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德民與廣東省六建集團有限公司、佛山鴻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任建國、霍杰、向滔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民事二審裁定書
案號:(2021)粵06民終11410號
判決日期:2021-08-17
法院: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向德民因與被上訴人廣東省六建集團有限公司、佛山鴻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原審第三人任建國、霍杰、向滔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法院(2021)粵0604民初7621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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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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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本案按上訴人向德民自動撤回上訴處理。一審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合議庭
審判長何希紅
審判員孫楠
審判員焦艷輝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書記員梁婉珊
判決日期
2021-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