被執行人負有繼續向申請執行人履行債務的義務。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生效
合議庭
審判員邵玉喜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書記員牛蕊
判決日期
2021-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