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建工防水裝飾集團有限公司與江蘇南通三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豫0482民初4166號
判決日期:2021-07-27
法院: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中基建工防水裝飾集團有限公司與被告江蘇南通三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2日立案后適用普通程序審理,并于2021年6月23日書面通知原告補交案件受理費。原告中基建工防水裝飾集團有限公司未在本院指定期限內足額補交訴訟費,應當按撤訴處理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本案按原告中基建工防水裝飾集團有限公司撤回起訴處理。
已經收取的案件受理費13864元,減半收取計6932元
合議庭
審判長岳源超
審判員康可可
人民陪審員蔡曙光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書記員王俊豪
判決日期
2021-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