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娟與南京嘉環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案由結案通知書
案號:(2020)陜0502執1519號
判決日期:2020-12-02
法院:渭南市臨渭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執行人李某某與被執行人南京嘉環科技有限公司勞動仲裁糾紛一案,渭南市臨渭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渭臨勞人仲案字【2020】21號裁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因被執行人南京嘉環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該裁決書履行義務,申請執行人李某某于2020年8月12日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申請執行標的為:34488元,本院依法受理。
在執行過程中,本院于2020年8月13日向被執行人南京嘉環科技有限公司送達執行通知書,責令其履行義務。隨即,南京嘉環科技有限公司即向本院繳納了該案執行案款34905元,扣除執行費417元,剩余案款34488元本院已向申請執行人李某某進行了兌付,現生效裁決書中確定的內容已全部執行完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現通知如下:
本院(2020)陜0502執1519號執行案件執行完畢,于2020年8月26日結案
合議庭
二0二0年八月二十六日
判決日期
2020-12-02